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及信件譯文如下:
親愛的朋友們,
感謝你們最近就香港起訴法輪功學員一事與我聯繫。我和你們的關注是一樣的,這些人很可能是因其信仰而受成為迫害的受害者。因此,我已經致信於外交部長比爾-格拉姆先生表達我的關注。同時,我要求他就你們提出的幾個要點給予答覆。
請放心,一旦我收到部長先生的答覆,我會向你們提供一份複印件。
誠摯地
國會議員 斯萬-羅賓遜(Svend J Robinson)
外交部長 比爾-格拉姆閣下
親愛的比爾,
最近許多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加拿大公民就香港起訴並可能監禁16名和平抗議者一事與我聯繫。
2002年3月14日,4名瑞士及12名香港公民在香港中聯辦外為抗議中國(江澤民政府)加劇迫害法輪功而進行和平請願時,被警察強行逮捕。因為示威人數少於50人(註﹕應為30人),這次抗議活動無須申請許可證。現場錄像清楚地表明,抗議活動是小規模、完全和平的而且根本無礙於交通。但是警察卻使用暴力中斷抗議並將抗議者帶走。
對這16位抗議者的審理於上週結束,據悉,有報稱法官對法輪功持有偏見。目前尚未作出判決。
我僅敦促您立刻調查此事,並同香港政府聯繫,表達加拿大人民對保護被告及所有香港人民的民主權利的深切關注。
我希望您儘早就這個重要問題給我答覆。
誠摯地
國會議員 斯萬-羅賓遜(Svend J Robinson)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4/2524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4/25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