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獄方一直對徐強隱瞞她的病情。直到徐強在十一監區服藥時才得知,自己吃的根本不是降壓藥,而是治療尿毒症的藥物。家屬曾向監獄索要病歷,被獄方無理拒絕。目前,徐強身體極度虛弱,仍被強迫從事疊紙盒等勞役。家屬曾向其小隊獄警詢問情況,獄警謊稱對徐強並無數量任務。
近期了解,徐強在十一監區一直遭受來自犯人的看管、逼迫、辱罵,長期站立工作,歇一會兒都不行。家屬再向其所在小隊獄警致電,該獄警已不接電話,家屬致電六天,均由其他獄警以各種理由搪塞、推說不在。在家屬不懈堅持下,其獄警隊長終於肯出面溝通,面對家屬質詢徐強在獄中遭受犯人欺壓情況,該獄警推說不知道、徐強沒反映、不能二十四小時看監控等。家屬直言,本來就是你們操縱的,叫徐強怎麼反映情況?
將看管權限交由犯人、縱容犯人欺壓是《監獄法》明確禁止的。既然主管獄警聲稱不知情,目前家屬已反映情況,徐強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的後續生存狀況有待繼續關注。
徐強被綁架、誣判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遼寧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徐強、郭佩璐、劉曉紅》《大連市徐強在遼寧女監被迫害致尿毒症》)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