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009法案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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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2026年9月28日,第119屆美國參議院無異議(Unanimous Consent)通過了《法輪功和活摘器官受害者保護法案》(S.4009-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此法案凝聚了美國政壇罕見的跨黨派一致立場,具有里程碑的歷史意義。但是在法案沒有得到總統的簽字之前,都是在立法過程中,我們大家不宜鬆懈,每一個步驟都是人心選擇的過程。

一、從法案到聯邦法律的步驟

一項法案從參議院通過到最終成為美國聯邦法律,通常需要經歷以下關鍵步驟:

(1)參議院通過(已完成)

2026年9月28日,參議院以「一致同意(無異議)」(Unanimous Consent)的形式通過了 S.4009 號法案。

(2)兩院協商與版本一致化(Reconciliation/Harmonization)

現狀:此前美國眾議院曾兩度通過類似版本的法案(如2024年的H.R.4132與2025年5月的H.R.1540)。

(3)下一步:由於參議院剛剛通過的是 S.4009 文本,參眾兩院需要對比、協商並確認最終的相同文本。如果兩院文本有差異,可能需要透過「參眾兩院協商委員會」(Conference Committee)進行調整,並再次在兩院獲得表決通過。

送交白宮與總統簽署(Presidential Signature)

當兩院通過完全相同的最終版本後,法案將正式送交白宮。

(4)根據美國憲法,總統在收到法案後有 10 天的時間(星期日除外)可以選擇:

A. 簽字生效:法案正式成為美國聯邦法律。

B. 不予否決並使其生效:若總統在國會會期內既不簽字也不否決,超過 10 天後法案自動生效。

C. 否決(Veto):總統若行使否決權,法案將被退回國會;不過,若國會能以參眾兩院各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重新表決通過,仍可推翻總統的否決並使法案生效(鑑於此法案在國會展現出強大的跨黨派共識,若送達總統桌前,預期獲得簽署的機率相當高)。

關於「無異議通過」和「全票通過」

以下是關於「無異議通過」和「全票通過」,我們需要有所了解,以便在用詞上做到專業和嚴謹。

「無異議通過」或「一致通過」的含義是指,在會議或表決時,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即"No objection")。運作方式是,主席通常會詢問:「請問各位有沒有異議?(Is there objection?)」如果現場一片沉默、無人反對,該動議或法案即宣告通過。它不一定要經過正式的逐一投票表決,只要「無人反對」即可。

而全票通過(Unanimous Vote)的含義則是指,全體有投票權的人實際參與了投票,且每一張票都投給了贊成票。通常需要經過正式的投票程序(如舉手、唱名或按表決器),且能明確統計出贊成票的具體數字(例如 100 票贊成、0 票反對)。

根據美國國會網站所公布的記錄(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9th-congress/senate-bill/4009/text?s=1&r=1&hl=S.4009),此法案沒有明確統計出贊成票的具體數字,所以通常應該是「無異議通過」,而不是「全票通過」。

簡單的說,以下是關於「無異議通過」和「全票通過」,為甚麼不能完全劃等號?

在「全票通過」的嚴格定義下,如果有議員選擇「棄權(Abstain)」或缺席,通常就不算全體贊成的「全票」。但在「無異議通過」中,只要沒有人明確出聲反對,即使有人選擇沉默或棄權,議案照樣可以通過。

這也是為甚麼在正式公文、議事記錄或法律翻譯中,使用「無異議通過」最貼近議事規則原意。對我們很多學員來說,因為長期受迫害的壓抑和講真相的艱辛不易,或許「一致通過」聽起來心情更好一些;但如果心情而說成「全票通過」,就不嚴謹了,容易造成誤解或誤導。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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