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年的張靈革 |
張靈革,一九六八年生,五十八歲,家住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四零二隊大院內。張靈革畢業於湖南省湘潭大學歷史系,是當年的高材生。一九九七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如同許許多多法輪功修煉者一樣,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提升自己,為人善良、實在。
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和傳播法輪功真相,張靈革多次被綁架至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地,慘遭中共非人的折磨。但是,她在信仰法輪大法中深深受益,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張靈革在中南大學講真相時,被人惡意舉報,被警察劫至長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已五月餘。
堅持信仰 曾陷冤獄共計十五年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間,張靈革被非法判刑六年,在看守所關了一年後,被轉到湖南女子監獄。在那裏,張靈革熬過漫漫五年時間。這是張靈革第一次陷冤獄。
六年冤獄回家後,僅十三個月後,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張靈革再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關押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這是張靈革第二次陷冤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張靈革因長沙市「六一零」、國安炮製「大案」,與其他七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判刑,張靈革被冤判三年半,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女子監獄。她賴以生活的「低保」被取消。這是張靈革第三次陷冤獄。
二零一七年出獄後,張靈革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等地,每次被關上兩天或幾天、十幾天。有一次,張靈革晚上去刮中共邪黨污衊法輪功的橫幅,被蹲坑的便衣抓住,被銬吊在樹上一晚,直到白天人們上班,社區才叫來她的家人把她接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張靈革被綁架關押後,張靈革的媽媽陳爛珍收到蓋有瀏陽市公安局公章的瀏陽市公安局拘留通知書(瀏公(國)拘通字[2020]1555號),稱將張靈革以「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刑事拘留,被關在湖南省長沙市第四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張靈革遭長沙地區瀏陽市法院秘密審判,除法庭派駐的武警外,當局同時出動了近七十個公安警察,後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一萬五千元。這是張靈革第四次陷冤獄。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份,張靈革從第四次的冤獄回家。當地政府、政法委、社區人員仍然經常騷擾她,截斷她賴以生活的廉價房和低保,他們跟蹤監視她,即使她棲身在娘家也遭肆意騷擾,給她帶來生活的困難和困擾。
張靈革在過去二十多年中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身陷囹圄合計十五年 長沙市張靈革被中共截生路》、《湖南長沙法輪功學員張靈革再次被誣判四年》、《長沙張靈革被秘密庭審 當局出動近七十警察》、《歷經六年冤獄,長沙張靈革再遭綁架》。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