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渝,女,重慶市渝州大學圖書館職工,一九四六年九月九日出生。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在重慶市女子勞教所被用藥物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五歲。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周成渝因堅修法輪大法被強行送入重慶市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大約二零零一年六月轉到迫害最嚴重的四大隊,關押在四樓(稱嚴管組),被封閉式的關押。每天只有二次幾分鐘的洗漱時間可到洗漱間,其它吃飯、解便都在舍房內。周成渝來四大隊不久,迫害越來越升級,凡是被關在四樓的法輪功學員,被一些非常兇狠的藥教(因吸毒被勞教的人員)包夾,打罵折磨。勞教所利用減期獎勵、給予各種方便等方式鼓勵、縱容吸毒勞教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吸毒勞教人員迫害越賣力,勞教所給予的獎勵就愈多,勞教所就是用這邪惡的方式來刺激她們行惡。
在二零零一年下半年,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女子勞教所四大隊的法輪功學員近200人,當時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身上開始長瘡、有的還長膿包,但在勞教所那個邪惡的地方,它就是要利用法輪功學員身體上的不適來加大迫害。
大概是二零零一年的八月底,四大隊就以「治病」為藉口,強行給法輪功學員擦藥。使用的是硫磺軟膏,每次都是由2~3個藥教戴著膠手套抓一把膏藥,往法輪功學員身上塗擦,手套從不清洗消毒,也不更換。因為有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長的膿包,所以擦完後手套上留下很多膿血,照樣往沒長膿包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擦,擦過藥後,很多法輪功學員身上的瘡非但沒好,反而幾乎都長了膿包,此時怕再遭擦藥的痛苦,法輪功學員們不讓那些藥教和警察知道。
周成渝長瘡後很快就開始好轉,所以第一天擦藥根本就沒有她,而第二天不知是甚麼原因非要強行她去擦藥,她本人和我們都強烈抗議,因為瘡都好了。但被包夾強行拖出去擦藥,說是「隊長」(對勞教所警察的統稱)說的。結果也是幾次擦藥後,她的兩隻小腿內側都各長一個膿包,膿水流出時,周成渝就悄悄地將膿水擦掉,結果一次在擦膿水時被吸毒勞教人員發現,當時周成渝的兩個膿包已經紅腫(其實我們身上的膿包同樣紅腫、流膿水,都沒讓知道後來都好了),吸毒勞教人員就報告了警察,結果在星期五的上午,周成渝被強行帶到勞教所醫務室,給她腳上的兩個包都上了藥,包上了紗布,還開了一些藥。藥教天天逼著她吃藥。
勞教所週末只有值班警察,當時大概是九月初,氣溫高達38℃左右,周成渝腳上的紗布從星期六就開始浸出大量的血水,周成渝本人和同舍房法輪功學員都強烈要求扯掉紗布,那些吸毒勞教人員(歐陽學蘭、劉春秀等)強行阻止和控制周成渝扯掉紗布,結果拖到下週星期一下午,周成渝腳上纏的紗布全部被血水浸透,褲子上、床上到處都是血水,膿瘡的紅腫面都擴大到紗布外。而且奇怪的是,平時就是週末也常有警察從門上的小窗口向內窺視,但那次從星期五的晚上到星期一下午三點鐘以前,都沒見任何一個警察到我們舍房來,而且我們一直強烈要求那些包夾利用外出打飯時將周成渝的情況反映上去(因只有包夾才能外出),而每次包夾回來就應付我們搪塞過去,不作正面回答。特別是星期一的上午分隊長一般都會來舍房,但那天分隊長賀霞一直未露面。我們星期一早上多次催促吸毒勞教人員打報告給分隊長賀霞,賀霞一直說沒空,一直拖到下午三點多鐘,才由四樓的隊長薛儀帶周成渝到醫務室換藥。周回來告訴我們說,醫務室的醫生沒有給她上藥,而是叫一個曾經搞過護理的吸毒勞教人員給她上藥,她說兩個膿包已經爛成很深的兩個洞,藥教用棉籤給她洗出很多的膿水。然後醫務室給她開了很多藥,還給她輸了液,還說要連續輸5天。周說開始她堅決抵制輸液,結果薛儀強行要她輸,如不輸,就要給她銬在病床上輸。
第二天起床後,周成渝從頭到腳全身浮腫,而且她自己也感到身體很難受。我們都意識到藥物出了問題,週和我們都馬上提出停止輸液,停止吃藥,就是要治,也要改變治療方案。周成渝跟勞教所醫生提出藥物反應強烈,勞教所醫生卻不改治療方案,堅持繼續輸液。
當時四樓的中隊長是楊明,其次是薛儀、蘇暢,賀霞是分隊長。她們每天都是派幾個又兇又惡的大個頭吸毒勞教人員(劉承玲、沈鈴、歐陽學蘭等)在周成渝的強烈抗議下、同舍房的法輪功學員的阻攔下強行將她拖出去輸液。每次回來後,周都說她很難受,我們一再反映讓其停藥,四樓的警察就不聽,週的身體越來越腫,頭都腫的很大,連幾天沒見到她的警察看到後都嚇一跳。在週的身體被藥物傷害得這麼嚴重的情況下,勞教所不停止、不改變治療方案,一直強行給周輸了5天的液,周常對那些警察說,我以後身體出甚麼問題,就是你們給害的。
周每天還要跟同舍房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天天承受罰站,在勞教所安排擦藥前,她與我們剛遭遇六天五夜不准睡覺的迫害。聽說是國際上曝光後才停止。此後周感到越來越難受,肚子腫得硬梆梆的,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此時的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她經常痛苦地呻吟,還要被吸毒勞教人員辱罵,在她特別難受時,才停止她罰站。大約是九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點多鐘,周難受之極,被警察楊明察覺後,又將那幾個吸毒勞教人員叫來強行將她拖出去,她緊緊的拉著同舍房同修高仲英的手,讓高陪著她。楊明堅決不准,那些吸毒勞教人員強行將週和高的手分開,將周拖走。
從那以後周成渝再也沒有回來。警察為掩蓋她們的罪行,將直接參與迫害的四樓的隊長薛儀、分隊長賀霞調出四大隊,將吸毒勞教人員歐陽學蘭從四隊轉走。將知情的法輪功學員高仲英單獨關押達五個月之久。欺騙法輪功學員說「周成渝保外就醫了」。一直到十二月底,大家才知道周成渝在出勞教所的當天晚上九月二十八日在重慶324醫院就不行了,第二天就過世了。
在前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勞教所以所謂「治病」的幌子下,將一個健康的人迫害致死。在高溫下整整三天強行用紗布捂著傷口,這些基本常識難道勞教所的醫生和警察不知道?而且那幾天同舍房的法輪功學員都在督促包夾打報告,卻置之不理;治療出了問題後,不改變治療方案,強行繼續按原方案治療,導致病情越來越重;從輸液以來週的飯量就越來越少,在走之前的十幾天幾乎就吃不下飯了,每天就靠喝點水、豆奶來維持,這時沒有一個警察來主動「關心」過問,而是照樣對其進行體罰,天天從早上六點鐘起床洗漱後就跟我們一樣被罰站,除了三餐飯,其餘時間全都是被罰站,直到晚上十二點鐘,每天長達十六個小時,直到後來在大家強烈抗議下才停止對週的體罰。這是「關心」還是「害人」?是「治病」還是「虐殺」?每個正常的人都不難作出正確判斷。
周成渝去世後,勞教所隱瞞真情,騙大家是「保外就醫」回家了,約三個月後當大家知道周成渝去世的消息後,在二零零二年元旦節四大隊全體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一天,悼念周成渝。勞教所的警察惱羞成怒,反誣蔑說法輪功學員造謠,四大隊全體法輪功學員因此被處以延教一個月的處罰。
周成渝因為一身的病,煉了法輪功後所有的病都好了,身體非常健康,就因為勞教所強行擦藥、打針治療導致死亡。周成渝已冤死整整十年,勞教所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還故意訛詐家屬支付屍檢費用,故意支開家屬參加屍檢,強行火化,不讓親人告別,死者在重慶「324醫院」的病歷原件至今不給家屬,至今也沒有向其家人作任何賠償。而且藥物迫害在重慶市女子勞教所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只是更加隱蔽而已,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很多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藥物迫害。警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立即停止迫害。不管用甚麼方式進行迫害,不管手段多麼狡猾,不論隱藏多深、躲藏多久,必有報應之時。壞事幹多了能逃脫天懲嗎?
疑點:(以前明慧網登載過的)
1、女教所幹警介紹周成渝搶救情況說法前後矛盾。
2、江北區檢察院檢察官賴建國對死者死因鑑定未按照「渝檢(監)[1999]16號關於印發《關於處理在押人員死亡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中相關規定辦事(包括未即時屍檢,故意訛詐家屬支付屍檢費用,故意支開家屬參加屍檢,強行火化,不讓親人告別等等)。
3、死者在「324醫院」的病歷原件至今不給家屬,而搶救當晚,卻讓家屬自己掏錢買藥,並告之不得攝像、拍照(包括死者女兒在殯儀館見母親一面時,也被一再警告不准拍照、攝像。)
4、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給看了一眼[1999]16號文件,卻不准複印。
5、病歷明明在江北區檢察院檢察官賴建國手中,江北區檢察長張青卻說去找解放軍中心324醫院。而11月16日去問了該醫院,醫院吳主任說應該在管教手中。
6、[1999]16號文,由重慶市公安局、法院、司法部四個部門聯合制定,而江北區檢察院檢察長張青卻一口否定,說:「他們沒有這份文件。」江北區人大常委楊某(男,四十歲左右)卻讓我們找他們提供,說這是我們的正當權利,他們應該提供該文件。這種矛盾讓家屬費解。
據有關人士透露,周成渝在女教所內曾被強行用藥,而所用藥物卻屬禁止混合使用藥品,這讓人懷疑:到底是醫療事故還是借題發揮,人為的用藥謀殺?
責任人:
重慶市江北區女子勞動教養所四中隊 張隊長(女,四十多歲)
蘇暢(女)
吳小川(女,二十幾歲,警號是5032100)。
楊管教(女,四十多歲,警號是5032015)。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駐少管所三級助理警官賴建國,男。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李政華科長,男。
重慶市江北區女教所龐政香,女。
中國法醫學會會員: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漆明安(法醫),男。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檢察長張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