一、善良的警察 有緣走入大法修煉
付文德,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三日生,今年78歲,退伍軍人,原攀枝花市東區公安分局警察。
二零零零年,他在拘留所值班時看到幾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與他們接觸後,他深知這些人都是善良的好人。法輪功學員向他講述大法的美好與真善忍的原則。
出於善念,他利用工作便利保護學員:
﹒ 晚上讓兩名被非法拘留的學員回家休息,第二天早上八點前回來;
﹒ 主動保管《轉法輪》與真相資料;
﹒ 學員學法時到他處取書,學完再送回;
﹒ 他妥善保管大法書籍。
有人告密後,市公安局來人搜查,但付文德已提前將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轉移。十五天後,這些學員有的被釋放,有的被送看守所,有的被勞教。
二零零二年內退(內退,內部政策;二零零八年,正式退休)後,他被肩周炎、氣管炎、腸炎、痛風、風濕病、腰椎勞損、高血壓等疾病折磨,吃不好、睡不好,疼痛難忍,求醫無效,生活痛苦不堪。
二零一四年二月,他的一位修煉法輪功的朋友送他一本《轉法輪》,告訴他此書對祛病健身、提升道德有奇效。付文德閱讀後走入大法修煉,學法、煉功、按真善忍修心。
幾個月後,他多年頑疾全部消失,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他由衷感到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於國家、民族、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二、遭惡意舉報後被抄家 養老金被剝奪、又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五月,付文德到雲南省華坪縣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五個月後遭惡意舉報。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華坪縣公安局副局長、「610」劉姓大隊長、徐姓警察,和攀枝花東區向陽派出所、大渡口派出所警察對付文德等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抄家。在付文德家,警察沒有搜查證,翻箱倒櫃,把屋裏被翻得亂七八糟,最後搶走他的二十多本大法書籍等。
付文德被非法刑拘二十七天,關押在華坪縣看守所,後被「取保候審」。
在看守所期間,「610」人員不斷施壓,逼他寫保證與法輪功「決裂」,承諾只要寫保證就立即放人。他堅決拒絕。
他們又找其兒子、單位領導施壓,甚至威脅說「不寫就判刑」。付文德回答:「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我當然要法輪功。」
之後,「610」人員惱羞成怒,揚言「不寫三書就送雲南第一監獄」。付文德還是堅決不寫「三書」。
二零一七年五月,攀枝花東區公安分局非法要求市社保中心停發付文德每月5048.40元養老金,至今已九年餘。
隨後,華坪縣「610」勾結檢察院、法院,將案件移交雲南省玉龍納西族自治縣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付文德被枉判三年半,並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參與枉判者包括:
﹒ 審判長:和瑞偉
﹒ 審判員:趙澤榮、和鳳生
﹒ 書記員:姚惠蘭
三、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酷刑與精神折磨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他被送入雲南省第一監獄十監區,遭受:
﹒ 四名刑犯二十四小時包夾;
﹒ 吃飯、喝水、睡覺、上廁所受限制;
﹒ 不許煉功;
﹒ 獄警誘逼寫「三書」換減刑,付文德再次拒絕。
防暴警察還實施侮辱人格的「全體服刑人員脫光衣服蹲牆邊」式檢查。
二零一九年二月,他被轉入十一監區。該監區江姓大隊長、趙姓教導員、單姓中隊長分別找付文德談話,讓他「轉化」,付文德堅決不「轉化」。於是他們對他實施以下迫害:
﹒ 坐小板凳折磨;
﹒ 強迫背監規、寫思想彙報;
﹒ 教育科獄警輪番威脅:「不轉化就整死你」;
﹒ 抽大管血、強迫吃藥。
長期迫害下,二零二零年左右,他血壓升至240,十一監區楊副監區長及獄警、特警、獄醫七、八個人給付文德戴上手銬、腳鐐、用黑布蒙頭,用囚車強行拉到省勞改管理局醫院住院。因拒絕住院又被拉回監區。
出獄前兩三個月,監獄人員甚至跨省到攀枝花騷擾其家屬、單位,搞株連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冤獄期滿。因兒子夫婦都是警察,擔心株連,不敢來接他,最終由仁和區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員接回。
途中,他們威脅他「不得煉法輪功」,並要求半月報到。付文德回答:「你們這是侵犯人權。世界需要真善忍,這麼好的功法我堅決要煉。」
出獄時,他雙腳至大腿嚴重腫脹,無法行走,只能坐輪椅。後在同修幫助下,幾個月內完全恢復健康。
四、再次被綁架取保候審 後被解除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他講真相時被舉報,被大渡口派出所綁架審訊至凌晨,被強行「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東區檢察院無條件解除取保候審。
五、養老金被非法停發九年餘 古稀老人生活困苦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起,攀枝花市社保中心一直非法扣發其養老金:對付文德說「暫扣停發」;對東區司法所卻說「終身停發」。這是嚴重侵犯公民財產權和人權的違法行為。
付文德經濟被迫害到一分錢沒有,房子被兒子賣掉,他被派出所多次攆來攆去,甚至雲南監獄人員也跨省來阻止他恢復養老金。
他多次依法維權,向仁和區法院、市中院、省人社廳申訴,最終收到的卻是「不予受理告知書」。
在無吃無住的困境中,他完全依靠法輪功學員的善良與無私幫助維持生活。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