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眼傷痊癒
我丈夫是木工,在工地上班。有一次幹活釘釘子時,釘子反彈回來正好扎到丈夫的眼睛,當時眼底就出血了。不大一會兒,半張臉都腫起來,眼睛也睜不開了,幹不了活了。
工頭知道後,自己拿出三百元錢給我丈夫,說讓他去醫院看眼睛,丈夫沒要。因為我經常囑咐他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遇到危險或困難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所以他說啥也不要那錢,工頭就騎電車把他送回家來了。
在路上,丈夫一直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家後,我也沒看到有甚麼異樣,他的臉也正常,只是眼底有點紅,因為丈夫一上火就眼睛紅,所以我也沒當回事。
丈夫第二天就上班去了。過了兩、三天,他才跟我說起那天早回家是因為眼睛被釘子扎了,是一路念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回來的,到家就沒事了。他沒要工頭的錢,沒耽誤上班。從那以後,他上火眼紅的毛病再也沒犯過。
二、繼女的先天性精神疾病痊癒
我的繼女是個先天性精神病患者,她的母親、小姨、姥姥都患有精神病。她會無緣無故的笑、哭,放學後不回家,我得到處找她。家裏人說話也不聽,管不了,看不見就往出跑。我拿她當親女兒待,她有甚麼事不知怎麼辦時會問我,從不問她爸,她知道我為她好,願意聽我的。
二零一零年,我被中共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遭受迫害。繼女不知怎麼知道了此事,非要到勞教所看我,那年她二十一歲。家人都不願意讓她看我,都攔著。她自己去大隊開了介紹信,獨自一人去了勞教所。
我倆見面時,我看到她的頭髮是綠的,眼皮是綠的,她問我:「媽,好看嗎?」我知道她精神有問題,就說:「你喜歡就好。」她給我買了吃的、用的、穿的,還給我充錢。我說:「媽媽沒做好,現在沒法照顧你了,你要自己照顧好自己。」繼女說:「媽,你沒錯。錢用完了你給我打電話,我給你送來。」她去看了我兩次。
我從勞教所回家後發現,繼女精神不正常的狀態逐漸消失了,說話辦事理智了。後來找了丈夫,比她大九歲,生有一兒一女,生活過的挺好。
我跟丈夫說:「是她做了大善事,在我被迫害期間看了我兩次,因此得了大福報。大法無所不能,佛法無邊。」他點頭,非常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