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煉功受益很大,我想這麼好的東西也應讓我的親朋好友們分享,於是我向他(她)們及周圍的人們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神奇,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
96年發生了光明日報事件,我直接寫信給該報編輯部,要求他們下來先調查我們煉功人後再澄清事實真相,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
在人傳人、心傳心的大好時機,99年4月天津發生了公安抓、打大法弟子的事件,從而引起了99年4-25萬人上訪北京,當時我在煉功點上堅持學法煉功、洪揚大法。7月20日江××憑著自己的權勢和私慾,對法輪大法開始了邪惡的鎮壓。20日早上我去點上煉功時,聽說中央下了文件不准煉法輪功了,下午有甚麼重要新聞要播放,要求收看,我聽後難受極了,心想這麼好的功法不要我們煉,我們堅決不答應。下午2時我去省政府反映情況,表達我的心聲,懷著對政府的信任,我去和他們講道理。但那裏的警察不讓我們講話,去一個抓一個到大卡車上,載滿一車就拉到茶店子大體育場。那天廣場上可能有7千人左右,秩序很好,大法弟子分各個區(成都分為五區)登記名字,按區號站或坐。我們就學法煉功、背師父的論語、《洪吟》、與警察們洪法,談法輪功真好,我也以自己的親身受益和他們講,那些警察專心聽我們講,那天晚上月亮很亮,一片祥和的氣氛。到晚上11點鐘,警察把我們拉到各個區指定的地方點名,然後由各個派出所去領人,到了派出所裏讓我們看污衊師尊和大法的錄像,我不看,與他們講理,他們說:「我是聽上面的指示,要抓你們,你們倒還教訓起我們了,你還要再宣傳,要不就帶走另開『小灶』。」深夜了,他們讓我們一個個登記了名字才放我們回家,此時已是深夜兩點多了。
平時我與另一個同修常與戶籍洪法,還到他家去講,他愛人是區上的紅人,身體有病,看到我們身體好,她也想煉,我們就教她,戶籍對我們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是上面江××命令不准你們煉的。因為你們人太多,到處都是煉法輪功的人。」
2000年5月25日我到了闊別28年的老家達縣,我走了兩個區、四個鄉,給12家的親朋好友洪法、講真相,40多人知道了真相,還有4人表示要學煉法輪功。在講真相過程中才得知,農村更邪惡,把法輪功學員迫害得很慘:吊起來打、掛黑牌、遊街示眾,說他(她)們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敵人」。
2000年6月18日我返回成都,得到了師父的新經文「走向圓滿」,我內心很激動。我與同修一起寫信給政府各職能部門,如公安局、市政府、大型廠礦等,給他們寄去真相資料、貼真相標貼、掛真相條幅,看到小區黑板上污衊大法的宣傳,我和幾個同修就去把它擦掉,由於有師父的法身保護,遇到好多事都是有驚無險,我深感師父的慈悲呵護。
2001年10月30日,我和兩位同修順利到達北京,當時心想:師父,我們來晚了。我們想到城樓上去貼真相標貼,樓門口有兩個女警問我: 「你煉過法輪功嗎?」我說:「在煉。」這樣就把我抓起來了。三個男警叫我站好,我說:「我是好人,就是要坐下。」就坐在椅子上。有個女警要強行搜我的身,我就想:你摸不到。果真她就甚麼也沒摸到,緊接著一個約30歲的男警說:「看來你們這些人都是頑固分子,我沒有辦法叫你說,有人有辦法叫你開口的。」我平靜地對他說:「小兄弟呀!你審問的大法弟子有成千上萬了吧,哪一個不是好人呢?因為我們師父就是教我們煉功做好人的,你知道嗎?保護一個大法弟子功德無量,迫害大法弟子對你和你的家人都不好,我和你一樣,上有父母、下有兒女,我真心勸你:要善待大法弟子,知道法輪功是正法,你就有福了。」他低頭不語。晚上把我送到大興派出所,我對他們講: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因為我原來身體特別不好,通過煉功現在我身體好了,甚麼病也沒有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證明法輪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一個人煉功,全家人受益,我家4個職工,就有三個下崗,全靠我為他們帶孩子、做家務,讓他們安心在外打工,養家糊口,如果我的身體不好,他們就無法安心在外打工。他們說:你這個大媽也沒幹甚麼,吃了飯我們把你送回去。我說:不要你送,我自己回去。他們說:這麼晚了,你路不熟,我們派車送你去買車票,買哪裏的票?叫甚麼名?我說買成都的票。就這樣我被他們的偽善欺騙了,結果他們並沒有送我回去,而是被治安拘留15天,關押在大興縣看守所。那裏有三個大法弟子,還有一個無名氏,叫1261大法弟子。她跟我講裏面的大法弟子們如何堅定、證實大法的事例,有一個同修絕食90多天,有一個絕食一個多月了,她自己絕食半個多月,其他大法弟子也很堅定。這裏面的犯人都知道大法好,說我們是好人,他們回去後也要來學煉法輪功。我在那裏12天,和她們講法輪功在世界各地的洪傳情況、背師父的新經文《秋風涼》給她們聽。她們主動讓我睡在炕上,說,你們法輪功的敢講真話,我們佩服你們。
11月12日中午,成都駐京辦的人來車接我,又搜我身,把我的衣服脫光了,並把我隨身帶的730元錢、身份證、真相雙面貼都搜出來了,她們說:你身上帶這個幹啥?我說:你們兩個與我有緣,別人已搜我三次都沒搜到,可你們找到了,請你們不要交上去,你們看上面寫的:保護一個大法弟子功德無量,迫害一個大法弟子罪惡滔天。自焚事件是假的,你們明白了就有福了。13日早上,一個警察審問我,我還是跟他洪法,他態度挺好,對我說:你回去後,不要再來了,我是理解你們的。下午4:30時乘火車到成都,回到成都被送到雙林派出所,一個警察審問我:還煉不煉?我說:要煉!當晚就又送到成都市二看守所,被刑拘一個月。那裏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多,每一間屋子至少也有6、7名大法弟子,我們這個屋裏就有11個大法弟子,我們每天都學法煉功,每到整點就發正念,和裏面的犯人講真相。不背監規、不幹活、不參加勞動。在2001年7、8月前這裏的環境是很差的,那時有人稱「四大金剛」的4位堅定的大法弟子,她們不吃不喝,承受了巨大的魔難,惡警把她們4人連手用鐵鏈鎖在一起,不准睡覺,在太陽底下曝曬,她們也不報姓名、地址,現已證實其中有一位就是已被迫害致死的同修:朱銀芳。
2001年12月12日晚,派出所來兩個人接我,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當然要煉。於是他們又把我拘留15天。
2002年元月25日,我孩子來接我回家。當晚七點鐘左右,我出去參加了一個小型法會。
第二天,我到公司保衛科去講真相,下午5:30時,派出所所長、街道辦事處、公司保衛科一共來了6人,還開了警車來,把我弄到派出所問話:這兩天你在家幹甚麼?還煉功嗎?我說:要煉。他們說:有人舉報你還要去北京,真頑固。不由分說又把我關在留置室一晚,第二天戶籍對我說:聽說你回家到處串,電話不斷,還要去北京,你不讓我們吃飯了?再走,我們都要下崗了,今天非要保證,不去串聯、不去北京。我堅持不寫,他們又說:不寫就送走再關。我女兒又哭又鬧,說快過年了,如果再關,她也不想過年了。當時我人心出來了,說寫了不去串聯、不去北京的保證。事後意識到這樣是不對的,就馬上寫了嚴正聲明。
自此,白天有人看,出門有人跟蹤,我就天天出門買幾趟菜,每次買一點,主要是想和同修見面切磋,和碰到的世人講真相。有空還到街道辦事處去跟他們講真相,並請他們到我家裏來談心。後來他們說:我知道你們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
2002年5月,辦事處來人找我:從5月起,每月的退休工資交由公司管,每月扣250元錢。要我承擔他們上京接我的一切費用,還說:上面又有文件,對堅修法輪功的人要在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
2003年正月初五,中午到我大女兒家吃飯,下午2點鐘,他們看我不在家,怕得要死,派出所、街道辦、公司保衛科都出車了,到火車站抓我,同時居委會也派了幾個人幾條路攔截我……晚上7點鐘我女婿回來了,他們問:你媽又上北京了?我女婿聯繫我後對他們說:在看燈會。8點左右我回家了,他們又打來電話,我不客氣地問他們:我還有沒有人身自由?大過年的我到女兒家吃頓飯你們就嚇得這樣,你們都得精神病了,你們想想自己扮演了甚麼角色?太可笑了!
第二天,我看到保衛科科長和他打了招呼,他也覺得好笑,說:以後有甚麼事,我給你頂著。從此以後,他們也不怎麼管我了,我就努力做我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