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十九歲的劉兆琴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共計被非法抄家四次,被非法拘留四次,被非法勞教一次(勞教期一年半),被非法判刑一次(刑期五年)。近七年的牢獄折磨給她本人及家庭在身體上、精神上及經濟上都造成了痛苦與傷害。
以下是劉兆琴自述被迫害的事實:
1、一九九九年九月底,為反映我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要求恢復公開合法的煉功環境,我和女兒(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信訪局如實反映情況後被北京警察綁架,後被送回南昌市青雲譜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2、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我抱著同樣的願望,與另一功友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遭到綁架後,再次被送回到南昌市青雲譜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3、二零零零年初,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送到江西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那暗無天日的黑窩裏,獄警用盡手段折磨和摧殘法輪功學員。我數次絕食抵制迫害,在第二次絕食時,我被兩個勞教人員按倒在地並強行將我拖去野蠻灌食。當灌食的小指頭粗的橡皮管子猛力插入鼻腔、穿過咽喉進入胃部時,鮮血從口鼻不斷流淌出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一個夜晚灌食時,一個警醫把一碗灌食用的流汁食物倒入我的衣領口內,還譏諷的說:「這就算你吃了。」我身穿的棉毛衫內衣和毛線衣大片被浸濕透,第二天該警醫還是如法炮製。後來灌食時我平和的告訴他:「我再也沒有衣服換了。」他聽後不僅沒有絲毫歉疚、反而魔鬼般的哈哈大笑。
隆冬裏,我只剩下一件單棉衣,穿在身上空空蕩蕩的、感覺很冷很冷。灌食的流汁常常濺在頭髮上、領口上、臉上和衣服上,所以這些地方總是結著硬塊。
炎熱的盛夏,火爐般的南昌特別高溫難耐,我被剝奪洗澡的自由,加上結著硬塊的流汁發出強烈的異味,因此招來了很多蚊子,我整張臉被叮咬得像出了麻疹一樣。
野蠻灌食期間,勞教所故意開著高音大喇叭,以掩蓋毒打法輪功學員時的慘烈叫聲。
勞教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一大隊的王大隊長、李大隊長和兩個獄醫共四個男警,每人一根警棍一間挨一間的毒打法輪功學員。每次輪到暴打我時,我看到同室的兩個包夾人員驚恐的站在房角落裏,掩面不敢觀看這血腥恐怖的場面。多次毒打使我整個臀部和兩條大腿被打得烏黑青紫、腫脹變形。
一個晚上,正當我被毒打時,有個女大隊長(姓名不詳)站在門外大聲吼道:「打死了就是打死了一條狗!」
後來我被關進了陰暗、潮濕、狹窄的小號裏。我繼續絕食抵制迫害,頭幾天獄醫在灌食前用警棍打,後來灌食後就上銬;白天站著雙手被高高舉起掛銬在窗子上,晚上躺著雙手被緊緊銬在床頭架子上。
一天,獄警叫包夾人員抽掉了我床上的墊被,強行扒掉了我的褲子,讓我光著下半身直接躺在沒有墊被的鋼絲床上(在我嚴厲的指責下蓋上了床單),把我雙手銬在床頭架子上,雙腳固定捆綁。早上灌食後不拔出橡皮管子,留置在胃裏,要到晚上才來拔管子,但不下銬,不鬆綁,小便就在床上拉入床下的便盆。鼻腔外長長的橡皮管用膠布固定在胸前。橡皮管子在胃裏發出濃濃難聞的橡膠味,引起我陣陣的噁心和嘔吐,就更加劇了管子在咽喉部位的梗塞和刺痛。這樣的日子在我臀部潰爛後才結束。
一天中午,一個其它小號的年輕的吸毒勞教人員揮著一根鐵絲衣架扭成的鞭子,把我按倒床上抽打臀部,然後左右開弓搧我耳光,這樣反覆交替暴打數次。同樣的暴行持續了三個中午。臀部被打致腫脹結硬塊、疼痛不能平臥;兩臉頰劇痛不能觸摸。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被非法延長勞教期三個月釋放回家。在勞教所長期遭野蠻灌食、被獄警酷刑摧殘、被包夾人員監控折磨,那種度日如年的痛苦和煎熬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我的體重從原來的一百一十多斤降至八十多斤。
4、二零零一年九月以後的某日,一功友被綁架,我受牽連也遭到非法抄家。
5、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從勞教所回來僅三個月,就在家中遭到南昌洪都公安分局的綁架。在洪都集團公司「610」 胡主任的操控下,連續對我家非法抄家兩次,抄走了全部大法書籍和法輪功師父的法像。
洪都刑警大隊的刑警對我這個已是五十五歲的人日夜輪流酷刑逼供。為了摧垮我的精神和意志,兩日兩夜剝奪了我的睡眠。開始命令我坐時身子和手不能靠著桌子,後來逼我罰站。我在極度疲倦、無法自控打瞌睡時,就會被警察們猛烈的捶打桌子聲和怒吼喝斥聲驚醒。第三天我被送到青雲譜拘留所非法關押。
幾天後四個自稱是南昌市公安局的人員,把我劫持到市內的一家賓館進行非法刑訊逼供,他們對我威脅道:「洪都公安分局對你沒辦法,我們有的是辦法。」「這次你不講,是不能了結的。」從房間外進來的一個警察對我大叫:「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並且不停的辱罵我。他們四個警察輪流逼供,每天深夜才讓我稍睡片刻。我當天就開始絕食抵制迫害。大約第五天我被送回拘留所,回拘留所後我繼續絕食抵制迫害。後來被送醫院搶救,後又在功友們的幫助下走脫,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6、二零零二年六月,我再次被洪都公安分局綁架,被送到青雲譜拘留所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江西女子監獄,我被關禁閉四年、被剝奪每週一次去超市購物的權利、被剝奪訂菜的權利,還被強制觀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進行強制洗腦。
我被非法判刑的五年裏,我的退休金被非法停發。我從監獄被釋放回家後,依法再三找到「退管會」(退休辦)申訴,才恢復發放退休金。但我五年中被停發的退休金只補發了一萬元。
7、二零一一年,我遭到南昌市廣潤門派出所的綁架和抄家。
我多年遭受的非人迫害,不僅對我本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還使我的家人承受了巨大痛苦,使我下崗的兒子、兒媳失去了生活上的資助,只能靠做點小生意的微薄收入來艱難維持日常生活、支付我孫子的上學費用。長時間裏,兒子一家三口貧困潦倒,生活十分淒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