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迫害王富興的案件最初由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辦理,後被移交至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並由天橋區檢察院起訴至天橋區法院。由於長清區公安提供的所謂「證據」嚴重不足,案件曾多次被天橋區法院退回長清區公安補充材料。
濟南市政法委與公安系統長期針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持續採取跟蹤、監控等手段搜集學員行蹤與個人信息。為準備此次綁架行動,公安局從二零二五年二月、三月間就已開始監控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政法委與公安啟動迫害行動,專門成立「9﹒29專案組」,並在九月二十九日清晨實大規模抓捕。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七點至八點,由濟南市長清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主導,濟南多個區的公安(政保大隊)及其所屬派出所警察統一行動,按各區掌握的法輪功學員名單實施綁架。王富興在此次行動中被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分局抓捕,並被非法拘押在濟南市看守所。
當天,濟南市至少四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被長清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其中至少十九人被關押;十六人遭中共司法程序陷害,另有三人情況不明。其餘大部份學員被「取保候審」釋放回家,但仍被警察持續監控、跟蹤。
二零二六年八月中旬,王富興被非法開庭審理。現已確認,他被枉判一年零兩個月。
目前已知,包括王富興在內的九名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判刑,刑期從十個月至四年不等;另有四名學員已被非法開庭審理。
濟南市政法委書記:李國祥 19805317005
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分局局長:王君洲 1360531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