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德馨,是為遼河油田的發展做出過貢獻的老工程師,在油田地層解釋、文藝等許多方面都是公司的佼佼者。
謝德馨堅持修煉法輪大法。2003年8月19日在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就被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拘留,並準備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謝德馨於8月27日開始絕食絕水,9月12日,絕食12天時,家屬接到保安大隊的通知,讓交2萬元,到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後可以接人。其間沒有人告訴謝德馨家人她的身體狀況。在這種甚麼都未知的情況下,家人交了2萬元,並與國保大隊劉副隊長和一名司機一同去拘留所接人。在辦理手續時,謝德馨被告知今後要定期上國保大隊報導(每1個月或3個月),並被要求在寫有「犯罪嫌疑人」等字樣的證明上簽字。謝德馨當即指出「我不是犯罪嫌疑人,因為我沒有犯罪,我只是向人們講出了法輪功被陷害的迫害事實,所以我不會接受你們的任何條件,否則我就不出去了。」並繼續絕食抗議。家屬看其態度堅決,就提出不保人了,要求退還保金,而且沒有在任何文件上簽字。到9月13日上午,國保大隊長又通知家屬接人,並承諾:不用「彙報」了,保金1年後在沒有任何情況下可全額退還。就這樣,家屬把已經極度虛弱的謝德馨背回了家。
可是,2004年1月5日、6日,興隆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劉某又2次打電話到謝德馨家裏,要求她到國保大隊彙報,否則,扣除全部保金。劉承認自己出爾反爾,但說「另有原因」。謝的家人當時就在電話裏說:一個70多歲的老人被你們害的奄奄一息,身體非常不好,不可能去你們那。你們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榨取2萬元。對方聽後無言。
這就是用百姓血汗錢養活的國家公務員,幹的強搶豪奪、欺壓百姓,與強盜一般無二的勾當。
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辦公室電話0427-2683315 劉副大隊長辦公室電話0427-2683326 綜合辦公室電話0427-268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