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盡甘來 得法修煉
叢瑞敏生前是大慶油田供電公司電力工程公司退休職工,原住讓胡路區龍南悅園小區,後搬至龍南憩園小區。在兩個孩子上小學時,丈夫因公去世,她獨自支撐家庭、撫養孩子,生活充滿艱辛。
一九九六年,叢瑞敏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她性格變得開朗、精力充沛,兩個孩子也因支持她修煉而健康成長,前途理想;小女兒考入外省音樂名校。母女三人生活溫馨,叢瑞敏在親友中口碑極好。
火車站檢票 身份證發異聲遭綁架
中共當局將法輪功學員列入黑名單,在身份證等證件中非法植入「修煉法輪功」的信息,以便監控迫害,剝奪公民合法權利。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叢瑞敏與妹妹回綏化老家,在大慶火車站(薩爾圖站)檢票時,她的身份證因被做了手腳而發出異聲,被非法扣押。鐵路派出所警察不出示任何法律依據,強行將她帶到警務室翻包,翻出真相護身符。隨後,數名警察到她家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全部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齊齊哈爾鐵路分局「610」代姓人員與大慶火車站警察逼她簽字,她拒絕。他們隨後將叢瑞敏及搶走的物品移交讓胡路龍南分局。
非法關押中被迫害致腸癌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叢瑞敏被龍南分局警察關進大慶看守所。一個月後,她被龍南分局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陷害至讓胡路區檢察院,遭非法批捕。辦案警察為羅成偉。
原本身體健康的她在看守所被關押兩個多月後,出現劇烈腹痛。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看守所獄警將她送醫檢查,確診直腸癌。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被關押四個月的她被「取保候審」放回家接受手術。但從她首次腹痛到「取保」回家,已過去一個多月,錯過最佳治療期。
病榻中被枉判三年
讓胡路公檢法人員草菅人命,對已被迫害致絕症的叢瑞敏仍不停止迫害。讓胡路檢察院檢察員封光未履行審查案情與法律監督職責,將合法信仰、正在治療中的叢瑞敏非法起訴至讓胡路法院,加重她的精神打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她三年,並勒索罰金兩萬元,被所謂「監外執行」。讓胡路司法所強迫身體虛弱的她每月到司法所「報到」、填表、彙報身體狀況,進一步施壓。
再遭「收監」 冤獄中身心俱損
直腸癌手術後,叢瑞敏身體虛弱、腹痛不止。她堅持在家學法、煉功,身心逐漸改善:「感覺身體有力了,腿走路有勁了,還要加強學法煉功。」
然而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讓胡路公檢法司人員強行將尚未恢復的她「收監」。龍南分局片警權赫俊等將她從家中綁架到龍南醫院,強制做核酸和體檢後,因疫情嚴重,先送至杜蒙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再轉至大慶市看守所,隨後押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她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被剝奪一切權利:沒有大法書看、不能煉功,被逼迫「轉化」、放棄信仰,身心遭受摧殘,病情加重。她艱難熬到二零二四年十月結束冤獄回家。
病情惡化仍遭騷擾 含冤離世
回家後,她全身虛弱,氣息不足、腹痛難忍,晝夜無法入睡,她痛苦得難以坐立、寢食不安。病情不斷惡化,身體無法再生血,只能依靠輸血維持。期間,警察與社區人員仍持續騷擾。
從監獄回家僅一年兩個月,叢瑞敏身心在痛苦煎熬中承受到極限,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含冤離世,終年68歲。
大法在救人,中共在害人。被中共利用的公、檢、法、司人員仍在犯罪。叢瑞敏信仰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中共殘酷迫害。她的離世,與哈爾濱鐵路局、齊齊哈爾鐵路分局、大慶火車站鐵路派出所警察、龍南分局片警權赫俊、涉案警察羅成偉、讓胡路檢察院公訴人封光、讓胡路法院法官、讓胡路司法所等人密切相關,其所負罪責終將被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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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