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日,法輪功學員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外煉功請願,抗議中國(江氏集團)對該運動的迫害及其在港制定反顛覆法的計劃。當日多家外電對此進行了報導。
美聯社在一篇報導中說,法輪功學員以無聲抗議的方式加入了聲勢日益壯大的反對制定這部法律的活動中。
美聯社引用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的話說:「如果我們把中國法律定義引入香港,那將造成非常危險的局面。」此時有1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小雨中煉功。
報導說該項立法中的一個條款是要求香港政府禁止中國(江氏集團)認為的在大陸會危害國家安全的團體。
法新社同日報導了法輪功學員在會展中心附近冒雨打坐。報導說他們要求阻止江氏政府利用反顛覆法將迫害延伸至香港。這部備受爭議的法律明年將由港府立法制定。
法新社報導法輪功學員在聲明中說:「我們強烈反對任何假借國家利益和安全的名義攻擊無辜人們的行徑。」
路透社也報導了法輪功學員在當天的請願活動,並指上週公布的立法計劃被人們擔心用來壓制政治異見人士和法輪功學員。報導引用法輪功發言人發言人許女士的話說:「這會使一個獨裁者得以將他個人的意願凌駕於政府和人民之上,並將人權虐待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延伸到香港其他和平團體身上。」
報導說法輪功學員指中國(江氏集團)已將485名大陸法輪功學員虐待致死,多人被送入監獄,勞改營和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