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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甘井子區法院近兩年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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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院長李奎哲,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任以來,和甘井子區檢察院互相勾結,繼續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

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至少對大連市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累計刑期五十年一個月。其中對十一人次非法判三年以上重刑,佔總人數的73%。對十人次處以法庭非法罰金三十萬元;兩人次遭警察抄家搶劫三萬二百零五元以上,中共共計敲詐勒索人民幣三十三萬二百零五元以上。女性十人次,佔67%;男性5人次,佔33%。已知年齡十四人次,60歲以下七人次;60~70歲3人次,70~80歲四人次,最高年齡77歲。年齡不詳的一人。(見圖1)

'圖1. 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已知年齡統計'
圖1. 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已知年齡統計

被判刑學員所在地區依次為:甘井子區8人次,沙河口區7人次。按報導時間統計,二零二四年7人次,二零二五年4人次,二零二六年上半年4人次。(見圖2)

'圖2. 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報導時間統計'
圖2. 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報導時間統計

按刑期統計,1~2年3人次,3~4年7人次,4~5年2人次,7~8年2人次,刑期不詳1人次。(見圖3)

'圖3. 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刑期統計'
圖3. 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刑期統計

註﹕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餘下類推)

以上信息採集時間為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因中共的嚴密封鎖,更多的迫害案件仍被掩蓋著。

一、對11人次非法判三年以上重刑,佔總人次的73%

對1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三年以上重刑,佔總人次的73%,累計刑期45年7個月;8人次被判罰金27萬元,最高罰金10萬元。男性4人次,女性7人次;60歲以上5人次,60~70歲2人次, 70~80歲3人次,最高年齡77歲。見表第1至11項。(圖4)

表: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區市縣綁架日期判刑或開庭日期非法刑期非法罰金備注
1劉英君75甘井子區2024/5/102025/4下旬七年十萬抄家搶劫三萬元 上訴維持冤判
2孔慶平 沙河口區2022/10/222023/4/10開庭 2023/9/22開庭 2023/11/10開庭七年三萬2024/3/25維持冤判2024/6/2再審駁回 2024/6/19向省高院申訴
3叢偉52沙河口區2024/5/152024/11/12四年半三萬2024/12/18維持一審冤判
4王建55沙河口區2024/2/232024/11/2開庭四年 已上訴
5孫彩豔52沙河口區2024/5/122024/10/28三年九個月  
6李芬57甘井子區2023/11/152024/7/1三年半三萬2024/8/8二審開庭
7方彩霞59甘井子區2025/6/232026/2/12三年半二萬開完庭後兒子被綁架,二審維持冤判,繼續申訴
8李秀芹66甘井子區2025/6/112025/11/27三年二個月二萬抄家搶劫二百零五元真相幣 上訴2026/2/4二次庭審
9程玉榮77甘井子區2025/9/22026/3/31三年二個月二萬上訴立案
10楊淑玉64沙河口區2024/2/232024/11/2開庭三年  
11董訓生77甘井子區2025/3/192026/3/5被告知三年二萬心臟病、高血壓,轉金州醫院非法關押
12王宏偉47沙河口區2024/7/132024/11/29開庭一年半  
13王成美50甘井子區2024/5/102025/4下旬一年半二萬已上訴
14孟憲芳63沙河口區2025/3/22025/7/23視頻庭審一年半一萬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15李臣英73甘井子區2022/10/26 刑期不詳  

註﹕表格按刑期降序排列。

'圖4.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按年齡統計'
圖4.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按年齡統計

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叢偉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叢偉上訴至大連市中級法院。中院二審沒有公開開庭,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非法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52歲的大連法輪功學員叢偉,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被大連高新園區河口沿海派出所警察跟蹤至單位將其綁架、抄家。五月十日,叢偉一度走脫。五月十五日,叢偉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侯二小區再次遭河口沿海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叢偉被從大連市看守所劫入遼南新入監監獄(大連南關嶺),入監體檢時查出高血壓狀況嚴重。三月二十五日,他被劫入大連市監獄(姚家看守所附近),高血壓和糖尿病症狀嚴重,他被非法關押在三監區老殘隊。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被綁架的大連市法輪功學員王建(男,55歲)、楊淑玉(女,64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日,再次在甘井子區法院被非法開庭。現得知,王建被非法判刑四年,楊淑玉三年。王建本人及律師同時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孫彩豔女士,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晚在街上,被大連沙河口區南沙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後被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九個月。她母親王玉和老人今年九月才結束三年冤獄,現在又面臨女兒遭冤獄。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的迫害中,孫彩豔一家人屢遭迫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她在自己家被海軍廣場派出所和春海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抄家,被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枉判三年三個月。孫彩豔的丈夫郭琪因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不幸離世,終年51歲。她父親與公公在迫害中先後離世。孫彩豔的小兒子今年十六歲,從小他就沒有穩定的生活環境,不是母親被抓,就是父親被關,十二歲就先後失去三位至親,如今母親又被關在黑牢,原本是其樂融融的大家庭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現他只能由年邁的奶奶代為照顧。孫彩豔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對7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7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累計刑期20年10個月,最高刑期七年;5人次被判罰金17萬元,最高罰金10萬元。其中,女性5人次,男性2人次,70~80歲4人次,60~70歲3人次。5人次被非法判三年以上重刑,約佔71%,其中刑期3~4年4人次,7~8年1人次。(見表1,圖5)

表1.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7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區市縣判刑日期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罰金備注
1董訓生77甘井子區2026/3/5家屬被告知三年二萬心臟病、高血壓,轉金州醫院非法關押
2程玉榮77甘井子區2026/3/31三年二個月二萬準備上訴
3劉英君75甘井子區2025/4下旬七年十萬抄家搶劫三萬元 上訴維持冤判
4李臣英73甘井子區 刑期不詳  
5李秀芹66甘井子區2025/11/27三年二個月二萬抄家搶劫二百零五元真相幣 上訴2026/2/4二次庭審
6楊淑玉64沙河口區2024/11/2開庭三年  
7孟憲芳63沙河口區2025/7/23視頻庭審一年半一萬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註﹕表格按年齡降序排列。

'圖5.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7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刑期統計'
圖5.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7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按刑期統計


註﹕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餘下類推)

部份迫害案例:

◎大連市甘井子區77歲法輪功學員董訓生,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被泡崖片區警察陳俊江夥同國保警察綁架。他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近一年,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他的家屬被告知,董訓生被甘井子區法院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二萬元。甚麼時候開的庭,家屬不知道。此前二零零一年董訓生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大連教養院遭受殘酷迫害。

◎大連市77歲的法輪功學員程玉榮,於二零二五年九月被綁架、非法關押並遭陷害;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下午,甘井子區法院以視頻方式對她非法庭審。庭上,她為自己作出了清晰有力的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無罪,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不違法,《憲法》明確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與言論自由。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家屬拿到判決書:程玉榮被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並被勒索罰金兩萬元。家屬上訴已立案。程玉榮此前曾被非法判刑四年。

◎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6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芹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在沙崗子附近被北站派出所警察攔截。警察從她的包中搜出兩個真相U盤和幾張護身符以及二百元左右的真相幣,將她綁架到大連北站派出所。警察當晚又闖到李秀芹兒子家非法搜查,沒有找到所謂的證據,並於次日將她非法關押至姚家看守所。六月二十日警察又對其非法抄家,搜出所謂的證據播放器一台,護身符一張,真相資料一張,心得體會一份,五元真相幣一張。李秀芹七月十八日被批准逮捕,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被甘井子區法院枉判三年兩個月,勒索罰金兩萬元。李秀芹當庭表示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隨後定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上午九點對其進行二次庭審。

三、中共敲詐勒索人民幣33萬205元以上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0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迫害,在非法判刑的同時處以罰金30萬元; 2名法輪功學員遭警察抄家搶劫3萬205元以上,中共共計敲詐勒索人民幣33萬205元以上。詳見表。

部份迫害案例:

◎大連市甘井子區革鎮堡法輪功學員劉英君先生、王成美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下旬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誣判75歲的劉英君七年,勒索罰款十萬元;誣判王成美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兩萬元。二人上訴,劉英君二審被維持冤判。

劉英君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晚上掛真相條幅,被大連市甘井子區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搶走人民幣三萬元,還有其它私人物品。當天晚上法輪功學員王成美給劉英君打了三個電話,警察就根據電話查到住址,在小區物業的帶領下非法闖入王成美家,搶走了電腦等私人物品,綁架了王成美。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李芬的家屬被告知,李芬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誣判三年半、勒索罰金三萬元。李芬不服一審判決,堅持認為自己向人傳播真、善、忍的普世價值,無罪。她已上訴。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李芬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庭審如同兒戲般,僅十分鐘,草草結束,當庭沒有宣判。一審法庭公訴人是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官唐銘,審判長是甘井子區法院法官高揚。

◎遼寧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方彩霞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青泥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方彩霞在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後其兒子吳琦(家屬辯護人)被綁架到辛寨子派出所,逼做筆錄,簽字,吳琦沒配合,晚上八點被放回。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方彩霞接到法院通知,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二萬元。這是方彩霞第二次被非法判刑,方彩霞上訴到中級法院,五月十八日接到法院判決書,二審維持冤判,目前已向中院提出申訴。方彩霞現年五十八歲,此前她曾多次被綁架、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陷冤獄近九年。

四、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責任人統計

表2.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責任人統計

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區市縣判刑或開庭日期檢察官法官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罰金
1劉英君75甘井子區2025/4下旬劉忠林倪生軍七年十萬
2孔慶平 沙河口區2023/4/10開庭 2023/9/22開庭 2023/11/10開庭紀曉慧倪生軍七年三萬
3叢偉52沙河口區2024/11/12於震、唐鳴倪生軍四年半三萬
4王建55沙河口區2024/11/2開庭晏飛段麗四年 
5孫彩豔52沙河口區2024/10/28於震盧丹丹三年九個月 
6李芬57甘井子區2024/7/1唐銘高揚三年半三萬
7方彩霞59甘井子區2026/2/12莊寧劉麗娜三年半二萬
8李秀芹66甘井子區2025/11/27唐明盧丹丹三年二個月二萬
9程玉榮77甘井子區2026/3/31 李蘇三年二個月二萬
10楊淑玉64沙河口區2024/11/2開庭晏飛段麗三年 
11董訓生77甘井子區2026/3/5被告知  三年二萬
12王宏偉47沙河口區2024/11/29開庭胡同軍倪生軍一年半 
13王成美50甘井子區2025/4下旬劉忠林倪生軍一年半二萬
14孟憲芳63沙河口區2025/7/23視頻庭審  一年半一萬
15李臣英73甘井子區   刑期不詳 

(註﹕表格按刑期降序排列。唐鳴、唐銘、唐明視為同一人)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統計,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有倪生軍、段麗、盧丹丹、高揚、劉麗娜、李蘇等6人;檢察官有唐明(唐鳴、唐銘)、劉忠林、於震、紀曉慧、晏飛、莊寧、胡同軍等7人。

已知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最嚴重的責任人是倪生軍法官,總刑期21年半,佔總數的43%,總罰金18萬元,佔總數的60%,總人次是5人次,佔總數的33%;唐明(唐鳴、唐銘)檢察官,總刑期11年2個月,佔總數的20%,總人次3人次,佔總數的19%;還有劉忠林檢察官,總罰金12萬元,佔總數的37%。

已知對單個案件判刑,判刑期最長的是倪生軍法官,劉忠林、紀曉慧檢察官,刑期七年;判罰金最多的是倪生軍法官,劉忠林檢察官,罰金十萬元;判刑人次最多的是倪生軍法官,5人次,唐明(唐鳴、唐銘)檢察官,3人次。(見表2、圖6、圖7)

'圖6.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統計'
圖6.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統計

'圖7.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檢察官統計'
圖7.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檢察官統計

部份迫害案例:

◎大連市甘井子區革鎮堡法輪功學員劉英君先生、王成美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晚分別在各自家中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姚家看守所。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下旬做出非法判決,誣判時年75歲的劉英君七年,勒索罰款十萬元;誣判王成美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兩萬元。目前二人已上訴。劉英君二審被維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被綁架的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孔慶平女士,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被甘井子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此後又非法開庭兩次,對孔慶平枉法判決七年並勒索三萬元。孔慶平不服判決,委託律師上訴至大連中級法院。

針對關鍵證人胡瑞林的《詢問筆錄》,後經胡瑞林本人證實,他說的是「看到『有人』在小區門口發法輪功光盤」,沒有提及孔慶平,胡瑞林本人願意出庭作證。但是,即便孔慶平和辯護律師多次要求法庭允許證人胡瑞林出庭作證,均被甘井子區法院、大連中級法院拒絕。涉案對聯「真誠善良忍為上,重德行善福臨門,橫批:福降良善」。對聯的字面意思和思想內涵傳達的是一種中華民族重德良善的傳統價值觀。而且,孔慶平和她先生在新年期間出國探親,有充份的不在場證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連中院維持甘井子區法院審判長鄭文龍等人罔顧事實,與李家街派出所互相包庇,不讓關鍵證人出庭作證,依舊維持一審枉法判決。孔慶平和家人不接受中院判決結果,繼續申訴。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再審駁回,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繼續向省高院申訴。

五、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還對5人次庭審、陷害

表3.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陷害法輪功學員情況統計

姓名性別年齡 區市縣明慧網報導時間綁架日期非法庭審備注
胡晶70多旅順口區2024/4/72024/3/15 被甘井子區法院劫持
李燕79甘井子區2026/3/22025/11/25 2025/12/11 檢察官唐明(音) 法官姚念傑
於春香65西崗區2026/3/212026/3/42026/6/10開庭檢察官胡同軍 法官段麗辦案負責人不准律師會見於春香,所謂的保密,律師和家屬辯護人閱卷被拒
付秀敏 甘井子區2026/4/102026/3/182026/6/底庭審
劉淑傑  2026/5/202025/8/62026/5/20迴避休庭 2026/6/3開庭 2026/6/17開庭檢察官胡同軍迴避 換檢察官張富麗 法官段麗

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李豔在家中被甘井子派出所警察突然綁架,並遭到非法抄家。隨後,她被送往椒金山拘留所,實施行政拘留。據內部消息稱,警方聲稱李豔「在居民樓內發資料被監控拍到」,並且她已被秘密監控至少兩個月,甚至可能更長時間。李豔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家屬按期前往拘留所接人,卻發現她已被甘井子公安分局人員劫持,直接轉押至大連市看守所,並被強行變更為刑事拘留。現已被陷害到大連甘井子區法院。甘井子區檢察院責任檢察官:唐明(音),甘井子區法院責任法官:姚念傑。

◎大連市65歲法輪功學員於春香女士,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正月十六)被大連市西崗分局國保警察夥同北京街派出所非法闖入家中抄家、綁架,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拘留。 三月十七日於春香遭大連西崗檢察院非法批捕,四月二十三日案子轉到甘井子區檢察院,五月十九日轉到甘井子區法院,並已「立案」,六月十日於春香被非法開庭。公訴人胡同軍,法官段麗。

三月二十三日,家屬請律師到大連姚家看守所會見於春香,被看守所告知,必須辦案機關同意才可會見。家屬聯繫西崗分局國保大隊,被告知辦案負責人不允許會見,不透露辦案負責人的名字和任何信息,不透露所謂案情信息,只說「保密」,不允許透露。律師說從來都沒有聽說過這種情況,不讓律師會見的,是明明白白的違法行為。五月二十二日,於春香兒子(辯護人)去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遞交辯護授權書,被要求開具證明,被法官段麗刁難,打了四遍電話,都不告訴具體開的證明是甚麼,最後問其助理才弄明白。

◎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大連法輪功學員劉淑傑在地鐵口被大連市中山公園刑偵大隊綁架並抄家。警察對她家屬說是因為她在地鐵裏講真相被人舉報。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甘井子區法院對劉淑傑非法庭審,開庭前法官段麗問要不要迴避,當事人、親友辯護人和律師都要求迴避,法官當即決定休庭,擇日再審。六月三日上午甘井子區法院對劉淑傑再次非法庭審,六月十七日上午又對劉淑傑第三次非法庭審。審判長:法官段麗,公訴人:檢察官張富麗 。

六、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報名單

表4.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報名單

序號姓名性別曾任職務遭報事實
1林徽 大連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長2021年遭惡報,被立案調查。
2吳喆大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 在2022年7月20日期間,被38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
3肖鵬大連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長 大連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遭惡報獲刑,涉嫌違法,2023年2月被取消退休待遇,同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並處罰金510萬元
4溫連生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代院長、院長2024/12/前後被45國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

結語

從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都沒有說修煉法輪功違法。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刑法只針對人的行為處罰,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罪行法定,法無明文不為罪。國務院和公安部發布的(公通2000)39號文件確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國家新聞出版署第五十號令,廢止了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兩高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違法違憲。

中共自建政以來,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在和平時期,歷次運動迫害死八千萬中國人,比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還多,如今又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謀取暴利,犯下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中共把迫害法輪功也當成一種政治運動,當這場運動結束的時候,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你們怎麼辦?中共一向卸磨殺驢,到時誰會替你們背黑鍋呀?公務員辦案終身負責,執行錯誤命令要承擔後果,誰辦案、誰簽字,誰負責,倒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沒有紅頭文件,口頭傳達的命令千萬不要執行,因為是違反法律的。千萬不要為了眼前利益,毀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要給自己留後路呀!很多高官落馬、入獄,表面是貪腐,實質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了報應。因為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迫害好人、迫害修佛的人天理不容,其罪大之無邊。說句笑話,跟老天爺作對,能有好下場嗎?要分清善惡呀,在真正的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清醒啊!

中共迫害法輪功,把公檢法司工作人員推到了風口浪尖上,成了高危職業,其實你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公檢法司本來是懲惡揚善的,現在卻叫你們迫害好人。迫害好人,只能給自己帶來厄運、災禍。人間的法律也絕不會允許你們迫害好人的,一定會追查到底。暗室虧心,神目如電。

建議你們看一看近期明慧網文章《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警察》、《警察中有這樣可貴的生命》、《我兒子是警察,他讓我念九字真言》,開闊一下視野,增長智慧和勇氣。

願更多的公檢法司、「610」人員都能明真相,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給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

附錄:2024年-2026年上半年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69.6KB .xlsx)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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