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監管醫院人員開會,從下午兩點多到晚上十點多鐘商討此事,期間各個領導來回推。但最後還是在國保的不斷催促下,終於把我們三人給送進監管醫院去了。自此,我們三位古稀以上的老人可開始經歷魔難。監管醫院怕承擔責任,不到半個月,就急急忙忙把我們給送到監獄,送之前,還不告訴我們去哪。
我一入江西女子監獄入監隊,監管獄警就安排人找我談話。我首先就表明我沒有犯罪,我不是犯罪人員,不服判,更不會「轉化」。無論獄警用甚麼方式迫害,我就是不動心。她們剝奪我接見家人的權利,不准打電話,不准購物(只能購一些日用品),不准監舍的其他犯人接觸我,不准她們跟我說話,連瞟都不能瞟我一眼,營造這種壓抑的氣氛孤立我,讓我心理難受。可是這怎麼可能呢?我想到師父在《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中的法:「有這麼大的法在,正念中大法與你們同在,這是巨大的保障。正念不足不符合法時會脫離法的力量,就會顯的孤立無助。」我是有師父管的,有大法做指導的,怎會被這種小伎倆所動?
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我頸側的腫瘤開始讓身體出現了病業反應,吃甚麼吐甚麼,體重驟減。我自己知道這是消業,師父在幫我淨化身體呢!獄警把我送到江西女子監獄的監管醫院(新康醫院)。獄醫會診後說要動手術,不動的話會有甚麼甚麼後果。我當時就拒絕了。獄醫問我為甚麼不動手術?我說:我是個修煉人,有大法師父管著,一切都由師父做主安排!
這下獄醫、獄警、監獄教育科長,來了四、五個人要我同意做手術,並說:你不動手術,那就得簽字說放棄手術,出了問題自己負責。她們不想承擔這個責任,但我也絕不會簽這個字。我本身就是被迫害進來的,不是我要來的。我深知師父傳給我們的大法是不能讓世人抹黑造業的,就想這個腫包不要發揮任何負面作用,即使在這個監獄也要證實大法,讓她們看到修大法的美好與神奇,救度世人!
這個犯人醫院不是我要呆的地方,放下生死,放下執著,我要求出院。監管獄警說:你出院也得寫個申請出院書。我說:出院要寫申請書?沒聽說過,這又是哪一部法律規定的呢?獄警回答不出來。我說:我必須馬上出院。在我強烈要求下,我出院了,被送回監區。
在獄警獄醫的眼裏,好像我很難熬過刑滿回家那一天。回到監獄的監區,我就多背法,把能背的法每天上午、下午都背一遍,加上發正念清除我空間場中的一切邪惡的生命因素,解體一切想用我身體抹黑大法的邪惡黑手爛鬼,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只走師父安排的路。我的一切就交給師父,來去由師父作主,我就由師父管!保持一個修煉人的心態,師父造就了我一個金剛不壞之體就是用來證實大法的,讓世人見證大法的超常與美好。我一定能健健康康的、坦坦蕩蕩的走出監獄大門,平安回家!
監獄要我們跑步,做各種操,我不配合。獄警問我又為啥不做?我說:我們師父在《轉法輪》中講了:「我們講修煉要專一,你不管怎麼去修,都不能夠摻雜進去其它的東西亂修。」
在師父的加持下,我一路闖過來了。在監獄車間,我年紀最大,七十三歲了,用她們的話講我是紅光滿面,走路生風,比她們一些年輕人的身體都好,做事也會為別人著想。在二零二五年六月,我堂堂正正的走出監獄,回到家裏與親人團聚。
我跪拜師父:用盡人間的詞語也表達不盡對師尊的感恩!唯有精進做好三件事,在修心性、救度眾生中下功夫,來報答師尊!也感謝同修的默默的正念幫助與付出。
(責任編輯:程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