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大法後脫胎換骨
張俊嘉,鐵嶺市昌圖縣後窯鎮人,他年輕時在社會上隨波逐流,沉迷賭博。為此,他瞞著父母陷入小額貸款泥潭,先後貸出三十多萬元並全部輸光,最終家裏不得不借錢替他償還,造成經濟困難。他父親因承受不住打擊,患上心臟病,之後又得腦梗,為了治病,又花費十多萬元。他因長期承受壓力,曾三次自殺,其中一次割腕,後被搶救生還。
為了還債,張俊嘉購買了一台網約車,靠跑車維持生活,但車貸、父親的醫藥費和家庭外債讓他幾乎喘不過氣來。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看到法輪功學員身體健康、心態平和,便開始閱讀法輪大法書籍。他驚訝地發現書中內容完全不同於中共宣傳,書中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由此明白了善惡有報的道理,精神上的重壓一下子得以解脫。
張俊嘉徹底改變了,他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懂得替別人著想,事事徵求父母意見,孝順父母,重德行善。同時,他把學習法輪大法後深深受益的喜悅講給他的網約車的乘客,幫助他們明白法輪功真相。
二、向乘客講大法美好,被誣判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張俊嘉在瀋陽市開網約車,向乘客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意舉報,他被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篤工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在瀋陽維康醫院(位於瀋陽市鐵西區)強制「檢查身體」時,被抽了六管血。隨後,他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大東看守所迫害。
此後,公檢法部門羅織材料,將陷害張俊嘉的案子推進至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和大東區法院。開庭日期從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推遲至七月十三日,又再次延後至八月七日。
八月四日下午一點多,張俊嘉的母親耿玉華在金家鎮郵局郵寄申冤信件時,被昌圖縣國保綁架,郵局與派出所聯網,信件被扣押。
八月七日上午十點十分,張俊嘉在瀋陽市大東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進行至中午後,法庭休庭。下午法官以「下午有會」為由,休庭。
八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張俊嘉在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再次被非法開庭。當他的律師辯護到法輪功相關內容時,審判長陳壯威多次打斷律師,不准他說下去。當律師辯護到「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時,不讓他說。當律師辯護到「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時,陳壯威說休庭。
公開資料顯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控下,下發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廢止了一批文件,其中序號99和序號100兩個「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被正式廢止。也就是說,印刷法輪功的出版物在中國是合法的。
審判長陳壯威拒絕張俊嘉的律師談及「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正是在掩蓋中共人員執法犯法的行為,同時強制剝奪張俊嘉的律師的辯護權利。
休庭後,審判長陳壯威等三人走出法庭。十幾分鐘後,他們回來,繼續開庭,允許律師繼續辯護,但仍不准律師提及與法輪功相關的內容。當律師在繼續辯護中,再次辯護到法輪功相關內容時,審判長陳壯威指使法警將律師帶出法庭。
審判長陳壯威逐出正當辯護的律師後,假意詢問張俊嘉是否需要法院「安排律師」?被張俊嘉拒絕。一個敢於說真話的律師被審判長逐出法庭,他還會安排甚麼樣的律師?答案顯而易見──只能是「不說真話、配合陷害」的所謂「援助律師」。
隨後,審判長陳壯威讓張俊嘉自我陳述。當張俊嘉講到自己開網約車期間為他人做的許多好事時,審判長陳壯威再次阻止其繼續發言,並稱擇日宣判,庭審草草結束。
目前,張俊嘉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判一年半,現已上訴。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臨河路86號(郵編110041)
電話:024-88130838、88502198、28319561、28319699
審判長:陳壯威024-28319788、15640568007、15940480585
法官:王岩妍024-28319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