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朱木松在控告書中講述的在看守所遭受殘酷折磨和被非法勞教的情況。
二零零二年陰曆四月初九下午,天剛落雨,我到法輪功學員王麗華家去坐一坐,由於惡人舉報,北港派出所就衝進來一批警察,非法把我帶到派出所,晚上把我關進了岳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十七天後,派出所又要我妻子交五百七十元伙食費,搞了一個所謂取保候審,才把我放回家。我在看守所遭受很殘酷的折磨,體重由以前一百一十多斤瘦得只有八十多斤。
二零零二年陰曆九月十九,我去汨羅市黃市鄉岳母家做壽,在那裏發了幾十份真相傳單。在十一月六日晚,汨羅市國安大隊、岳陽市「610」、北港鄉司法所、北港鄉派出所、黃市派出所等開了多輛警車沖到我家裏,把我家抄了個底朝天,並且連夜把我綁架到了汨羅市黃市鄉派出所。到黃市鄉派出所已很晚,他們開始刑訊逼供。我不說,兩個自稱是汨羅市國安大隊的人,一個大約二十幾歲的樣子,約一米六幾高,瘦個子;另一個有四、五十歲,一臉橫肉,大約一米六幾高。這兩個人非常兇惡,狠毒,把我成大字形地抵在牆上,用拳頭猛擊我的胸口。見我不說,那個年紀大的又給我幾拳。他們心狠,拳打得很重。後來才知道是汨羅國保大隊的吳育新和楊定球。
瘦個子用手把我摁緊在牆上,用腳猛踢我的腳,直到把我的腳掌踢得成直線靠牆,口裏抽著煙向我臉上噴煙霧。見我還是不說,就又用膝蓋撞我的腹部。打了一陣那年紀大的又過來了,向我吐著煙,給我的頭部、臉上數拳。當時我的頭被打昏了,眼睛模糊不清,有點站不穩了,那個小個子把我扶到椅子上,那個老的說去派幾個民兵來整我一陣,再把我吊起來。當晚他們把我送進了汨羅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裏,我走路腳好疼而且都青了,胸口好疼,頭昏昏的。進去之後,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第二天,這兩個惡警又來了,問我傳單從哪裏來的。他們對我錄像、我側著臉對著他們。他們走後,看守所警察叫我寫入所態度,我沒有寫。看到我絕食,他們指使牢頭和犯人打我,犯人把我拖到放風場,摁在水泥板上,掐著我後頸把頭向下用力壓著,不知用的甚麼東西在我背上猛擊了幾下,當時疼得我眼發黑了,只能輕輕呼吸,喊都喊不出聲了。幾個犯人還拼命的把飯往我臉上、嘴上糊,大約十幾分鐘我才能慢慢的深呼吸。
有一天,國安那兩個人(吳育新,楊定球)又來了,一個小個子說:「裏面好玩嗎?今天帶你出去遊玩一下。」說完將我銬上了車,把我帶到黃市鄉瑞靈村村長胥良保家裏,找他做偽證。要胥良保說認識我,看到我在哪裏發了傳單,還要胥良保辨認是我發的。
因為非法超期關押,我絕食抗議,絕食期間,獄醫樊醫生說他要有意把灌食的塑料管在我食管裏連續抽出、插進,要疼死我。左弘軍(所長)說:「等他快死了就扔出去。」有一次,獄警樊××一拳打在我太陽穴邊,眼睛都被打得充血,回到監房犯人看了都難過。
第一次勞教迫害:
二零零三年元月二十二日汨羅市開群眾大會,所長左弘軍拖我去參加,我想:不能讓他們誣蔑法輪大法陰謀得逞,我死死抱著監房門不放,致使他們又一次對我的污衊和迫害沒有得逞。當天就把我送到了長沙新開鋪勞教所繼續迫害。被非法勞教一年。期間經歷了由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種種手段:威脅、恐嚇,長時間罰站,長時間做裝訂書籍等等折磨。
第二次勞教迫害:
二零零五年正月初四下午,我在去朋友孫平華家拜年出來,不到三百米處遭到突如其來的兩個人綁架,我不從,緊接著就出來十幾個人強行將我拖上車,將我關進北港派出所的一間辦公室內。大概晚上九點多鐘岳陽市610國保唐建明酒氣熏天的來到辦公室,首先要我向他跪下,我不跪,他就提著我的褲帶想摔我跪下,我還是不跪,他就打我耳光,並叫來北港派出所一警員兩人對我一頓毒打,將我打倒在地,強行將我跪下,北港派出所警員踩著我的小腿,唐建明坐在我的前面,翹著二郎腿開始對我進行非法審訊,不時的打我耳光,用翹著二郎腿的腳尖踢我的下巴,因為他們正好將我跪在翹著二郎腿的唐建明的腳尖前面,我說我甚麼都不知道,經過大約一個多小時,我跪不住就倒在地上了,唐建明提著我的褲帶想再叫我跪,我一下就倒在了椅子上。見我這樣了,唐建明就拿著沒有我任何簽名的幾張紙,並要北港鄉那個警員扶著我走進另一房子裏,將我用手銬銬在一張木沙發的腳上,安排兩個人員看守我。因他們將我的腳踩傷了,見我走路一跛一跛的,唐建明還說:你冒得狠呢。大約過了兩個多小時,唐建明拿著一張刑拘證將我送到了岳陽市看守所。
一個月後將我送到了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將我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以下是我在第二次勞教中遭受的迫害:長時間不讓睡覺、罰站、罰坐,非正常心理整治等,警察劉平亮、胡奇峰、杜湘林安排七個吸毒犯折磨我、毒打我,當時左眼被打得看不見東西,整個臉腫大,青一塊紫一塊,身上到處也是青一塊紫一塊的,每天晚上當所有人都睡著了才叫夾控人員帶我去睡覺,早上別人都沒起床就趕緊將我帶到迫害我的C區繼續迫害。不讓其他人看見,目的是逼我轉化。當有人發現我被打成這樣時,新開鋪勞教所為了掩蓋罪惡,抓了一個其中他們安排打手延期三個月教期來欺騙其它勞教人員。有一天中午,打手們給我帶的飯中,有很多白色粉末,由於我餓得慌,沒有想到邪惡會在飯菜中做文章,就和平常一樣吃了個精光。吃完後覺的不對勁,這些白色粉末是甚麼呢?懷疑是可能被下毒了。
當時身體並沒有甚麼明顯的反應,可是兩個月後,我出現病狀,之後身體一直不好。臉黑的,怕冷,吃不下飯。一年零兩個月時,肚子脹得鼓鼓的,連水都不敢喝,飯菜完全吃不下,每天靠喝八寶粥度日,人已脫像,走路非常艱難,飯都由夾控我的人帶來。此時,監獄才讓我去醫院檢查,檢查時B超在我肚子上、身上、肺部、背後照了很久,X光片照出來也不告訴我結果,還欺騙我說沒問題,其實我已經生命垂危。同監室的陳建中(長沙人)也是這樣被迫害的,當時立即放他回去後,不到一個月就死了。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提前二十幾天將我送回。
那天放我回家是晚上,勞教所突然要我收拾東西,他們匆匆忙忙的給我辦了出所手續,連一些勞教所標誌的東西都來不及收回,就趕快把我推上車。到上車時我才知道,為甚麼他們不通知家屬接人,也不敢白天送我回家,只能晚上偷偷摸摸將我送走,他們是怕露底承擔責任。經過兩小時的急馳,在離我家還有兩里地的地方,將我趕下車,被子、衣服放在地上。我拿著被子、衣服艱難的走了半小時,把家門一敲開,就一頭栽倒在沙發上起不來了。
幾天後,我被家人送進了醫院,幾個醫生圍著檢查、研究了大半天,發現我的內臟全部有問題,還有肺結核、胸積水,高燒不退。此時我完全明白了:勞教所的警察在我的食物下了慢性毒藥,慢慢的摧垮我的身體,拖垮我的意志。
我的同修--法輪功學員胡和平就是被長沙新開鋪勞教所打毒針致死的,周永兵也是被強行注射破壞中區神經的藥致瘋狀的。
經過一番治療,我稍有好轉。出院時,醫生對我妻子講:「你老公這一輩子可能都無法做健康人了。」從此後,我的身體一直不好,骨瘦如柴,左腿伸不直,肌肉嚴重萎縮。於二零一零年五月病情加劇,惡變成:骨結核、腰椎結核、血播性肺結核、左膝關節結核、腸結核、腦結核、左眼視力嚴重障礙等等。在本市廣濟醫院(主治陳醫生)及多個醫院下病危通知書和拒收情況下,轉至省胸科醫院治療,數月後出院。出院時主治醫師(王勛)囑咐:不能負重,脊椎骨八年後才能康復,還需藥物維護半年(本社區低保處有出院證明和本人病歷證明),到現在左關節活動不便,輕度殘疾,走路不方便。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多鐘,岳陽市岳陽樓區國保付偉、唐建民,王家河派出所馮新華帶十幾人,在騙取我愛人的信任,並向我愛人保證不抓人的情況下,叫我愛人打開我租住的別人家的多道門進行非法抄家,並綁架我到洞氮賓館,在進行一番非法審訊和恐嚇後將我們幾個大法弟子:李運天、龍兵峰關進冷水鋪留置室,二十五日晚上三人一同被劫持到湖濱拘留所,李運天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龍兵峰被非法關押十天。
我因身患多種結核病被拘留所拒收,放回。
在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大法學員瘋狂迫害中,我經歷的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活摘器官等史無前例的邪惡迫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