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前重病纏身 修煉後恢復健康
王桂令,男,一九五六年十一月生,原錦州市北山建築公司職工,家住凌河區。修煉法輪功前,他患嚴重哮喘等呼吸系統疾病,身體非常虛弱;修煉後不久,身體恢復了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他堅持修煉,先後四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連續兩次在錦州勞動教養院遭受殘忍酷刑。
二零二四年:多人被綁架、抄家、構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王桂令與孟春英、劉玉榮、劉景菊、靖素明等法輪功學員被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隨後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 之後,凌海市檢察院、法院對他們非法起訴、判刑。王桂令被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七千元,並被停發退休金。
王桂令依法上訴後,錦州市中級法院仍枉法維持原判。王桂令先被送往盤錦監獄,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轉押錦州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入監即被限制食物:每月消費僅限日用品,長期飢餓導致嚴重消瘦
在錦州看守所期間,王桂令被查出空腹血糖十二點多,身體消瘦,但仍被送進南山監獄。
入監後,因他拒絕認罪、堅持煉功,監獄對其加重迫害:
﹒ 限制消費:每月僅允許購買日用品,不許買任何食物;
﹒禁止他人給食物;
﹒長期飢餓:監獄在押人員每月可消費約1000元,而王桂令被剝奪全部食品購買權,已持續五、六個月。
這直接導致他身體急劇消瘦,體質嚴重下降。
近一個月迫害升級:以「血糖高、不吃藥」為名投入小號嚴管
近一個月,監獄進一步升級迫害,以王桂令「血糖高、不打針、不吃藥」為藉口,將他投入小號實施嚴管:
﹒禁止煉功
﹒干擾睡眠
﹒每天僅兩頓飯,食物量極少
﹒嚴格限制上廁所次數,僅幾次
﹒以極端方式施壓逼迫「服從管理」
監獄表面稱「為健康逼迫吃藥」,實則藉口治服他、摧毀意志。此類手段通常用於強制制服年輕力壯的在押人員,而王桂令已年逾七十,身體狀況本就極差。
從醫學常識看,血糖高的患者應保持心情穩定、營養充足、少食多餐,並伴隨口渴、乏力、尿急等症狀。監獄的做法完全與醫學常識相反,明顯是藉機施虐。
遼寧監獄積分制度:逼迫認罪悔罪、強制洗腦
遼寧省司法廳、監獄管理局制定的積分制度,將認罪悔罪與減刑、待遇綁定。不認罪者積分少、待遇差。錦州南山監獄強迫法輪功學員認罪悔罪、定期上交思想彙報,實施精神洗腦,逼迫放棄信仰。
以「血糖高」為藉口將他投入小號,實質是極限壓榨王桂令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條件,增強身心負荷,消耗生命,以達到「征服」的目的。
生命處境堪憂:皮包骨、精神狀態極差
目前,王桂令被迫害得極度消瘦,皮包骨,精神狀態也非常差,生命處境令人擔憂。
七旬法輪功學員王桂令正處於危險的生存境地。呼籲各界高度關注,及時制止錦州南山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系統性、滅絕性迫害。
關於王桂令這次入獄以前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勞教酷刑迫害 遼寧錦州王桂令再被枉判五年》等。
相關責任部門及人員:
錦州南山監獄 一監區
獄警:張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