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雲財,畢業於天津體育學院。1991年參加工作,在工作中任勞任怨成績突出,曾被評為先進教師。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樂於助人。
1999年7月,王雲財因外出煉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受到大港區看守所警察的恐嚇、威逼和人格侮辱,並被警察唆使的犯人毆打,不讓睡覺,大夏天被逼穿棉衣、皮襖、喝熱水後做運動、長時間固定姿勢體罰。
1999年9月,王雲財進京上訪,被天津石化公司公安處強行綁架至大港看守所,又轉送到精神病院,遭受野蠻灌食等迫害,隨後又被綁架至看守所繼續關押。並且被精神病院、看守所、和牢頭勒索現金共計5000元。
1999年底,王雲財再次堂堂正正外出煉功,又被非法拘留15天,當時正值2000年新年,不能與家人團聚。
2000年初,王雲財因要逐級上訪,被大港區勝利派出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勞教1年,在看守所被惡警李殿剛、管教單某強行灌食,並被勒索300元錢。在雙口勞教所,更是受到了警察、及被警察利用的犯人的毆打、辱罵、電擊,不讓睡覺,被塞到床底下睡覺,超強負荷的奴役等等非人待遇。
由於積勞成疾,王雲財獲釋後在家休養。一次走訪親友時,又被天津市惡警綁架、毆打,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使他尚未恢復的身體再次受到嚴重摧殘,經多次絕食抗議,才獲准保外就醫。
外療期間,王雲財每日接送孩子上下學,一日在王雲財等待孩子放學時,又遭到張磊、王春和、王付軍等七、八個警察的毆打、綁架。幼小的孩子親眼目睹了爸爸的遭遇和警察的暴行,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一位目睹這一切的老者上前阻止,也遭惡警的恐嚇,圍觀的群眾更是敢怒不敢言。
又一次三年非法勞教期滿,王雲財回到單位上班,卻遭到原石化公司培訓教育中心紀律檢查辦公室負責人張浮生的刁難,只發給四百元生活費,後進一步不許上班。
雖然屢遭迫害,但並沒有消磨王雲財的慈悲心,為了早日終止迫害,讓世人了解迫害,他繼續講清真相,卻遭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王雲財第三次被非法勞教三年,監外執行。
三年時光又過去了,至今大港區教育局仍然無理刁難,拒絕恢復他的工作。
多年的迫害使得王雲財和他的家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處境艱難,妻子被迫與他離婚,他只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每日靠打工維持生活還要贍養老人,負擔孩子的生活費。
在此呼籲大港區教育局,妥善安置王雲財的工作,不予刁難,做出理智公正的決策。不要再受中共惡黨的脅迫,欺壓良善,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善惡有報是天理,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望社會各界給予關注支持。
有關參與迫害責任人:
大港區看守所惡警:李殿剛、管教單某
天津石化公司第三小學負責人:劉秋伏
天津石化公司培訓教育中心紀檢辦:張浮生
大港區勝利派出所惡警:劉某、張磊、王春和、王付軍等
大港區教育局主要負責人:張建等
天津大港區教育局繼續以放棄修煉法輪功相要挾,不予王雲財恢復工作。
教育局人事科,王科長:022--25990665
教育局局長,劉某:13802176580
教育局黨辦主任,陳某:022--25992565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5/10/97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