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心反思向內找
靜心反思為甚麼會被綁架?其一是放鬆了安全意識,尤其是強烈的幹事心,學法時思想走神,眼在看嘴在念,心不在焉,學法時經常犯睏,發正念倒掌、各種執著、各種慾望樣樣俱全。在與同修配合安鍋調試時,表現的自我很強,時而發生爭議。最終被舊勢力有機可乘鑽了修煉有漏的空子。給講真相救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重大損失,悔之晚矣。內心非常焦慮不安,久久不能平靜,甚感無法原諒自己的過失,真是痛心疾首。
同修與家人配合積極營救
同修們在外邊利用各種方式大力營救。我的親人同修與其他同修們相互配合,給公安局相關警察寫勸善信,面對面找他們講真相要求放人。一個月後還是由檢察院非法批捕。當地其他縣市裏的同修們也在積極協助,大法弟子們形成整體、共同抵制邪惡迫害,從外地請了三位正義律師,他們不辭辛苦,來去約幾千公里。
三名律師到達後,與檢察院接洽後要求閱卷。該案公訴人百般刁難,以各種理由推諉不讓閱卷。律師遭到重重阻撓。第一次閱卷,檢察院推脫說立案庭的人員去市裏開會,還馬上聯繫外省司法廳對代理律師施壓。律師第二次閱卷,檢察院說案卷已經退回到公安局。
當按照他們的說辭,律師在法定日一個月應該返回檢察院時,律師第三次來到檢察院,檢察院的回覆說案卷在公安局沒有遞交上來,按理說那就應該放人了。當家人去公安局國保大隊找主管隊長要人時,隊長說案卷還在檢察院。這就是當時的事實:一個執法機關知法犯法,相互推諉,幹的都是見不得人的事。
那天上午,律師在檢察院上班的第一時間趕到,要求閱卷。案管科人員說案卷不在,律師很氣憤:「你們一次、兩次、三次還這樣說,明顯是在騙我們。」科長無奈的說檢察官不同意閱卷。律師說:「我閱卷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不需要檢察官同意。」律師按照相關法律,直接打電話給檢察院院長,控告檢察官的違法行為。檢察官迫不得已允許律師下午閱卷。
四、震懾邪惡的壯舉
非法庭審是在看守所進行的,看守所值班警察告訴我說:「明天你開庭,今天下午為你而來的電話把電話機都打爆啦,真是前所未有。」(在此我深深的感謝海外同修們的慈悲相助!)次日,所有相關人員陸續到位,只准許我和同修各自兩名家人參加,不准其他任何人進庭。
三位律師大義凜然,堂堂正正的走上辯護席位,當看到書記員桌上有扣押的四個家屬身份證時,便立即質問在坐的工作人員:是誰扣押的身份證?這是違法行為,是誰的誰應合法的拿回。我們的家人迅速的將身份證拿回去,期間沒一人敢阻攔。其實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些人,對大法弟子是善良的好人非常心知肚明,做這種傷天害理庭審,實在是心不安理不得。為甚麼只允許兩名家人旁聽,懼怕啊,所以不敢叫人知道,像賊一樣,偷偷摸摸的躲在隱蔽的角落做這種毫無良心的齷齪事,可悲至極。
公訴人從文件夾中拿出無任何法律依據的起訴材料,清了清憋閉不通順的喉嚨大聲宣讀非法起訴書,律師嚴厲的指出:「一切指控不符合法律程序。你還在這言之鑿鑿,哪條法律認定安裝新唐人電視違法,他二人年歲已大,沒有經濟來源,靠技術掙點錢養家糊口,同時又豐富了人們的文化娛樂,我們應該支持才對,怎麼說是犯罪呢?」三位正義律師慷慨陳詞,公訴人被質問的一時張口結舌,無言以對,繼而失去理智的暴躁的對峙著辯護人。辯護人問她:「懂不懂法律?不懂就先回去學習學習,懂了之後再來開庭。」公訴人惱羞成怒的從座位上躥起來,像個潑婦亂喊亂叫,失控了。幾名法警竟起身衝向正義律師,三位律師也不甘示弱,同時站起來應對,審判長一看事態不好,命令法警:不要再動一步,馬上坐下。這時公訴人也發蔫了,以證據不足為由要求回去補充偵查。邪惡氣燄隨之減少了許多。
我回到監舍,看守所獄警驚奇的向我描述高牆外的情景:「你們的人來的太多了,沿著很長的公路邊都站滿了,聽說有外省的也來了,全縣的警察都調來維持秩序,從未有過的陣勢,非常震撼,過路的行人驚呆了,不知發生了甚麼事,都在駐足觀看。」
監舍在押人員聽我介紹三名正義律師無罪辯護的壯舉,都敬佩不已,感慨的說:「我們請的律師沒有敢這樣給辯護的,反而是對這些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大簷帽恭維有加,錢沒少花,事辦不成,你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他們作我們的辯護人?」
第二次開庭
經過四個月的所謂補充偵查,於第二年十二月第二次開庭。這次開庭公訴人沒有前次那個囂張氣燄了,卻又玩弄出新花樣,拿來一台影碟機,幾張光碟──像是講真相及《九評共產黨》的光碟,企圖指證是反黨宣傳,蓄意加害,辯護人義正詞嚴的指出:「共產黨標榜自己偉光正,還怕評論嗎?九評、十評、更多評,又有何不可?」法庭頓時鴉雀無聲。律師接著說:「庭審本是面對大眾的是光明正大的事情,為甚麼安排到一個偏僻的小黑屋子裏,多不體面哪,應該去一個大法庭叫更多人來參加旁聽,豈不是更加光明正大,為何不敢呢?到底怕甚麼呢?」法庭人員被質問的啞口無言,甚為尷尬。審判長隨即關掉光碟機,停止了播放。
公訴人拿出補充偵查的非法證據,只不過還是找那些安過鍋的人,加上道具拍了幾張無關緊要的照片,說幾句前言不搭後語的道白詞,這就是幾個月補充的所謂證據。辯護人指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我的當事人給民眾安裝新唐人電視不構成犯罪,如果你們說有罪,那賣鍋的、賣電視機的都成了有罪的?能是這樣定義嗎?因為沒有鍋、沒有電視機就看不了電視。再說了一台電視可以接收幾十個電視節目,沒有人強制必須看這一個台。假設一個人用刀具殺了人,按你們這種邏輯,那製造刀具的、賣的都應該是犯罪了,有這種定義嗎?有哪個人因看新唐人電視而給社會造成危害了,給本人、給家庭帶來災難啦?肯定是沒有吧。」
公訴人理屈詞窮,又拿出了一份國保大隊的文件作底牌,下面有市國保支隊的印章,想用它作為迫害理由,公訴人當眾宣讀,說新唐人是宣傳法輪功,甚麼境外敵對勢力……等等。律師講:「要依法辦案,不是按某某文章辦案。怎麼拿一篇通訊稿件當法律用,要獨立辦案,無論背後有多大勢力絕不允許干預司法公正,這是公檢法司人員的基本常識。如果一篇文章能代替法律,那我們何必坐在這開庭。」
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公訴人非常尷尬,再也找不出犯罪理由的說辭,還是上次休庭的結束語,證據不足,補充偵查。
第三次開庭
我們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月後,二零一八年五月第三次庭審。人還是那些人,事還是那點事,法律還是那部法律,完全是在拖延、耗費時間,這種性質辦案更凸顯毫無人性。過程中,我多次講真相,均遭審判長制止,她的邏輯是只能對公訴人提出的指證說是還是不是,有些情節只用是與不是根本就表達不清楚,大法弟子必須要講真相,他們最害怕的就是講真相,我說:「叫我來開庭就得讓我說話,不叫說話怎麼叫開庭呢?」她說最後給陳述的時間。
從上午一直開到下午兩點多鐘結束庭審,我馬上拿出陳述稿自我陳述,念了不長時間又被法官制止了。我反問:「是你說的讓我最後陳述,為甚麼又不讓了?怎麼出爾反爾?」她說:「以上你不已經說了,你把陳述稿給我吧,我給你念。」她把陳述稿拿去念了一小部份就不念了,說開庭時間太長了,她拿回去看。隨後起身就走。我馬上要求無罪釋放。她說:「這事我做不了主,回去還得開合議庭。」其實她說做不了主,是指做不了背後操控的黑手「610」的主。
公訴人無精打采的起身,自言自語的說了一句肺腑之言:「以後再也不參與此類案件了。」(即不參與對法輪功迫害了)五個月後下來裁定,我被非法判三年半。我很坦然,其一,過程中大法弟子形成整體體現出大法的偉大,對另外空間的邪惡大量的銷毀與震懾,很多世人看到此情而震撼,因此明白真相而得救。
毀滅人類的中共邪黨暴政
至今長達二十七年之久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不僅是對大法弟子,是對全人類都犯了不可饒恕的滔天大罪,強加的罪名則是極其荒唐的,對大法弟子綁架、判刑皆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定罪。而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恰恰是中共邪黨,在人類道德無存、沒有心法約束的今天,只有法輪大法修煉是塊淨土,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對人類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說我們破壞法律實施,究竟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又有哪一條法律被破壞而沒有得到實施呢?一個殺人犯就一定得有一個被殺死的人作證。而邪黨迫害大法,對大法弟子定的罪名都是莫須有的,強加的。
在人類道德全面崩潰的今天,只有遵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誠實善良、不欺不騙的真正好人。末世中救人,法輪大法已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是上天賦予生命的洪大慈悲,給人一次悔過自新的機會,人不但不知感恩,還在肆無忌憚的褻瀆佛法,罪惡何其之大,令人深感痛心疾首。那些法律界的枉法人員,難道你們就真的黑白顛倒、正邪不分嗎?為了點既得利益,出賣自己的良心與生命的永遠,為邪惡中共葬送自己可貴的生命,真是令人痛心啊!為了向民眾講清被中共邪黨造謠誣陷對法輪功的謊言,明白真相後世人有個好的未來。而在你們卑鄙的冤判的印章簽名下,遭受枉判、酷刑迫害,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未來你們不為此承擔一切能行嗎?天理不容啊。清正廉明,除惡揚善、為民申冤昭雪,是歷代法官們的神聖職責,反觀歷史讓人敬佩的偉人包公辦案,秉公無私,為民做主,世世代代被後人讚頌,尊稱包青天。現今你們給後世留下的是甚麼呢?那就是恥辱!你們是善惡好壞不分,黑白顛倒,冤假錯案的製造者,被後人所唾棄,罵名千載,當然不止這些,給自己與後代子孫,帶來的都是巨大的災難,豈能心安理得,法輪功受迫害千古奇冤!奉勸那些倒行逆施、繼續為虎作倀的法官,如果還有人性,就立即懸崖勒馬,匡扶公平正義,讓法官這神聖的稱號重現世間,決不能淪為政治工具,成為共產邪黨手中的一根打人棍子,害人害己遺臭萬年。
被迫害中,大法弟子仍慈悲救人,眾生得救才是我們的心願
幾年前國保大隊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開辦對大法弟子迫害洗腦班,有兩名夫妻大法弟子被綁架到洗腦班,這個洗腦班就是中共邪黨為加重對大法弟子殘酷迫害的黑監獄,強制讓人放棄對修煉真、善、忍信仰,採取各種卑鄙手段從精神到身體盡其所能的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最後被迫害的身體非常虛弱,幾乎不能自理,她丈夫因為不接受他們的歪理邪說,謊言欺騙,被非法關押進拘留所,他們怕留下歷史罪證,連拘留證都沒有,後來該同修一直不斷的向相關單位追要拘留證,他們上包下庇狼狽為奸,就是不給,同修無奈之下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訴訟上法律,各執法部門官官相護。過程中同修走遍公檢法司、政府、巡視組、信訪辦,上到省市,藉以為此講清真相,各級領導由開始對同修的蔑視,到明白真相後的敬佩,由開始粗暴到現在的和顏悅色。因此隨著正法形勢的向前推進,人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某年,一名同修打電話給另一同修,該同修恰被警察所困,警察接聽電話後,隨即將打電話的同修綁架,被非法指控的材料,本縣檢察院無人受理,無奈,只好將材料轉到其他縣市檢察院。
今年,有同修在一村莊講真相,一不明真相的村民打電話給警察,該村民拉著大法弟子不放手,要求警方速來人企圖綁架大法弟子,警方在接聽電話時,只問了發生的是甚麼情況,這邊不明真相的村民的家人過來制止了,說:人家法輪功沒有做壞事的,都是些安分守己的好人,同修一直不斷的向村民講大法的真相,很快村民也就放下了手。同修安全返回。
此後不久,又有同修在集市上講真相遭人惡告,當地派出所開著警車擋在同修前面,截住同修。搶走同修的手提包和電車子鑰匙,翻出真相冊子,警察嘴裏不乾不淨的罵著,同修制止他們不要這樣做,並不斷的講真相,他們不但不聽勸阻,還把電話打到上面的領導,催促快來抓人,可是過去很長時間了,警察也沒有等來上級的人來,自己找了個台階,說他們有急事,掉轉車頭倉皇逃離。
二十七年的正法修煉,大法弟子們兌現誓約、助師正法、反迫害講真相、出生入死、不屈不撓,真相資料遍地開花,各個救人項目應有盡有,在偉大師尊的保護下,大法弟子整體配合,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環境發生了巨變,為了更多人得救打開綠燈通道。
大法弟子歷經的艱難,正在變成東升旭日的霞光,輝映著這片神奇的土地,盪滌著世人心中的塵埃,光明重現神州。
在做好師尊交給弟子們的三件事中,踏上啟航的法船,乘風破浪,直達彼岸。在正法修煉的征程上,勇猛精進,不辜負眾生的期盼,向師尊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感恩師尊的佛恩浩蕩!
個人修煉層次所限,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合十
(責任編輯:任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