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給自己一個正確的位置
大法弟子是出三界的神,法律是管人的不是管神的。人間的法律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做的好與不好,有師父管(點悟)有大法法理指導約束在法中歸正。
二、時刻注意自己的心是怎麼動的
文章中說「「立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開庭」、「判幾年」、「網上通緝」等等,還有甚麼「走法律程序」,都別把它說的任何話、甚麼名詞當真──那都是白骨精的伎倆,不信、不順著它的迫害邏輯去思考,不要認為這些能對自己起作用,這點很關鍵。」
那麼怎樣「不信、不順著它的迫害邏輯去思考」呢?
很多時候這些東西它自己就往上翻,當它往上翻的時候我們就要注意了,這就是讓我們承認它,從而把它招來,不要放過這些負面的念頭,一定要認清這些負面念頭的本來面目,排斥它讓它去死,我們可以把這些當作執著心(常人心)、不好的觀念去掉它,改變觀念,反過來看,反過來認識。
師父說「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自己多年前被非法關押時就體會到了這一點,是真的!境隨心轉,比如說在被非法關押中冒出花錢的念頭,就想讓這個花錢的念頭去死,並且反過來想不花錢,一分錢也不花,他們也不要,別讓他們造業。只要是常人的念頭,甚麼都反過來想,因為人的理是反的。修煉人就是一個去執著心的過程。
多年前本地一個同修甲被迫害要送勞教。當時還有另一位同修,這個甲同修就發出一念:他們送不去(不送),結果車到半路,因為另一個同修借下車方便之機
跑了,甲同修又被拉了回來,回家了,不送勞教了。
改變觀念,不被眼前的假相迷惑,你只要敢想(敢改變觀念),師父就把大法的威力真真切切的展現在眼前。是真的!修煉中必須要改變觀念,不改變觀念就脫離不了人。
現階段一點兒認識,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懇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