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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非法勞教 孩子被剝奪上學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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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7日】當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我於2000年11月按國家給予公民合法上訪的權利,我和丈夫去北京上訪,被抓後,被當地駐京辦遣回,被鎮派出所和鎮黨委罰款1萬元,並被非法關派出所17天。在派出所期間遭罰站雪地,睡椅子,幹活。後又把我們送到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期滿後,被派出所拉回也不讓回家,繼續非法關押到2001年清明節,才放回家。

2001年5月3日,市公安局政保大隊610頭目帶領惡警非法到我家抄家,搶走價值1千元的vcd和錄音機,大法書全部抄走,我丈夫又被惡警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受到非人的折磨。一月後,被當地派出所拉回,惡警還想繼續關押,看他已被折磨的不成樣子怕擔責任,才把他放回家,以後派出所惡警經常到我家騷擾。

2002年清明節正下著小雨,610邪惡頭目帶領惡警,開著兩輛警車,7-8個惡警,又一次非法抄家,抄出大法書後,又把我和丈夫二人非法綁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到期後,派出所拉回,我被放回家,丈夫繼續被關押,10多天後,才放回家,每次回來被它們勒索押金2000元。

2003年6月份,我兒子在學校向老師講真象,不要相信電視上的謊言。結果被老師告知了學校,後又報告610,我兒子也因講真象,被趕回家,不准上學。我兒子在學校學習很好,樂於幫助同學,優秀班幹部,每次都被評為「三好學生)。這樣一個好學生,就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就被趕回家,剝奪了上學的權利。我到學校找了好幾次,學校總是說:不和法輪功決裂,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寫不信了的保證,就不准上學。

2003年6月26日上午鎮派出所受市610的指使把丈夫非法綁架。26日上午丈夫沒在家,惡警就非法上鄰居家搜,搜了三、四戶,沒找到走了,中午12點多,四個惡警前後堵著把丈夫綁走了。當時,丈夫怎麼也不配合邪惡,並說我沒做犯法的事憑甚麼抓我?怎麼說也沒用。四個惡警把他抬上車,拉到派出所,當時我也跟了去。看到另兩位大法弟子也已經被抓了,坐在地上,手被銬在排椅上。丈夫被惡警把腰帶抽下,用腰帶綁住雙腿,手銬勒得肉那麼深,到3點多把他二人送到市公安局政保大隊610。過了二十多天才打聽到已被送到勞教所,非法被判勞教二年。

我們都是本分的莊稼人,村裏提留一點也不欠,左鄰右舍都公認是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事事以「真、善、忍」衡量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我們也不違犯國家法律,憲法允許信仰自由,公民有上訪的權利,就因為我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就遭到如此的迫害,我們錯在哪兒?

作為中國的法律機制,從國家的公安部到地方的派出所,它們只是一個為江氏效力的工具。在一個充滿謊言與欺騙的國家,沒有人權自由,在由江澤民一夥的強權統治下,它們的權大於法律,可任意胡作非為,而沒有人敢定它們的罪。在此我緊急呼籲國際機構和各國有正義善良的民眾,盡自己之所能,通過各種方式共同制止這場對人權的最大迫害,對全人類的迫害,對宇宙天理「真、善、忍」的迫害。還法輪大法清白,還人間公道公理,讓每一個人真正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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