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曝光甘肅省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警察李鵬的惡行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甘肅省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隊大隊長李鵬,女,漢族,出生於一九七七年。早在二零一一年,她已擔任十四隊大隊長,直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被調往十三隊繼續擔任大隊長。李鵬曾親口說,她剛到看守所時,親自進入號室毆打在押人員,並親手給在押人員剪頭髮,理由是「剪短頭髮洗頭不費水」。她對十四隊進行了一段時間的「整頓」後,十四隊才形成如今的管理模式──所有在押人員的頭髮都被剪得極短,幾乎像「假小子」。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的十三隊、十四隊均為女性在押人員大隊;二零二一年年底疫情嚴重時,又新增了十一隊用於關押女性人員。在看守所內部,大隊長掌控整個大隊的所有事務,其他民警僅負責執行和配合大隊長的安排。也就是說,一個大隊的管理方式完全取決於大隊長個人。

以下內容專門記錄李鵬在十四隊任職期間的行為。這些現象僅存在於十四隊,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其他大隊並不存在同類情況。換言之,十四隊出現的種種問題並非看守所統一管理導致,而是李鵬個人行為造成的。

一、過渡號室

十四隊的「過渡號室」通常設在二號室,專門用於收納新送入看守所的在押人員。凡是公安機關送來的犯罪嫌疑人,被分配到十四隊後,第一步就是進入二號室。在這裏,新入所人員必須學習並適應看守所內部的各種規矩與強制性要求。

所謂「規矩」,包括:早點名跑步;中午與晚上睡覺時由誰站班、如何輪班;以及必須掌握的「內務」──鋪床、捏「豆腐塊」、捏床邊子、擦地、擦衛生間等。所謂「豆腐塊」,是把被子捏出稜角,擺在通鋪中央,一般擺四個。每天都要精心捏,不能弄壞,在押人員因此戲稱「伺候奶奶」。床邊子的床單與褥子也必須捏出稜角,像刀切的一樣,捏不好就要重做。

牆面上貼著在押人員的權利義務(即所謂「監規」),又加了《弟子規》。所有新入所人員必須在七天內背會。背會者可以少站班,背不會者則被罰班。

1、家屬送的衣物與物品全部被號室長佔為公用

過渡號室有一個極具壓迫性的特點:家屬送來的衣物與食品全部被視為「公用物品」,由號室長決定給誰、不給誰。在十四隊,一號室的號室長是「大值」,她可以隨意使用、佔有二號室家屬送來的物品,被送物品的本人卻無權使用。

疫情期間,家屬無法送東西,所有人都缺紙。一號室號室長侍建秀甚至把二號室的衛生紙全部拿走,強令二號室人員「上廁所沒紙就用水洗」。當時規定一天每人只給五節捲紙,若有人來例假,侍建秀才「多給一節」。有號室長回憶,她剛入所時沒有紙、沒有衛生巾,來例假時一片衛生巾要用三天。

在二號室待得越久,越沒有東西,家屬送多少都無濟於事。曾有在押人員因此與號室長爭執,李鵬出面調解時,該號室長當面說:「二號室的東西就是公用的,不能給本人,這是看守所的規矩。」

2、跑步跺腳聲必須極度響亮,否則遭民警與號室長懲罰

過渡號室另一項讓在押人員極度痛苦的要求,是每天早上點名,必須跑步到外面間道,由民警點名。跑步時腳必須跺得極響。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洗漱後,二號室人員就開始在號室內原地踏步訓練,目的就是練出「震耳欲聾」的跺腳聲。

為了跺出響聲,有人在長期訓練中腳筋受傷,卻仍被強迫繼續跺腳。號室長自己也說,她剛來時跺腳聲不夠大,被前任號室長踩著腳面用力碾壓,她說著說著就哭了。她不願讓別人再受同樣的罪,多次向李鵬申請不做號室長,最終被調到一號室幹活。

二號室每天早晚都要訓練跺腳聲,有時集體訓練,有時單獨訓練。有一名在押人員因無法承受長時間跺腳訓練而裝病,被識破後,輔警王玉瑾強令單獨訓練,所有人輪流陪訓。別人休息時,她仍被要求繼續訓練;打飯前還被強迫做一百個深蹲。期間有民警看到後制止,要求不得在休息時間單獨訓練某人。號室長報告說這是王玉瑾的命令,民警質問時,王玉瑾卻否認,反把責任推給號室長。她還經常向李鵬告狀,加碼懲罰在押人員。

十四隊民警無論何時點名,都要求跑步跺腳聲必須極響,否則當場辱罵,回號室後號室長繼續訓。點名起立時也必須跺腳,聲音不夠響,民警就會質問「聲音呢?」民警走後號室長繼續「往死裏練」。為了讓聲音更大,有號室長要求在押人員起立時跳起來再用力跺地。

有號室長說:「這種跺腳聲如果在外面,人聽到會說是神經病,但在看守所卻是正常的。」跺腳聲讓所有在押人員恐懼,但又不得不執行。每次點名跑步回來,都有人喊:「腿跺得好疼。」

過渡號室一般待一週或十幾天後才會分到其他號室,但也可能長達一個月以上。例如二零二一年年底疫情爆發時,二號室人員一個多月才被分流。

二、強制站

十四隊最具折磨性的特點之一,就是「站」。

每天早晨六點三十分起床,晚上十點必須上床睡覺。在這長達十五小時左右的時間裏,絕大部份時段都必須站著。因為站立時間過長,十四隊允許在押人員「靠牆站」──所有在十四隊待過的人都清楚,這不是「允許」,而是被迫:站到腿無法支撐,只能靠牆勉強維持。

從早到晚,只有早、中、晚三次吃飯時可以坐五分鐘。但這五分鐘也隨時可能被剝奪。吃飯前排隊若稍有不整齊,民警就會在聲控裏喊:「站不好就站著吃!」於是這僅有的五分鐘坐的機會也被取消。

有時甚至莫名其妙被罰站。晚上七點的新聞聯播本應允許坐著觀看,但十四隊卻讓所有人站著看。後來總控看到後給十四隊提出意見,要求新聞聯播必須坐著看,這才勉強保證了三十分鐘的坐姿。節目結束後,立即繼續站。

「站」沒有明確規定,全憑民警一句話:讓站就必須站。號室長也有權隨時命令在押人員站著,不許坐。

極端案例:張露露被迫「坐罰」「躺罰」

在押人員張露露(因冒充檢察人員詐騙被關押)因無法承受無休止的站立,裝病試圖逃避。被識破後,十四隊民警對她實施極端懲罰:讓她坐在凳子上,前面再放一張凳子,雙腿必須平放在前方凳子上,保持一個姿勢不許動;或者讓她躺在床上,一動不動保持同一個姿勢,持續極長時間。

長期站立導致她小腿整片黑紫,被送醫務所治療許久。期間,號室長還給她「加飯」,把別人不吃的飯都倒給她。張露露吃不完,只能哭,但無人理會。

上述仍只是「普通的站」。

1、背監規不過即罰站班

背監規不過關,就要在中午和晚上睡覺時站班──中午兩小時,晚上兩小時。有的人連續站十幾個月,提起經歷時仍忍不住哭泣。許多在押人員是文盲,背監規極其困難;法輪功學員拒絕背監規,更是長期被罰站,不論年齡大小。

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枚因拒絕背監規,被罰站「東方紅」(整夜不許睡覺),甚至被安排到一號室站一個通宵。為了逼她背監規,李鵬命令王枚曾待過的幾個號室的號室長在中午陪她一起站班。這些號室長都是托關係當的,不願吃苦,更不願站班,於是陪站時不斷辱罵大法和大法師父。最終,李鵬逼王枚背下牆上的「在押人員權利義務」,才停止讓其他號室長陪站。

二零二零年,法輪功學員崔承香因不背監規,被連續罰站中午班、晚班,每天四小時,持續十一個月。

二零二一年十月,法輪功學員金怡均被非法關押後,被罰站整夜;不許用紙筆,不許寫法律文書;家屬打的錢不許使用。

二零二二年,王枚再次因不背監規被罰站整夜,並被號室長陪站,逼迫背監規。

十四隊經常查監規:一號室查,本號室查,背不流利、背不符合要求,就罰班──中午兩小時、晚上四小時,甚至整夜。罰站不是一天,而是長期持續。號室長罰站理所當然,一號室罰站更是「正常」,完全不顧在押人員是否能承受。

提審回來也要立刻背監規

另一種查監規方式是:在押人員剛被提審回來,還沒從案件壓力中緩過來,就被拽住背監規。要求在十五分鐘內流利背完全部內容,超過時間即視為不過關;忘記一句也算不過關。

不過關就留在一號室站班,晚上站班後回號室還要重新背。許多人因此被罰站整夜。

這個監規和罰班浸透在在押人員的所有的時間裏,根本無暇顧及自己的案子。

一些號室長故意為難新來人員,讓她們長期背不過監規。例如第一次背不完整,第二次過監規就拖到一週或半個月後;第二次背時再挑出一點問題,又拖一個月。甚麼時候過監規、能不能過,全由號室長決定。號室長可以無限期拖延,讓人在押期間長期站班。

背不過監規的人每天晚上都要站班,有時站兩個班。背會監規的人則可以長期不站班。於是每個號室都「喜歡新人」,新人來了天天站班,老在押人員就能多睡覺。

但即使老在押人員晚上不站班,白天長時間站立仍讓她們痛苦不堪。待得越久,身體越受折磨。

2、疫情期間更為殘酷的站班

疫情期間,十四隊未另開號室,而是把新入所人員塞進原有號室。人數不斷增加,最多時一個號室達二十二人甚至二十五人。睡覺時必須硬塞進去,起夜上廁所後根本無法再鑽回去,只能拼命擠進縫隙,完全無法翻身。通鋪睡不下就睡地上。

人多並不意味著站班能輪休更多。相反,李鵬命令「三人值班」「四人值班」,導致每個班都少一個人,等於每天晚上必有一個人要站兩個班,再加上中午班,站班時間更長。

蘭州封城三次,十四隊就這樣連續三次執行一個月左右的超負荷站班。許多在押人員身體因疫情虛弱,更無法堅持站班,於是其他人必須替她們站班。有人累到睡著後怎麼叫都叫不醒。

這是看守所強制的站。

3、號室長隨意罰站

號室長可以以「監規不過」為由,讓在押人員無限期站班。過不過、甚麼時候過,全由號室長決定。她們可以隨意罰站、隨意辱罵。

有人為了能過監規,只能給號室長送家人送來的生活用品或食品,討好號室長,以便儘快過監規。

號室長還可以隨意剋扣伙食:不讓吃飯,或一天只給一個饅頭,持續數月。有人試圖投訴,只能通過一號室大值侍建秀轉達李鵬。但侍建秀往往不轉達,而是把投訴者帶到一號室,用更惡劣的手段折磨她,並說:「你不是告嗎?我就讓你嘗嘗告的滋味。」

下午六點是各號室開班會時間,本應五分鐘結束,但必須站著開。有號室長長篇大論四五十分鐘,甚至拖到新聞聯播。有人因站不住當場暈倒,值班民警怒罵號室長「當官當上癮」,但問題從未改善。

長期站立導致所有在押人員出現嚴重靜脈曲張。大家都想在床上休息片刻緩解疼痛,於是都希望新人或文盲長期背不過監規,讓她們站班,自己就能少站班。為了「好過一點」,人性惡的一面被逼到極致──打小報告、做侍建秀的打手……

4、「大值」侍建秀:十四隊的核心控制者

「大值」 在看守所指的是跑間道、配合民警工作,協調整個大隊所有號室的在押人員。大值,一般是一號室的號室長。侍建秀在十四隊擔任大值長達六年,她負責培訓所有號室長:先讓她們在一號室待一段時間,由侍建秀傳授「如何管理在押人員」。培訓合格、家屬關係托到位後,就被分到各號室當號室長。

十四隊的號室長幾乎都是托關係來的,她們常在號室裏炫耀自己托的是哪位領導。但侍建秀並不在乎這些關係。她看不順眼的號室長就會被調回一號室「回爐」,繼續接受她的「惡毒訓練」。

甚麼樣的人才算「訓練到位」?──就是不把在押人員當人看,越狠越被認可;稍有仁慈就會被侍建秀收拾。

侍建秀會故意刁難號室長:打飯時故意給該號室多打吃不了的飯;號室購買生活用品時以「單子不合格」拒絕整室購買;或故意不通知購買機會,讓該號室無法購買。

她還安排在押人員去各號室查內務,要求她們手段惡劣、故意找茬、沒收生活用品。侍建秀以沒收物品多少判斷是否「聽話」。有在押人員良知尚存,不忍心在疫情期間沒收別人僅有的物品,就用智慧方式騙過侍建秀保護他人。

侍建秀沒收的物品全部扔掉,不許任何人使用。

為了「好過」,許多在押人員敢怒不敢言,只能巴結侍建秀。有人被迫讓家人給侍建秀家人打錢。甘肅省檢察院多次調查此事,最終查出侍建秀收了四千多元。

有人為了不被欺負,讓家人每月給自己打多少錢就給號室長打多少錢,送甚麼就送號室長甚麼,這樣在蘭一看才能勉強不被整。

三、虐待在押人員的種種酷刑

十四隊的日常管理本身就充斥著酷刑式折磨:長時間站立、跺腳訓練、隨意罰站班。然而,這些還只是「基礎層級」。在李鵬與侍建秀的操控下,十四隊長期存在多種極端虐待方式,其中最殘忍的,是死刑犯使用的連體銬,以及號室長組織的群體毆打、剝奪基本生理權利等。

1、死刑犯連體銬:極端屈辱與身體摧殘

十四隊動輒給在押人員加戴「鐐」──死刑犯使用的連體銬。雙手戴手銬,雙腳套沉重的鐵環,手銬與腳環之間用約三十公分鐵鏈連接,再用大鐵鎖鎖死,使手腳被迫靠在一起,身體只能彎曲,無法直立。

戴上連體銬後:

  ﹒ 無法正常吃飯喝水:手不能抬起,只能像狗一樣伏地進食。
  ﹒ 無法正常上廁所:褲子無法脫、無法提,大小便只能在褲子裏。
  ﹒ 無法行走、無法睡覺:身體被迫彎曲,長期處於極度痛苦狀態。
  ﹒ 還會被侍建秀安排的人持續虐待:辱罵、毆打、折磨不斷。

連體銬一次加戴十五天,但半個月下來,人都會瘦得脫相。十四隊在押人員之間流傳:「鐵貨吸人精氣」,雖然是民間說法,但所有人都看到戴鐐者身體迅速消瘦的事實。

劉雅弟:被戴連體銬後精神失常,最終死亡

在押人員劉雅弟刑期僅兩年多。一次號室長張偉文在會議上向李鵬告狀,說劉雅弟「裝病」。會後不久,劉雅弟被戴上連體銬,送到一號室由侍建秀「嚴管」。

十五天後,有人說,劉雅弟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不久被送往甘肅省女子監獄。女監人員來調查時,情況說明由侍建秀書寫。後來女監認識劉雅弟的人告訴其他在押人員:劉雅弟已經死了。

許德萍:長期被戴鐐、被侍建秀虐待致死

在押人員許德萍經常被戴連體銬送到一號室。侍建秀親口說過她如何虐待許德萍:

  ﹒ 不讓上廁所,導致屎尿在褲子裏;
  ﹒ 在廁所裏用冷水強制洗澡;
  ﹒ 長期毆打、折磨。

同號室人員說許德萍犯病時從不傷人,只是用頭撞牆。她被送到女監後不久死亡,臨死前一直喊著侍建秀的名字。女監調查情況時,說明仍由侍建秀書寫。

法輪功學員遭「東方紅」、連體銬酷刑
  ﹒
楊卉:侍建秀告訴民警讓其站「東方紅」(整夜不許睡覺),就能讓她妥協,她被連續罰站三個整夜,並強制蹲。
  ﹒ 劉婉秋(2017年):被李鵬加戴連體銬長達三十天,睡在水泥地上。
  ﹒ 李亞(2022年):在十三隊被李鵬加戴連體銬二十八天,臀部潰爛、臭味難聞。為不影響號室,他被迫答應點名時下蹲,李鵬才取掉連體銬。
  ﹒ 金怡均:被加戴連體銬期間,侍建秀多次要求民警「砸死銬」(鎖死鐵鏈)。侍建秀還撕掉被褥棉絮,只留薄薄一層給她「裝樣子」。金怡均被號室人員長時間毆打、折磨。

2、號室長組織全號室群體毆打

十四隊存在極端暴力──號室長組織全號室在押人員一起毆打某人。

金怡均遭群體暴力威脅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法輪功學員金怡均被綁架到十四隊。民警要求她簽字,她拒絕並表示自己無罪。民警隨即叫來一號室在押人員,將她按倒在地,強行按手印。

後來一號室人員告訴她:民警曾特意囑咐侍建秀「不許動手」,她才暫時未被毆打。

但同一時期,一號室有另一名在押人員被侍建秀「嚴管」。二號室每天都能聽到一號室長時間、巨大聲響的毆打聲。號室長和老在押人員告訴金怡均:

「那個人是被一號室全號室的人一起打的。你要是不聽話,也會被帶到一號室讓所有人打。」

再次遭群毆:七號室十幾天的集體毆打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下旬,金怡均被調到七號室。侍建秀縱容號室人員毆打她。她被加戴連體銬後,侍建秀命令七號室所有在押人員一起毆打她,持續十幾天。

3、號室長隨意毆打折磨在押人員

十四隊號室長普遍濫用權力,隨意毆打、折磨在押人員。

王淑豔:長期剋扣飯菜、毆打在押人員

四號室號室長王淑豔長期剋扣飯菜,有人在她號室裏連續數月每天只吃一個饅頭。 在押人員寧馨寧被她長期毆打折磨,寧馨寧記下時間後向民警反映。民警查監控後證實虐待事實,將寧馨寧調離號室,並對王淑豔處罰。

龐金明:被侍建秀長期毆打、剝奪睡眠

龐金明六十多歲,被判九年。她在七號室時經常被侍建秀抬手搧耳光。站著等點名時,侍建秀轉身就是一巴掌。號室人員也習慣性毆打她。

她經常被強制站整夜,但侍建秀卻把被子捲起來放牆邊,製造「她在站班」的假象給民警看。龐金明常哭訴:「為甚麼不讓我睡覺?」

4、禁止打呼嚕:剝奪睡眠的隱性酷刑

為了保證號室長睡眠,十四隊禁止在押人員睡覺時打呼嚕。站班的人必須隨時「處理」打呼嚕者:

  ﹒ 摸頭髮讓其驚醒;
  ﹒ 用衛生紙捲成筒掃臉;
  ﹒ 直接捏鼻子;
  ﹒ 甚至連輕微呼吸聲都不允許。

許多人白天站一整天,晚上還要站班,好不容易躺下卻被不斷干擾,整夜無法休息。

侍建秀所在號室更極端:連睡覺時嘴裏輕微出氣聲都要被撥拉。

5、禁止上大廁:剝奪基本生理權利

十四隊最荒誕、最殘酷的規定之一:上大廁的時間由號室長決定。

侍建秀所在號室規定:

  ﹒ 早上五點到夜裏十二點禁止上大廁。
  ﹒ 理由是「吃飯時號室沒有臭味」。
  ﹒ 其他在押人員只能憋著,不敢吭聲。
  ﹒ 為避免上廁所,許多人白天不吃飯或少吃。

侍建秀與號室長自己則隨時可以如廁。

龐金明被迫屎尿在褲子子裏

龐金明每頓飯都被強制吃很多,卻不讓上廁所。有一次她憋不住在小廁時拉了屎,侍建秀的打手立即把她從便池拽出來,不讓擦,直接提褲子。她滿身臭味直到下監都未被允許洗澡、洗衣服。

有人因忍不住反抗,被戴鐐懲戒

一位在押人員因身體原因無法忍受白天不讓上廁所,多次請求侍建秀允許上大廁,甚至願意被罰站班。侍建秀拒絕。

最終她忍無可忍,衝上去打侍建秀的打手(被攔住未打成)。看守所卻以「監控看到她打人」為由給她戴鐐懲戒,還要求寫檢討。

侍建秀在監控下長期毆打他人卻無人追責。

馬曉煜:被侍建秀「培訓」後迅速變惡

號室長馬曉煜自稱托關係兩個月就當上號室長。被調到一號室接受侍建秀四天培訓後,性情大變:

  ﹒ 延續「不讓上廁所」規定;
  ﹒ 明目張膽花其他在押人員賬上的錢;
  ﹒ 給錢就辱罵、刁難;
  ﹒ 家屬送來的衣物先自己挑走。

她在看守所一年半隻花了家中司機給的三百元,其餘吃穿都來自號室在押人員的物品。

6、懲吃、洗澡無簾、上廁無隱私

十四隊的生活環境同樣充滿羞辱與折磨。

懲吃:強迫吃下滿盆飯菜

每天中午、晚上打飯都打得極多,必須吃完。吃不完就哭著吃。剩飯剩菜大量倒入廁所,導致樓下男隊廁所長期堵塞。

直到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十四隊才減少飯量。

洗澡無隱私

洗澡只能在廁所用臉盆接兩勺熱水擦洗。廁所與通鋪之間是大玻璃,門也是玻璃門,攝像頭直接對著廁所。男警察也能看到。

女在押人員承認:「監控裏警察都能看到我們洗澡。」

熱水有限,優先號室長洗腳

每號室只有一個保溫桶熱水,必須保證號室長(尤其侍建秀)晚上洗腳,因此限制其他在押人員喝水。

7、剝奪在押人員的訴權

十四隊禁止在押人員看任何書籍,連帶字的東西都沒有。監規中寫著「在押人員享有上訴、控告、申訴權」,但在李鵬任大隊長期間,幾乎沒人能申請到紙筆。

  ﹒ 有人在收到判決書後要求寫上訴狀,侍建秀直接在間道裏說「不讓上訴」。
  ﹒ 有人寫好上訴狀準備遞交,侍建秀不讓寫「上訴狀」幾個字,多次阻止。
  ﹒ 法輪功學員金怡均被非法關押期間一直無法申請到紙筆。家屬找所長,所長找李鵬,李鵬仍拒絕。直到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李鵬調走,李莉接任大隊長後才給紙筆。

這證明:剝奪訴權不是看守所制度,而是李鵬個人行為。

牢頭獄霸由十四隊親自培養

看守所口頭上說「打擊牢頭獄霸」,但十四隊真正的牢頭獄霸正是侍建秀和各號室長,而且是被系統性培養出來的。

誰不按侍建秀要求欺壓他人,就會被調到一號室「回爐」,被侍建秀收拾。許多號室長為了自保,只能惡意欺凌他人。

十四隊形成了極端扭曲的生態:

  ﹒ 為了少站班,老在押人員希望新人背不過監規;
  ﹒ 為了討好號室長,許多人打小報告、做侍建秀的打手;
  ﹒ 善意只能偷偷進行,否則會被侍建秀整治;
  ﹒ 有號室長因善待在押人員被侍建秀惡告,調到一號室「回爐」,再回來後變得更惡毒。

「能活著從十四隊出來,就是奇蹟」

上述只是十四隊「最平淡」的部份。許多更惡劣的行徑在押人員不敢說。多人曾不約而同地說:

「這些算啥呀,這環境已經算幸福了。之前遭的那些罪,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著出去。」

從女子監獄出來再次被抓送進十四隊的人說:

「在女監,人人見面都問:你在看守所的幾隊? 如果聽到是十四隊,都會問:你怎麼能活著從那裏走出來?」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九州大道
郵編:730046
電話:0931-8334400、0931-8434499、0931-4605502
所長李奎:13399311430
教導員張彥龍:13399318360
副所長郭垳:13399312049;警號:012435
張勇:13399311379;警號:011138
吳永平:13399313261;警號:012335
吳景棟:13399313330;警號:013001
十四隊大隊長李莉:1339931131;警號:011092
十三隊大隊長李鵬:警號:011062
駐監檢察院:魏成、房保國、
監督:0931-4605512
特邀監督員
劉志文:13909495589
馬龍戈:13893222718
郝一穎:13893117888
朱天垣:13919153137
翟麗霞:15682820888
朱旭東:13919158584

(c) 1999-2026 明慧網版權所有





2026年神韵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