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萍是大連市的一名孤寡老人,現年七十二歲。早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她曾被青泥窪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和抄家,之後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此期間,她老伴由於焦慮過度,在王瑞萍回家後僅一週就離世。
二零二一年六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期間,她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王瑞萍再遭綁架,之後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到家中。此後,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中山區檢察院、甘井子區檢察院及法院繼續捏造「材料」,對她進行陷害,並推動司法迫害。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警察將所謂「案件材料」遞到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對王瑞萍進行陷害。八月十三日,王瑞萍在甘井子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後被收押,至今不知被關押在何處。
一、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中山分局及人民路派出所警察合夥入室抄家並實施綁架
1. 限制行動、抄走私人財物
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時左右,王瑞萍在樓道扔垃圾時,被中山分局國保警察李某拽住,限制其行動;李某叫來兩、三個警察闖入家中抄家,之後又陸續前來八、九個警察。他們將老人綁架,並抄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不乾膠粘貼、電腦、衣服等等私人物品,同時私自拿走了兩百元人民幣現金。參與綁架的單位有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中山分局、人民路派出所。
2. 非法審訊、「取保候審」迫害
王瑞萍被綁架到辦案中心做筆錄,面對警察的非法訊問,她全程沒有配合作答。
隨後,警察帶王瑞萍去體檢。期間,她出現頭脹、手麻、心臟不舒服等症狀,血壓高達一百七十八。看守所因此拒絕收押。次日凌晨兩點多,王瑞萍被迫繳納一千元人民幣後,才以所謂的「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到家中。
3. 國保隊長口中的「案件來源」
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隊長曹迅兵是該陷害案的主要責任人。他聲稱,有小孩舉報三元街某樓洞內張貼了「中共是邪教」的粘貼,他們查了兩天,監控拍到一個衣著疑似王瑞萍的人進出兩個門洞,以此為由對她實施抄家。
警察闖入抄家王瑞萍家後,就四處翻找她的衣服和相關粘貼。而曹迅兵出示的所謂「證據」,僅有一個人影進出兩個門洞的照片,並無證據證明此人就是王瑞萍。所謂的「舉報人」是否真實存在,也始終無從核實。
4. 遭無人機拍攝、人身監控
幾天後,王瑞萍家窗前飛來一台無人機向屋內拍攝,家門口被偷偷安上了監控攝像頭。老人致電相關警察,質問其侵犯公民隱私的行為,但無人承認監控是怎麼安裝上去的,都在相互推諉。一段時間後,王瑞萍致電曹迅兵,表示準備自行拆除監控。曹迅兵聽後有些緊張,並阻止她這樣做。
二、中山區檢察院、甘井子區檢察院及法院共同推動司法迫害
1. 中山分局國保炮製材料送檢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曹迅兵驅車將王瑞萍帶到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並將陷害她的材料遞交到檢察院。「一檢」過程只是象徵性的走了過場。
在此期間,曹迅兵不斷用好話哄騙王瑞萍配合,還透露一些虛假個人信息,聲稱日後拎水果去看她以換取好感;暗地裏卻安監控、捏造材料、推動司法迫害。送檢後便以不歸他管為由,讓王瑞萍有事找檢察院。
2. 違規批准逮捕、提起公訴
此後,公檢雙方一直沒有進一步通知。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突然來電,通知王瑞萍次日到檢察院「二檢」。
七月三十一日,王瑞萍到檢察院,一個圓臉、身肥體壯的檢察官不告知姓名,對她進行核對詢問。每當王瑞萍講述真相時,就打斷她,不讓她說話。該人詢問王瑞萍是否簽字,如果不簽字就不讓她查看筆錄。王瑞萍拒絕簽字,到最後也不知道筆錄內容,被無理剝奪合法辯護和案件知情權。該檢察官告知王瑞萍一個月後開庭。
在兩次檢察院的訊問中,王瑞萍均從事實和證據層面提出異議:除了僅有的一張一個人影出入兩門洞的照片外,無人能出示她是張貼粘貼本人的有效證據。該關鍵性異議從未得到過回應。
3. 沒有起訴書的強行開庭
第二次訊問後僅十三天,甘井子區法院便匆匆啟動庭審程序。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王瑞萍在沒有見到起訴書的情況下被送上了法庭,庭審過程不透明,如同黑箱操作,外界無從知曉。庭審結束後,王瑞萍遭非法收押,下落不明。
請知情人士提供相關線索與更多迫害細節。
三、陷害過程印證中共邪教本質
王瑞萍,一個孤寡老人、無兒無女,本應受到社會的同情與保護。但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機制下,她成為被隨意欺壓、謀害的對像。
對王瑞萍的二次陷害,從綁架到開庭歷時不足兩個半月,程序推動之快堪比「速裁」。這一過程反映出中共迫害政策的兩大邪惡特點:一、迫害年齡無上限、踐踏倫理道德無下限;二、通過加速司法程序、急於將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送入監獄。
雖然對王瑞萍的欲加之罪根本無法成立,但公檢法合謀製造冤案的整個過程卻清晰可見,這一條龍式的迫害程序正印證了粘貼所表達的內容──「中共是邪教」。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持續二十七年,從未拿出具有合法依據的法律,相關公檢法參與迫害的唯一依據,僅僅是所謂的「政治正確」。
全世界都知道甚麼是政教分離、甚麼是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構無權評價信仰。況且,一個「無神論」政權,何談「標準」去判定一個信仰的正與邪?更何況,這場打壓針對的是堅持「真、善、忍」信仰、努力做好人的群體。
在任何一個正常社會,公民都有權對執政黨發表個人看法,就連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也不敢把「反黨」作為一個犯罪。更何況,法輪功學員無意搞政治,只是告訴民眾「善惡有報」的天理。
歷史會證明,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歷史還會證明,中共惡行必遭天譴。今天法輪功學員不畏生死告訴世人遠離險惡,是危難來前的大善。在現今中共這個指鹿為馬、利益至上的社會環境中,還有一群不畏權貴、敢於說真話、處處為他人著想、捨己為人的人,這是社會的希望、民族的希望。
案件責任人:
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隊長 曹迅兵:13500711779
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 李姓警察:1834119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