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尹建業被開除公職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據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消息,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尹建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當局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據早前的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報導,尹建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這裏對尹建業在迫害法輪功的罪業方面進行簡要曝光與對尹建業遭厄運的因果做關聯性分析。

一、尹建業長期擔任迫害法輪功的省級政法委書記要職

尹建業,男,白族,一九六三年生,雲南大理人,曾任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副縣長、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三月起,任雲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尹建業任江西省副省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在任上被查。

尹建業在雲南省、江西省,連續八年時間(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擔任了省政法委副書記、書記,追隨中共邪黨作惡,禍害兩省,積極主導迫害了雲南省、江西省法輪功學員,對雲南、江西兩省範圍內發生的迫害法輪功事件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罪行直接而重大(詳見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原江西省副省長、政法委書記尹建業遭惡報被查》一文),以下羅列尹建業在任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的簡要內容。

二、尹建業在雲南省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鄧林芬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黃玉芳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至三十日,九月雲南省有十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玉溪市紅塔區秀溪小學教師高老師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雲南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與妻子肖竹分別被非法判刑六年、五年。石建偉與妻子肖竹都曾是賓川縣一中的教師。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賓川縣國保大隊警察闖到石建偉家,將石建偉和他的女兒石佳按倒在地毆打。之後將石建偉、肖竹夫婦和女兒石佳綁架到賓川縣公安局。石建偉、肖竹夫婦分別被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

三、尹建業在江西省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南昌江鈴法輪功學員余翠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新建區袁國香被非法判刑七年,付淑嬌、朱國興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葛玲、魏姓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郝慧蘭、李正林、朱芝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共計一百一十一人次。其中十七人被非法判刑;二人被非法庭審;五人被非法批捕;九人被非法拘禁;十八人被綁架;七人被非法抄家;三十六人被非法拘留;十二人遭騷擾。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楊春秀被冤判三年半,罰款五千元;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九江市法輪功學員孫業珍遭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新余市法輪功學員鄭紅髮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撫州市法輪功學員周紅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兩萬;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上高縣法輪功學員羅時良、吳金英夫婦均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南昌市法輪功學員肖萍、熊曉玲遭610非法開除公職;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鷹潭市法輪功學員胡德元遭非法判刑三年半、被處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七年,江西省女子監獄、豫章監獄、南昌監獄加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毒打、吊銬、剝奪睡眠、罰站、烈日暴曬、寒冬吹凍、關小號、謾罵侮辱、走隊列、奴工勞動、剝奪探視權和購物權等;

二零二零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一百七十人。其中:遭騷擾含冤離世二人、非法判刑二十六人、非法庭審十二人、非法刑拘二十七人、綁架二十六人、非法抄家五人、騷擾六十六人。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南昌市張莉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張莉被判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十萬元;張文濤被判刑三年、勒索罰款四萬元;江蘭英被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元;胡水英被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三萬元;陳寶芝被判刑三年緩期五年、勒索罰款五萬元。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萍鄉市法輪功學員楊庭先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兩千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江西九江市柳秋生等三人被非法判刑,柳秋生被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兩萬元;虞松四被判刑兩年六個月;方平蘭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零年八月,南昌市鄧桂英、萬麗華被非法判刑。鄧桂英判刑三年,萬麗華被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萍鄉市肖秋文、肖放梅、胡梅香被非法判刑。肖秋文被判刑九個月,肖放梅被判刑八個月,胡梅香被判刑七個月,三人分別被勒索罰金一千元。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南昌市喻芳莊、劉荷香被非法判刑,劉荷香被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喻芳莊被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兩千元。

四、尹建業的厄運彰顯了「惡有惡報」的天理

從尹建業的仕途軌跡可見,他從雲南到江西一路升遷,卻始終緊隨中共政法系統迫害政策,將迫害法輪功視為「政績」。中共對其作惡能力高度倚重,跨省調動也只安排他擔任政法委書記,並以「副轉正」的提拔誘使其繼續作惡。

然而,他未能看清善惡報應的天理,將迫害修佛修道的法輪功學員視為升官籌碼,最終招致厄運。

有人或許認為他落馬源於貪腐、派系鬥爭或「倒查三十年」,但若從中華傳統文化的因果觀來看,其根本原因在於他長期指揮迫害大量善良民眾,罪業深重。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政法委系統近年來官員接連落馬:南昌市政法委書記龔建華、郭安、胡曉海、吳建平等相繼被查,他們均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負有重大責任。這種「成串倒下」的現象,難道不是「惡有惡報」的集中體現嗎?

在此,善意告誡政法系統(610、公、檢、法、司)人員,看清尹建業「現世現報」的根源,珍惜神佛慈悲給予的警示機會,不再被無神論迷惑,善待法輪大法,退出中共黨團隊,為自己與家人選擇光明未來。

(c) 1999-2026 明慧網版權所有




2026年神韵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