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單位非法解雇。當時參與者是廠長李春湘,劉永功,王立山等。
被解雇後的一天晚上,涿鹿城鎮派出所王建明等人到我家,要求我說不煉功了,因我不說被強行劫持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說我「擾亂社會秩序」。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在朋友家,又被涿鹿鎮派出所張軍等人劫持到派出所非法拘留一週左右,並被勒索現金約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夏天,縣610等各個邪黨部門一夥人到我家門市要綁架我,我丈夫向他們要正當手續,正在他們交涉之際,我從後門走脫。後邪惡人員揚言要封我家門市,丈夫被逼與我離婚,並交款七千元(後只退了一千五百元)。我被劫持到涿鹿縣洗腦班,臭名昭著的宋氏山莊,當時洗腦班已關押好多大法弟子。
在宋氏山莊,惡警班志勇,打手李志明等人,殘酷迫害大法弟子。我被毒打七天,過程中被打的暈過去三次。不給吃飽飯,中午在太陽下暴曬。打人時木棍打斷了換成燒鍋爐的鐵鉤子打我,嘴裏還罵著污言穢語的髒話。到第七天把我兩手倒背後邊,打倒後,揪眼皮往起拉,抓住頭髮往牆上撞,往暖氣管上撞。打得我起不來,就抓起來扔到床上繼續用棍子打,打得我兩腿直抽筋,一直打到惡人李志明手腕疼才停止。已是後半夜四點鐘。
到第八天,610 副主任董飛等人提審我後送看守所關押五天,因有好多大法弟子絕食反迫害,又把我分送到春光旅館洗腦班約一個半月,最後又把我送到張家口市沙嶺子洗腦班迫害,並以各種手段進行「轉化」。
從迫害到現在邪黨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正常生活和人權自由,在我的身份證上就給做了手腳。幾次出門安檢都被交警阻攔,去外地進貨,去女兒家出門安檢時,身份證即被扣留。
以上這些都是中共邪黨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