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8月10日 - 陳培育在買菜路上突然被移民廳官員劫持,並被通知她的長期居留准證被吊銷,她必須在17日之前離境。陳培育提醒移民廳官員她正在等待上庭中,可能不能離開,但是移民廳官員並不理睬。
移民署署長Mr Eric Tan在寫給陳培育的信中說,她因參與7月13日(在中國大使館前抗議迫害)的活動而觸犯「無准證集會」和「公共娛樂」法令,成為「不受歡迎的人」。
8月12日- 陳培育緊急聘請新加坡人權律師拉維處理此事。拉維立即致信移民廳,指出此舉將觸犯有關法律,要求移民廳將她的居留延期至庭審結束。拉維特別指出,陳培育不僅是3人案的被告之一,且是其他兩位當事人黃才華和余文忠的證人(3人互為證人),她在審前離開新加坡對其他被告不利。為方便處理,3名被告學員也因此決定委託拉維代表3人案。
8月16日-夜裏11點,陳培育和擔保人突然收到警察的緊急通知,法庭將在17日下午4點開庭處理此事。
8月17日-陳培育原定離境當天的下午4點,新加坡初級法庭緊急開庭宣布為陳培育撤訴,但拒絕給出原因。
夜裏12點前後,陳培育收到警署緊急送交的共23份「撤銷調查通知書」,其中16份為東陵警署簽發,7份為中央警署簽發。每份通知上都說「警方已決定結束對此事件的調查。在謹慎考慮並諮詢檢察官之後,警方決定以對當事人提出嚴重警告代替將其控上法庭。」
陳培育老人經常在分別由東陵警署和中央警署管轄的中國大使館、四馬路觀音廟,以及魚尾獅等處分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警察對這些活動的監控時鬆時緊。近來警察常常來拍照、錄像等,然後「立案調查」,上述23份報告每份對應於一次這樣的講真相活動。
移民廳給予陳培育居留延期至8月21日。
8月18日- 律師拉維向法庭申請陳培育為3人案做證,申請獲得批准。陳培育將根據這一法庭決定向移民廳申請簽證延期。
8月18日,新加坡法輪佛學會召開記者招待會,陳培育老人對記者說:「我其實不想接受這樣不明不白的撤訴。如果當局認為起訴是錯的,就應同時撤銷對所有3人的控狀,否則就應該給我機會在法庭上為自己討回公道。當局這樣的做法很奇怪,他們到底擔心甚麼呢?」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8/21/77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