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大綁架
大連中山區法院在政法委、「610」(中共專事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授意下,原定四月十二日在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五位律師要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然而,中山區法院在開庭前十二小時,即十一日晚上八點,突然通知各位律師,說第二天開庭取消。第二天就發生了法院外的大綁架。
也有消息透露,大連中山區法院其實並沒有取消開庭,而是在當日上午九點三十分秘密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此消息仍有待證實。同時在法院外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所有的律師及家屬都被拘禁在法庭外面及車輛內。
大連市中級法院外,大連政法委、「610」公安局、司法局、國安出動了大量警察、便衣,封鎖法院周圍所有的路口,警察衣服上都有一個特殊的徽章,各種警車布滿巷口周圍花園,便衣盤查路人、搜查車輛,連普通民眾私家車也不准進入自己家的小區,附近的醫院及公交車站都是三十多歲的青年男子便衣,他們欺騙周圍百姓說是「審判黑社會」。有個便衣頭子的車牌號是遼B00363。
路邊停著警車、消防車和巨型的大巴車二十多輛,警察在路上隨便翻行人的包,發現包裏有傳單和不乾膠就強拉硬拽的綁架上車。
法輪功學員佘鉞的母親在法院附近被綁架,一名四十多歲的女學員在附近醫院門前被四、五名便衣強行搜身,後被綁架,現場不斷有法輪功學員被便衣拖進大客車裏。他們還騷擾普通民眾,有一個老太太被無辜翻包,發現沒有甚麼就放走,與土匪沒甚麼兩樣,遭到民眾痛斥。
法輪功學員王守臣的妻子劉彥華作為王守臣第二辯護人,四月十一日晚十一點,大連灣派出所出動兩輛警車和地方警察圍住劉彥華家,企圖綁架,至今住宅還被圍困。
目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暫無法統計。已知姓名的有:王瑞萍、孟祥玲、趙振花、田玉華、畢秀風、齊淑賢、於天劍及三位不知姓名等共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金南路拘留所(大連戒毒所)。此外,還有稍早前報導的馬欄子五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宋衛東、王磊、王老師、老董、小徐。
法輪功學員佘鉞的母親因為心臟病突發,當日下午被放回。佘鉞的妻子華彩霞當天晚上七點被放回。大連瓦房店法輪功學員王林凱的妻子於四月十二日晚安全回家。
十三名原定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是:車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汪濤(男)、佘鉞(男)、史佔順(男)、裴振波(男)、潘秀清(女)、林麗紅(女)、白如玉(女)、李聖傑(女)、郭松(男)、于波(男)。他們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綁架的七十九名法輪功學員中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五位律師被阻 程海律師被毆打
四月十一日早晨,受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委託,梁小軍、王全璋、程海、郭海躍、韓志廣等五位律師分別抵達大連。四月十一日上午,程海律師和王全璋律師去中山區法院閱卷。下午,五位律師一起去大連看守所會見各自的當事人。大連看守所獄警以沒有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沒有蓋律師事務所章為由,拒絕律師會見。程海律師當即指出看守所違法。一番交涉後,獄警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
當晚上八點多,律師們突然接到中山區法院承辦法官電話,說因有辯護人退出辯護,第二天的開庭取消,何時開庭另行通知。五位律師基於對公權力的不信任,決定第二天一定要去法院領取不開庭通知,一是證明法院的確沒有開庭;二是將此作為律師沒有出庭的合法證據,否則律師就是嚴重失職。
四月十二日早晨,五位律師分乘兩輛車去中山區法院。梁小軍、王全璋、郭海躍三位律師在大連中院外圍路口就被幾個便衣攔住不許過去,而程海和韓志廣律師則被便衣放行,進入法院大門,但立刻過來幾個警察,不由分說的將他們架入法院旁邊的一輛大巴車中。隨後,兩位律師和另外幾位被帶到大連市委團校,在那裏他們被強行搜身、搜包。過了一會兒,兩位律師被釋放。而其他遭綁架的人依然被非法關押。
六十多歲的程海律師事後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描述他當時被綁架上大巴車的情景:「一個中年警察,他指揮三個小伙子搶我的手機,我不給。這時他們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終於搶走了手機。看我反抗,就打我。警號202297的警察拼命擰我的左手臂,另外一個一米八的小伙子,照著我的右臉頰就給我兩拳。這樣打了有二十分鐘。」程海律師後去醫院驗傷,診斷是肩膀軟組織挫傷,他現在右臂抬起困難,面部和口唇都有挫傷。
站在法院外的梁小軍律師,事後在他的博客上描述所見:「我看到有警察和便衣們不時間突然一擁而上,生拉硬拽婦女或白髮蒼蒼的老太太上大巴車,大巴車上有警察在接應。」
「十四年的迫害中,他們沒有放棄信仰」
梁小軍律師在博客中寫道:「從王全璋律師被拘到今天程海律師被打,接連發生的侵犯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的事絕非偶然:高智晟律師還在新疆沙雅監獄服刑;滕彪律師在石家莊被法警架著扔出法院;唐吉田律師和劉巍律師的「吊照門」被吊銷律師執照;張凱律師和李春富律師在重慶江津被銬於鐵籠;李靜林律師在滿洲裏開庭的前夜在賓館被搶劫;我在山東招遠被拒於開庭的看守所之外,被流氓推搡……
「這些律師受到公權力的非法對待,源於他們代理辯護的同一罪名的案件──『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這一罪名籠罩之下的是一群良善,卻被宣傳工具妖魔化,持續受到十四年迫害的人群。各地公檢法在政法委率領下,踐踏著刑事訴訟法的實施,不但從未被追究,反倒立功受獎,升官發財。這給了他們打壓為這一群體辯護的律師的底氣。他們揣測上意,以為自己已然獲得了打壓律師的天然正義。
「這些辯護律師的遭遇不過是這一群體遭遇的折射,這些辯護律師的所受的打壓比起這一群體所受的打壓要輕得太多太多了。
「十四年,他們忍受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痛楚,他們沒有放棄信仰;十四年,他們生活在隨時被抓捕、被酷刑、被勞教、被判刑的恐懼之中,他們沒有放棄希望;十四年,他們面對著被矇蔽人群的不解和冷漠,他們沒有怨恨;十四年,他們被抄家、被搶劫、被欺凌,他們沒有選擇暴力抗爭。你也許不認識他們,但他們就生活在我們周圍,在一個專制集權的國家,和我們同呼吸共命運!
「他們還生活在我們可能一生都不會進入的地方,如黑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他們在那裏堅守信念,幫助別人。我曾經見過許多從那些地方出來的朋友,談及對他們的認識,都是由衷讚歎。在北京大興新安勞教所會見華湧(註﹕因在腦門血書「64」而被非法勞教的畫家)的時候,華湧對我說,以前他不了解那些信仰者,但在勞教所的經歷讓他認識到這些信仰者是那麼善良,他們只要自己有錢就一定會幫助那些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十四年來,一直有律師在幫助這個群體的人,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從法律和事實上反覆強調,他們的信仰和抗爭並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危害社會,他們並不構成被指控的罪名。」
梁小軍律師所說的這個被中共迫害十四年之久、仍堅持非暴力抗爭、給民眾以希望的信仰群體就是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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