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六點多鐘,韓俊達正在家中洗澡,被開發區國保支隊和杏山街道派出所多名警察強行入室綁架、抄家搶劫,過程中警察沒有出具搜查證(家屬索要時,一警察亮出一張寫有字跡的紙,沒等家屬看清,對方很快把這張紙拿走),沒有第三方在場,也沒有列明物品清單。
當晚韓俊達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四個多小時後轉到了錦州市看守所。
七月六日下午,為湊「證據」,開發區國保支隊和杏山街道派出所共五、六個警察,再次騷擾韓俊達家,強行拿走孩子使用的電腦主機一台,在查無「線索」的兩週之後才給返回。
七月上旬,韓俊達被非法批捕。八月初構陷韓俊達的案卷被移交到開發區檢察院;八月中旬,案卷退回到國保支隊。
如今,韓俊達被非法羈押在看守所已經超過一個半月了,期間家屬往返於杏山街道派出所、開發區國保支隊、檢察院之間,說明事實情況,以期把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抓的韓俊達釋放回家,但遇到的是一再推諉……
韓俊達於一九九六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他脾氣急躁,夫妻倆拌嘴、甚至他動手打妻子的事也有,抽煙、喝酒、打麻將都在行;他那時經常賣海貨,缺斤少兩的事時有發生。在修煉大法後的二十年時間裏,他的身體一直很好,頭疼、感冒沾不上他的邊。而且他凡事為別人著想,寬宏大度,助人為樂,與大家和睦相處,在村子中口碑很好。而且他的一些惡習都改掉了,成了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
韓俊達有瓦匠手藝,在給雇主幹活時,能主動節約用料,保證質量,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好多人都找他幹活。而且他對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也非常照顧,寧願自己吃虧。本村有一家生活條件不太好的人要蓋房子,找他粘磚,由於他白天沒有時間,晚上給幹的,幹了兩三個晚上,沒要一分錢。
現在韓俊達全家都在盼望著開發區各級執法人員能夠秉公執法,還韓俊達以清白,儘快將他釋放回家,彰顯國家的尊嚴、法律的公正。
參與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1、錦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 郵編:121007
分局局長:王凱13704061999
分局副局長:
王賑舸(主管迫害)13941638333、04163343298(辦公)、04162919677(宅);
張柯(簽字抓人)13604160001、04162878333(辦公);
王超13700169353、04163318889 (宅)
2、錦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 郵編:121007
大隊長:李剛13940655557、04163571700(辦公)、04162931108(宅)
3、錦州公安局開發區公安分局杏山街道派出所
地址: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杏山街道 郵編:121221
電話:04163530054
所長:王天明13591288213;04163530068(辦)
副所長:李勇13704967881;04163532049(辦); 04163571588(宅)
警員:李濤;顧超
4、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 郵編:121007
公訴科科長: 張俊敏(責任人)0416-3575659
批捕科科長: 傅哲(音)(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