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文勸他說:「你不可以這樣做的,他們是執法犯法、知法犯法、越權犯法。遲早會有後悔的一天。而且你這樣做是違法的。」這也反映了當權者無視民眾的一切權益、視民眾為草芥、賤民並對他們進行肆無忌憚的迫害時所出現的「官逼民反」的普世現象。
事情是這樣的:
2010年11月12日下午三點多鐘,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沙灣鎮東區居委駱主任、金沙灣居委葉主任夥同沙灣鎮派出所的一個警察和番禺區「610」辦公室一個「蓋世太保」上李麗文家(沙灣鎮沙灣大道5號七街五座二梯602房),沒找到她,就跑到李麗文的丈夫的工作單位找她丈夫。李麗文的丈夫迫於他們的淫威告訴了他們李麗文的去處:在她姐夫開的公司的廚房煮飯、搞衛生,並將李麗文的電話號碼也告訴了他們。可他們不相信,一定要找到李麗文、並要聽到她的聲音才算完。當天晚上,他們又去了李麗文家三次。李麗文的丈夫沒讓他們進門,告訴他們等李麗文的電話。後來他們強行進屋,一進門就抓起他的手機查看李麗文的工作單位、李麗文兒子及其他家人的電話號碼等等。第二天,這伙惡人夥同市橋街富華居委、富華派出所的人又闖到李麗文丈夫的工作單位,讓他的同事把他從高空作業處叫下來。他的同事說他正在工作呢。富華派出所的一個惡警竟然威脅他的同事說:「你叫不叫?不叫就把你拉到派出所。」李麗文的丈夫下來後,惡警逼迫他把他們帶到遠在百公里外的李麗文的工作單位。
他們要給李麗文做談話筆錄,李麗文義正詞嚴的告訴他們:「我不會配合你們,我沒做違法亂紀的事,我只是修煉法輪功,修心養性、不爭不鬥,做好人。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勤勞肯幹,任何認識我的人都很賞識我的。」李麗文的丈夫看清了××黨的真面目,也不再配合他們,還告訴他們他的妻子如何如何好,如何善良等等。
大家都知道,關愛青少年是世界各國人民的普世觀念和做法。但是,這伙惡人,在李麗文兒子還在讀小學時,就到學校去找孩子,威脅他。而今次,她的兒子已讀高中了,惡警們仍不放過孩子。他們去查孩子在學校的情況。李麗文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做,他們就推說不是他們幹的,是別人幹的。他們威脅李麗文,讓她以後給他們打電話或接聽他們的電話。李麗文說:我不打也不接聽,「你們放著壞人不管,長期迫害好人,你們敢讓民眾知道嗎?敢讓你們的父母、家人、特別是孩子知道嗎?」他們沒有一個人敢回答。他們說:「這是領導要我們這麼做的,這是我們的工作。」李麗文告訴他們,你們可以告訴領導,我們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好人啊!
李麗文的丈夫說:「你們如果再騷擾的我沒了工作,我就天天上你們家吃飯,等你們給我開工資。」
在這十一年來,李麗文所受到的迫害還有:
從一九九九年「四•二五」開始,李麗文甚麼時候進出公司大門(廣州市永大集團),拿的甚麼東西都要進行登記,住房附近有一個保安長期監視她(永大集團北麗園九街一梯201房)。當時她到煉功點煉功,曾被公司保衛部的人綁架後關押一天,最後他們以此為藉口,出公告將李麗文開除出公司。由於李麗文不放棄信仰,公司就企圖用買斷工齡這一招讓她妥協,她不妥協。後來公司以她「曠工」一天,將她開除。
二零零零年底,李麗文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利上北京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當地惡人把她綁架回來關在拘留所十五天,後沒有任何理由的將她綁架到戒毒所的所謂「洗腦班」關了將近半年。這半年還扣了她的所謂「下崗」的生活補貼。
二零零二年,李麗文在番禺沙灣鎮買了一套小型二手房並搬到那裏居住。十月,沙灣鎮派出所、化龍鎮派出所夥同化龍鎮外經委威脅廠址在化龍鎮的她的香港老闆,要老闆解雇她。當時她的一位同事聽說此事後,拍著台子就罵:「共產黨還讓不讓人活!」民心喪盡啊!老闆當時的意思是讓她妥協,她不答應。
在這前前後後的一段時間裏,他們每天都派一個小區保安坐在李麗文家樓對面監視她,見不到她就按她家的門鈴,甚至派人整夜坐在她家門口監視她。第二天早上她家門口一地的煙頭,或者以有人投訴她家有人打架為藉口,一大批保安敲門闖進她家左看右看。
在這十一年間,李麗文每換一個工作,他們就會派一輛摩托車或汽車在她前面或後面跟蹤、監視,連上班中間休息出去辦事都沒消停。逢年過節、大會小會,不是居委就是派出所、保衛(安)部的人,都會找藉口打電話或上門騷擾她。
這些人還到各職業介紹所抹黑李麗文,使職業介紹所不敢給她介紹工作。種種種種,真是罄竹難書。就是在一次次失去工作,在家庭生活非常困難的情況下,李麗文才不得不背井離鄉、拋夫棄子到了她姐夫的公司飯堂煮飯、搞衛生的,可這幫惡徒仍然還不放過她,還到趕她幹活的公司去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