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芬家住貴陽市白雲區豔山紅社區,她曾是貴陽耐火材料廠職工(該廠早已破產)。她在工作中能幹出色,為人正直,樂於助人。然而,上世紀末,她的大女兒在遵義醫學院讀書時不幸遭遇車禍喪生,這對她打擊極大,導致身心憔悴,患上多種疾病,尤其是三叉神經痛,痛苦難忍;她丈夫又患帕金森病,一家四口生活舉步維艱。二零一一年,王洪芬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身上的疾病不藥而癒,從此無病一身輕,全家受益。她無比感恩法輪大法,總是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訴別人,希望更多人受益。
兩次拒簽字,遭中共法院誣判、投監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70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永鳳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意舉報,被警察綁架。王洪芬當時和郭永鳳在一起,也被警察綁架、關押。三月二日,王洪芬被取保候審回家。郭永鳳一直被關押在貴陽三江看守所,後來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五年九月,王洪芬因拒簽「三書」,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二零二六年五月中旬,王洪芬突然失蹤,親友不知她的去向。據悉,王洪芬失蹤前,曾跟熟人說過,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後,說是監外執行,但法院、警察逼她簽字,威脅說,如若不簽就關監獄。到六月,有知情警察透露,因王洪芬不配合簽字,已將她關入監獄一個多月了。推測,王洪芬五月中旬被劫入監獄。
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先因王洪芬拒簽字放棄信仰,對她枉判三年;後因她拒絕簽字「監外執行」,對她改判三年實刑,將她投入監獄迫害。這是中共任意揉搓法律迫害好人的又一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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