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化大法才能更好的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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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得法至今將近五年,我越發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本份,只是做自己份內的事。我理解自己是為了同化大法而來到人間,帶著救度眾生的重責大任而來到人間。茲將自己五年來的修煉心得與同修切磋,由於層次有限,不足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不爭常人的理

不久前,我才清楚認識到原來自己當初走進大法修煉是為了當一個常人中的好人,難怪我講真相、發資料,即使對方不接受,我也是從內心高興,而不是為了他不能得救而難過。我只是想證實自己存在的意義。看看,我在做好事,我是一個好人!

這種想法有其根源:修煉前,我長期處於痛苦之中,內心深處知道這一切痛苦來源於自私,我懷疑自己存在的價值,認為自己是一個壞人。這種壞人的感覺讓我迫切想改變自己,但因各種主客觀因素一直無法改變。 得法後,我有一陣子常常對著師父的法像,跟師父說:「我要成為一個好生命」。甚麼是好生命?當時的我以為做好事就是一個好生命,忘記了《轉法輪》書上說的:「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 。

我長期高高興興的做好事,積極參加各項大法活動,過程中的吃苦也都是高高興興的承受。我曾經以為自己修的好,心性高,後來才認識到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原來做好事而不放下常人心,只能是一個常人中的好人,稱不上是個真正的大法修煉人。是啊!我常常在爭常人的理,跟常人爭理,也跟同修爭理。

還記的有一回在紐約賣票,我跟幾位同修住在一起,我睡門邊地上怕冷空氣進來,有位同修睡暖氣邊的床上怕熱怕悶,她希望門打開一點,我希望門關小一點,後來折衷,門開的比她希望的小,比我希望的大。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我在幹甚麼呢,我是在爭常人的理呀!師父要我們凡事先想到對方,我有嗎?我為甚麼不能成全她呢?我自己多穿件衣服或者挪動一下位置,頂多戴個帽子睡不就得了嗎?心放下,後來這方面的問題也微妙的消失了。

這件事情帶給我很大的啟發,我注意到很多矛盾都來自於爭常人的理。矛盾發生,當我有誰對誰錯的想法時,我就已經在爭常人的理了。爭常人的理就是常人,能說是個修煉人嗎?修煉人應該認識到矛盾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是讓我們提高的。修煉是要修去自我的,而爭理的過程卻是一個強調自我、證實自己的體現。

二、互相配合,形成一個真正的整體

有一次在舊金山講真相,我與一位同修認識不同,她喜歡在車廂內對著全部的乘客講真相,而我認為她的做法不適合當時情況,同時也會妨礙一些乘客的權益,所以主張跟身邊的乘客講真相就行。她曾經有幾次在講真相時被一些乘客制止,這更加讓我認為自己的認識是對的。我曾經多次跟她交流這個問題,但是效果好像不大。她也說,只有她一個人,身邊沒有同修,講真相的效果反而好,有其他同修在,效果反而不好。兩年來,每當我想起這件事就會覺的很慚愧,我堅持自己的認識,並將認識強加給同修。在與她交流的時候,我並沒有善意理解她,本著真心為她好、為大法負責的態度做交流,我只是執意的想改變她,所以交流的結果當然不理想。在她講真相時,我並沒有正念加持她,她講真相被制止不是我這顆心造成的嗎?

每個人的認識不同,證實法的方式也可能不同,修煉人沒有榜樣。我目前理解,只要不是破壞大法,每個同修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認識去證實大法,而不管同修怎麼做,我都應該正念支持他,不足之處默默圓容補足,不能有任何負面的想法。

我想起自己以前在證實法中的超常表現,我的英文說的並不好,但是相較於其他同修能認識幾個單字,所以在酷刑展中較常擔任開口講真相的工作。我發現自己的英文總是說的超常的流利,而其他同修也都有很好的表現。師父說過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當大法弟子能善意理解不同的意見,每個人都帶著救度眾生的願望,互相配合,不足之處默默圓容,那麼每個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場將能連成一片,能量在相互加持,整體能量自然強大無比、無脈無穴、無懈可擊。

三、不是執著於某個項目,圓容整體

幾年來我經常去香港講真相,回到台灣卻很少到景點講真相,主要原因是覺的自己迫切希望跟中國人講真相,而我所在地的台灣景點,中國大陸遊客很少。有一天我決定去景點,衣服穿好了,東西都準備好了,可是臨出門前那種「去了沒甚麼用」的感覺又強烈的翻了出來,所以後來我又回到電話機旁打起了電話。可是那天打電話效果奇差,很多常人還說了一些很莫名其妙的話。

我知道自己做錯了。雖然中國人受毒害較深,更需要明白真相,但是台灣人或其它國家的遊客就不需要明白真相嗎?我應該正視這個問題,而不是執著於某個項目。

師父在《美國首都講法》中說:「我經常講一句話,我說最後結果怎麼樣我沒看重,在正法中完成那都是必然的。正法中無論怎麼驚險,結果是必然的,所以我對這個不太注重,因為它是必然成的。我最珍惜的是過程。生命的一切過程才是這個生命的整體。」

我理解正法都是必成的,如果不是為了大法弟子的修煉與眾生的救度,迫害早就結束了。所以每個弟子都不應該執著於自己的辦法比較好,不應該執著於一定要做哪個項目,事情的成敗不是看表面上做的多大、做了多少。就算那個項目救人效率比較高,如果自己的心性不到位,也是救不到人。而且就算做的再好,一個人能起多大作用呢?互相配合圓容,整體上都能起作用才是做的好。

四、以言行證實大法

師父要我們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會形式修煉,在哪裏都應該讓常人認為我們就是一個好人。師父在《美國首都法會講法》中說:「既然大法弟子修煉就是這樣一種形式,這個形式能夠造就大法弟子,這個形式能夠成就將來的巨大果位,離開這個形式,或者是不符合這個形式,對你的修煉都會造成障礙,其實那都是執著造成的。」

修煉至今都快五年了,我才真正認識到自己以前所做的一些看似正念很強的做法恰恰是正念不足的體現,歡喜心、顯示心使我在不知不覺中走入了極端,看似證實大法,其實是在證實自己。在香港講真相期間曾碰到一些管理人員、警察等相關人員的干涉,自己往往把它看成是干擾,就是發正念清除,認為自己即使有漏,邪惡也不能以此為藉口阻礙眾生得救,卻很少思考自己是否太不顧及常人的感覺,太自以為是。

有次在香港,一個常人不讓我在他的店門口附近講真相,還說我們在搞政治,當時我的心被帶動了,演變到後來他動手要推我走,我的心更是被帶動的很厲害,最後他氣的還阻止別人聽真相。我一下子清醒了,看到眾生因為我修的不好而不得聽聞真相,內心懊悔的不得了。不配合邪惡,是對的,但是我對表面的人有做到平和與慈善嗎?我有把他當作眾生,給他講真相,救度他嗎?我沒有。在當時,我只是執著於自己的認識,與對方爭對錯。就是因為我有這顆爭鬥心被鑽了空子,表面上我站的地方沒有問題卻出現了問題。另外我想到,自己認為某些做法不會妨礙到常人,常人也是這樣認為嗎?「妨礙別人」如何界定?有沒有可能我認為沒有,常人卻覺的有呢?

在經歷那次不愉快的經驗之後在另一個景點,我記取教訓,修去爭鬥心,不堅持自己的看法,先按照管理人員的意思做,善意理解他,尊重他。結果真的很好,他對我很和善,不再限制我的行動,整個場慈悲祥和,在場的眾生都明白了真相。

我理解問題發生,我們或許可以找到表面的原因,但通常那不是真正的原因,所以就表面原因來解決問題是解決不了的,退後一步,從自己的心性上著手才是正途。

網上聊天也是一樣,一股腦的說道理,常人想聊一些生活上的私事我就不耐煩,所以往往講不到幾句,常人就跑了。現在我漸漸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儘量順著常人的執著講。他想聊生活,我就陪他聊,我發現在聊的過程中,我能導正常人很多變異的觀念,他們都很感謝我,認為我是一個好人,把我當成一個知心、可信任的朋友,很多人會主動說自己要退,也會介紹別人來退。

曾經有位同修告訴我,說她做夢,夢見師父來找她,師父在夢中是蹲著跟她說話。另一位同修也曾夢見師父彎著身體到很深的地方去撿很髒的東西。這兩個夢境都讓我很感動,我立刻看到自己的不足。我常常說大道理,給人的感覺是在說教,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我理解師父要我們放下身段、要謙虛、要顧及常人的感受,做一個常人心目中的好人,比好人還要更好的人,讓常人喜歡我們、敬佩我們,這樣才能證實好大法,才能救度更多的人。

謝謝慈悲偉大的師父,謝謝各位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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