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我因為去北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而被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並且惡警還到我家進行威逼、恐嚇,要我別煉法輪功,非法搶走我三本大法書籍。
在2000年的7月18號,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我們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一打坐就被惡警強行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來被送到駐京辦事處,到那裏以後被一女工作人員從身上搜走140元,第二天被派出所接回送到本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出來時又被非法罰款300元,我家又遭非法搜查。在9月底又一次非法抄家,抄走一本大法書。
2000年12月5號,我由於在鄰村散發大法資料,讓廣大群眾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公安惡警非法抓捕到公安局,我被銬在暖氣片上整一夜,後又被強制三天三夜不讓睡覺,接受惡警的「審問」,他們說甚麼我是擾亂社會秩序罪。我只因向群眾講了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惡警就硬是安了這麼個罪名,並在看守所關押了70天後,被判勞教兩年。
剛到勞教所,那裏劫持有好多大法弟子,管教人員逼我們進行勞動,當犯人對待。我們所有在這裏的大法弟子都認為,我們應該向世人證實大法,講大法的真相,我們大家都在做好人沒有罪,不應該在這裏當犯人。我們集體絕食抗議,就這樣管教人員惱羞成怒,它們強迫我們坐小凳子,實際上是一種變相體罰,整天坐小凳子。坐在那裏身體長時間一動也不許動,連眼也不許眨一下,更不能說話,如不按它們的要求做,稍活動一下就會遭到它們指派的刑事犯的打罵。就這樣天天坐,臀部都僵了,一直經歷40天這樣的折磨。在這裏不准許我們煉功,誰要一煉功,惡警管教就給誰上吊銬,銬住人不放,直到答應惡警不煉功了才放人,有的大法弟子因此整吊銬了三天才放人。每到夜裏,樓上就經常「審問」大法弟子,就會聽到鐵鏈聲、打人聲,整個勞教所可怕極了,真是納粹集中營。
有一天,勞教所裏請「幫教團」強行給我們洗腦,要我們放棄大法。我們二、三百人被趕到樓上去洗腦,剛上到三樓,看到椅子上坐著一個人,用被子蒙著,惡警怕他們的惡行被我們知道,立即把我們趕了下去,下來後我們問惡警打的是甚麼人,惡警嚴密封鎖消息,後來又說打的是犯人。後來隊長去三個勞教所參觀學習,學習犯罪經驗。回來後就把我們分割開了。我被分到了三大隊,惡警也不讓我們煉功,誰煉功就會被挨打,4月10日我們室的大法學員被惡警帶走,惡警手裏還拿著手銬,我們問它們要把人帶到哪裏去它們不說,我們大家當晚絕食抗議,說要等到把人放回來我們才吃飯。惡警惱怒之下把我們一室12人帶到食堂,從別的班裏又帶來幾個人上樓,進食堂就看大廳站的滿是惡警,惡警有的手裏拿著手銬,有的拿著電棍,有的拿著繩子,我們一到,七、八個惡警一起圍上,我們被強行灌食,又是拳打腳踢。當時樓上打得更兇,慘叫聲不絕於耳,有的被上繩,都昏死了過去。就這樣惡警毒打了我們兩三個小時,到夜十二點才住手,樓上的學員下來時,李同修頭上掉了一片頭髮,身上的馬甲也被撕壞,陳同修被拖下來扔在地上昏迷不醒,惡警當場揚言說甚麼,你們要是活了我們就得死!然後被帶到三大隊二樓罰站到天明。
再往後惡警逼我們寫不煉功,遵守所謂的所規隊紀的保證書,並且偽善地說這不是轉化你們,表示不強迫我們放棄自己的信仰,但我們得聽他們的話,得穿犯人的衣服,如不穿就繼續罰站。我們被逼穿上犯人衣服後,回到監室我們都哭了,知道他們如此殘暴,肯定是奉行江氏的命令,用強制暴力手段讓我們放棄信仰,我們的哭聲又遭到惡警的責罵,這裏的惡警非常狡猾,它們通常情況下,本大隊的管教不打本大隊的人,而是讓別的大隊的管教來打,而它們又在本大隊表現得很偽善。
我們這些人僅僅因為要做好人、要說真話,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竟遭到這樣瘋狂的迫害。請國際組織儘快調查核實以江XX為首的惡徒對我們的殘害,還我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