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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回歸周年紀念期間洪法、證實大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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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2月31日】 「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理性》)

進入12月份,為回歸紀念期間的慶祝活動,澳門警方保安部門全部取消有關人員的休假,布置相應的保安措施。對澳法輪大法學員以查證,登記,填表,24小時被跟蹤,盯梢,暗裏偷拍,攝像,用盡各種非法、違反人權的手段迫害大法學員。學員曾去司法警察局報案,被人跟蹤,盯梢,而警方回答,若人身沒受到傷害,不能接受報案,並講你有空也可以去跟蹤人家,真是荒謬至極,令人啼笑皆非。

12月18日中午,學員在大馬路邊的咖啡檔接受近十家報社、電台、電視台記者公開採訪。至深夜警方內邪惡之徒陰謀策劃在江澤民到澳前夕把大法弟子全部帶走。它們對平時堅持到公園煉功的大法弟子強加莫須有的罪名,以懷疑藏有槍枝、彈藥、毒品、違禁品及非法人士等罪名,栽贓誣告,非法抄家。翻箱倒籠,有的學員連床褥都被反過來,電單車都被搜查。學員及其家人(不煉功),不論老少都被非法強行帶走。大法書籍、T恤都被搶走。有學員認為不能讓邪惡肆虐。"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目前它們迫害學員與大法,所有採用的行為都是極其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將它們的邪惡叫世人知道,…"《理性》即通知傳媒使其曝光,但電話都被它們多次卡斷,不讓撥打。當邪惡正想撒賴強行抓人時,大批記者趕到,暴露真面目後即變臉背身不敢曝光。邪惡溜跑了。

19日一早,又有大批記者到學員家採訪。並告知學員整棟大廈已被封鎖,布滿警察、便衣,連記者到學員家採訪都要查證、登記。記者說:你們一出門口就要被抓走。學員想到師父說的:被抓不是目的,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是為了證實大法才走出來,既然走出來也要能夠達到證實法,才是真正走出來的目的。(《理性》)。學員悟到要利用一切機緣條件來洪法、證實大法。即時召開記者招待會,客廳掛上了大幅橫額"法輪大法真、善、忍"中間有大法輪,側掛江澤民推卸不了的歷史責任。介紹大法,講清真象,掩露邪惡,呼籲制止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釋放所有非法被關押、勞教、判刑的大法弟子,懲治兇手。後應記者提議,學員示範大法功法。在音樂聲中,記者招待會順利結束。

下午三點正,幾十名記者相約絡續到來。雖然明知布滿警察、便衣,學員一家三個弟子打開大幅橫額,"法輪大法真、善、忍"及"江澤民推卸不了的歷史責任",堂堂正正走出家門。奔向集合地藝園,證實大法,讓法輪大法真、善、忍在世間展現。沒多久警察、便衣、警車蜂擁而至,學員理直氣壯高呼:"法輪大法真、善、忍,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江澤民推卸不了歷史的責任等。警察知法犯法,抓人犯法。"並快速奔走,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幾十名記者拍下了當時的情景,記錄了這一瞬間。

同時澳門多處均出現了大法弟子的壯舉。海外學員,從不同地點、方位奔向集合地藝園證實大法。有開始煉功的、有舉橫額的、有展顯鎮壓圖片的、有剛到達的。邪惡勢力在光天化日之下,違法、施暴、強行抓人。眾多記者拍攝的同時,支持公道,責問警察憑甚麼抓人?"他們到底做錯甚麼?犯甚麼法。你們不能這樣對待。

約三點半前後,三十多名大法弟子都被送到警察局。登記時,一位警司指示登記員要搜學員的身,脫下大法黃T恤及關單人房。學員向他們洪法,講法律。強脫黃T恤是違反澳門法律,違反人權的。所以聲明不會脫下黃T恤。一個邪惡之徒欲強為,而另一位警察卻阻止才罷休。後警察在學員的衣袋內找到法輪大法真善忍及制止鎮壓法輪功二幅橫額,但表示臨走時一定還給學員(已歸還)。後學員單獨被關在玻璃房內,心情平靜,靜靜煉了五套功法。幾天緊張的活動,通宵未眠,煉功後,毫無倦意。煉靜功時,聽到警員對話:"抓來卻在這裏練功,還真舒服。"被關在大房間的弟子也集體練功。其間有警員想問話,見學員在打坐就講:"不要打擾他們煉功,等下再問吧!"常人都在心性所在的標準擺放著自己的位置。

大法威力的顯現

19日上午10時, 學員家開記者招待會。
12時, 香港等學員在所住地開記者招待會。
13時, 香港約三十名學員赴澳門。
13:30時, 學員分頭出發去碼頭, 被警察中途截劫。
14時余, 10多名香港學員到達澳門, 分頭赴集合地藝園。
15時, 澳門學員打開大法橫額, 奔向藝園。
15時余, 澳洲10餘名學員分頭到達藝園。

大法弟子黃T恤多方位出現在澳門彈丸之地。惶恐的警察,疲於奔命。層層發威施壓。蒼境中找學員商量和平解決辦法。5點多,警方負責人約見學員。警員帶路穿廊入室,上樓梯,直入工作室再至負責人辦公室。工作人員都注視著大法黃T恤上的真、善、忍。師父說:目前天體中的邪惡已被除盡,三界內也都被正完法。(師父新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師父又說:「惡人沒有那些邪惡的因素的操縱就沒有精神支柱了。」(《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警方經多次請示、彙報、商量後同意提供場地,集體煉功、掛橫額。

協商其間,有幾點經過多次商量才達成共識。(一)原警方僅同意20日一天集體煉功,學員堅持要20日,21日兩天,因江澤民21日才返京。(二)警方提出非本澳居民不准參加。學員對此提出三點看法1)澳門法律沒有規定非澳居民不能參加。2)按照慣例:各地同類活動,各國人士都可參加。3)要和平解決問題,。因大法弟子到處都有,說不定那裏出現。經彙報後同意海外學員參加,但要求學員自行維持秩序。(三)警方規定:橫額內容不能有對國家領導人的人身攻擊。學員說:法輪大法講真、善、忍,一切行為都是善的,和平的。即使在中國大陸億萬弟子遭到殘酷迫害,都沒有一個弟子刑事犯罪。決無人身攻擊。但"江澤民推卸不了的歷史責任"這幅一定要掛,因1)活動的目的就要講清大法真象,把江澤民鎮壓暴行揭示出來,喚醒良知,制止鎮壓。2)海外學員都因江澤民而來澳,不提江澤民,不能答應。3)決無人身攻擊成份。善惡有報,千秋功過自有評說。警方默言。協議就這樣達成。同意二天集體煉功。弟子們深深感受到大法的威力與師父的安排。學員把警方同意集體煉功這振奮心靈的消息告訴關押在大房間的弟子,弟子們都同時感到大法的威力,師父的慈悲及安排。突然,有兩個警察衝進房間直奔窗口,並指責學員為難他們,令他們受責。有這莫名其妙舉動的兩人在看到窗口拉上來的白布籃字標語"江澤民推卸不了的歷史責任"時頓然明白。這長幅標語已在警察局窗口掛了幾個小時,面臨繁忙大馬路,外面的人看到標語,警方接到投訴才發現。警局對面大廈掛了巨幅歡迎江XX的紅色橫額。一白一紅對比鮮明。至20:30時澳門學員全被釋放。海外學員至21時分兩批直送碼頭返港。澳門學員目送海外學員離開警局才回家。

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

約22時回到家,第一時間把警方同意集體煉功的消息告知香港學員及在本澳的學員,上明慧網,同時聯繫傳謀。繼後,不斷收到許多電話,詢問有關警方同意集體煉功的情況,最後都問:是否有書面批文?會否是圈套?開始幾個電話心不動。至凌晨2點多還有香港電話詢問會否是圈套。確實心理感到奚落。產生許多聯想。

1) 海外學員講, 警察抓人時曾揚言你們再搞事, 送你們去大陸, 看你們還敢不敢。
2) 澳門有一學員中午12時後與家裏失去聯繫至深夜12時仍無任何消息, 真擔心該學員一人活動被送去大陸。
3) 警方提供的場地孫中山公園(又名鴨湧河公園)距中國珠海只有尺尺之遙。
4) 市政局主管集會的申請, 非警方範圍之事(曾二次申請不批)。如果真是圈套, 大法將遭受多大影響? 弟子得承受多少? 不堪設想!深責自己為何沒取得書面的批文?憑甚麼自信、信人。

自己願意承擔,但何能補其萬一,萬思如麻,真正刺激到心靈。同時在法理上堅定自己。師父說:別說想破壞我們的邪惡勢力想要銷毀掉我們,在歷史上都沒有這樣的事情,人也沒有這個本事。(《李洪志師父在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演講》)再細細回想與警方談判時的每個細節及對方在幾個敏感問題的態度與神情,用理智分析判斷,若是圈套毋需如此。關鍵時機,有師父安排。但也從中吸取教訓,要為大法負責,學員的安危負責,不能冒險、輕率。

20日早上起來,陰雨連綿,天空一片灰暗。9點前坐車剛到集體煉功點門口,看到大批特警正在抓早到的學員,兇狠的把學員塞進警車。其舉動相近於北京的邪惡之徒。學員在事實面前似乎覺得中了圈套。警方談判,特警抓人,真卑鄙!連忙跳下車,箭步直奔抓人特警。告知他們警方昨晚同意學員在公園集體煉功。不能設圈套對待無辜學員,大法無罪。抓人特警像中了邪似的,充耳不聞,拖、拉、抬、扯弟子們進警車。學員向特警反映情況,也被抓上警車。即時與警方聯繫,告知特警抓人,負責人表示立即派人來。經警方內部協調後解決,學員們全部即時被釋。師父說:關關都得闖,處處都是魔。(苦其心志《洪吟》)

天空由陰轉晴,陽光普照。公園的欄杆上掛滿了大法橫額。大法輪,真、善、忍等橫額在陽光下閃爍發光。"江澤民推卸不了的歷史責任"成為記者拍攝的焦點。

18名大法弟子,在過百特警、情報廳及軍裝警員的監視下,幾十名媒體記者拍攝、錄像、採訪及圍觀群眾的陪同下,隨著優悠的煉功音樂煉了五套功法。在場一位記者慨嘆地說:早讓他們煉功,不就好了嗎?隨後學員平靜的離開公園。下午集體學法、交流心得。

21日,同一公園,同一時間集體煉功二小時。警方兩部門都增派了高級人員,親自在場監督。學員齊聲背誦論語、洪吟(部份)。這次洪法、護法、證實大法的活動在風浪中結束。

是次活動得到香港、澳洲眾多大法弟子的參與,共同洪法、證實大法。師父給弟子一個走出人來與提高的機會,給常人一個了解大法真象的機緣。

在此感激支持公道正義的媒體與記者!

(澳門大法弟子 200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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