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樣的變化,包括我自己在內的許多同修都感到震驚與沉重。這件事情讓我更加認識到:表面的積極、能力和影響力,都不能代替真正的實修。修煉不能看人,不能憑一個人的能力、口才或活動規模來衡量修煉狀態,而應該始終把「以法為師」放在根本的位置。
一、正確理解「向內找」
震驚與沉重也是動心。既然動心了,就有自己要修的。
在向內找的過程中,我首先釐清了一個認識:同修之間的交流,是彼此切磋、共同提高的一種形式。同修之間比學比修,每個人談到的個人體悟都可能對其他人有啟發作用,但都不能代替大法。如果因為一位同修講得生動、條理清晰,就不自覺的把他的體悟看得過重,甚至把他的認識當成衡量問題的標準,那麼需要反思的其實是我們自己。
甚麼是「向內找」?甚麼是「精進」?師父在講法中,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聽眾的情況、用不同角度或不同的表面現象,有過很多講解,我們要靜下心去學,才能正確理解,才能在矛盾出來時,第一反應是想起師父相關的講法,並用法對照自己、堅定自己修好的信念。
二、向內找:是否「學人不學法」?
對照這件事情,我自己受到很大的觸動。師父講在矛盾面前找自己、看為甚麼自己捲入了矛盾、為甚麼讓自己看到了這個矛盾,為甚麼自己在矛盾面前動了心。
看到這個矛盾時,我的思考是:一些同修為甚麼容易被「會講、會做、會組織」的人吸引?他們是否把「口才好」誤認為「修煉好」,把「能力強」誤認為「心性高」了?他們是否把「參與人數多」誤認為「事情做得好」?把外在的熱鬧誤認為「修煉精進」?是不是也在用人的標準看問題?
對照這面鏡子反觀自己:我自己是不是也有求方便、求輕鬆、求現成答案的心?遇到問題時,是不是沒有先靜下心來學法、向內找,而是習慣尋找一位「有能力、講得好」的人,希望從他那裏得到答案?如果是,就是偏離「以法為師」這個教導的,需要立即靜下心來學法,用法歸正自己。
三、對集體修煉環境中矛盾現象的認識
這件事提醒我重溫師父關於集體學法、集體煉功的教導。也促使我再次思考:在集體環境中,自己如何在「以法為師」的原則指導下,起到與同修相互圓容,共同精進的正向作用?
師父在《各地講法七》〈美國首都法會講法〉中指出:「精進那就是說他能夠時時刻刻注意到自己的言行,注意到自己的思想反應,能夠嚴格要求自己,經常的能嚴格要求自己,這就是在個人修煉中比較精進的。」
「大法弟子是為了修煉才出現的矛盾,是為了證實法才出現的矛盾。儘管裏邊帶有人心,帶有顯示心,帶有個人的執著,帶有人想要證實自己的那些因素,但是呢他們知道,一旦發現,他們就會去改。這和常人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在大法弟子中會有矛盾,而這種矛盾又在起著另外一種作用,就是這個矛盾一旦表現出來,就會觸及到別人,而別人就會發現,就會使這個矛盾變的突出,就會使修煉者自己注意到。在這個矛盾中,只要能向內找就能發現自己的不足。矛盾不暴露出來,沒有這個矛盾的出現,你就發現不了你的執著、看不到你的執著。一切都是平和的,那能修嗎?」
這讓我想起,修煉環境不可能一片平和、你好我好沒有矛盾。出現矛盾是讓我們修的,矛盾不刺激心靈還不好使。在矛盾面前自己動心時,那個浮到表面的執著、人心、觀念,最容易被看到,那就是要修去的。如何修去?首先要正視它(而不是迴避),然後排斥(不要它),清理它(放下,甚至直接發正念清理)。
我們身處一個共產黨國家,沒有像海外其它國家那樣有輔導站、佛學會,多學法、學會「以法為師」更是至關重要。
以上是個人當前的一點認識。謹與在越南的同修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