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龍口市檢察院呂莎莎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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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煙台龍口檢察院檢察官呂莎莎,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致使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冤判,給他們及他們的家庭造成巨大苦難。

古語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因果報應是不變的鐵律,呂莎莎因迫害善良而遭到惡報。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呂莎莎的丈夫因外遇事件,被外遇女方的前夫用刀捅死。

四十歲的年齡,正是人生黃金歲月,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本應享受幸福生活之時,呂莎莎卻遭遇丈夫二心以致亡命而家庭破碎的厄運。

在辦理迫害法輪功的案件中,呂莎莎沒有履行檢察官職責,監督、糾正公安偵查過程中的諸多違法犯罪行為;帶著被邪黨謊言灌輸的仇恨,對待法輪功學員,對家屬依法遞交的《以案釋法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等法律文書採取漠視、不屑的態度,在法定時間內,不做任何回覆;對親友辯護人的申請百般刁難,使當事人未來得及委託、未聽取辯護人意見,草草完成審查起訴。面對法輪功學員家人的質疑,呂莎莎表現囂張,是非不分,良知全無,視法律為兒戲。其行為已涉嫌「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呂莎莎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郭美學,後郭美學被枉判兩年。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呂莎莎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劉海燕、崔秀菊、李玉芳、欒豔萍、吳鳳珍五人。後劉海燕被冤判五年;崔秀菊、欒豔萍被冤判三年零九個月、勒索罰金兩萬元;李玉芳被冤判二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都是遵循真、善、忍原則的守法公民。呂莎莎迫害好人,天理不容!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被告上國際法庭了,有些公檢法的人員還在犯糊塗,害人害己。不要把報應成「偶然」,不管表面上以何種形式遭報,本質上都是因迫害正信所致!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凡是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一個都跑不掉。

再次勸誡龍口市那些還在為了眼前利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立即懸崖勒馬,將功補過,為自己和家人贖回未來。

相關人員的信息:
呂莎莎電話:18353502852 單位電話:0535─3012852
家庭住址:山東省煙台龍口市錦上春天小區 12#-2-202

曲友民(舉報郭美學者)男,1992年7月3日生,家庭住址:龍口市龍港街道港灣名城,電話:152 535 09969

歐純芝,女,1967年10月5日生,海帶市場賣衣服;錄音者,惡意舉報法輪功學員郭美學。家庭住址:龍口市北馬鎮曲阜村 電話:155 522 0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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