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工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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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我於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兩個月,困擾我十年的心臟病好了,乳腺增生、風濕、便秘、痔瘡、皮膚病統統不翼而飛,真正體會到沒病的輕鬆。

二零一二年我結束了漂泊的生活,被聘於一家至少有六個老闆投資開設的全國連鎖酒店,規模也在全國同行業中算大的。我由最初的出納到兼管採購,到兼管人事到整個公司經營管理(工資由一千多到五~六千元),一路走來,都體現了師父對我的看護和大法賦予的智慧。

我沒學過酒店管理,也沒做過出納,對這個工作我自己都沒把握做好。剛做出納一個月,店長拿單子報洗滌費,當時就覺得單子有問題,但找不到證據,跟老闆彙報,老闆們也都說沒證據只能這樣報了吧。可在第二天早上煉靜功時,我得到點化,告訴我上班幾點找誰,說甚麼,先找誰後找誰。上班後一舉查清,原來店長讓洗衣廠多報二千元。之後老闆說你真神了,你說差二千真差二千,我說不是我神了,是大法神奇,師父無所不知。

兼採購工作後,對自己的考驗就更多了,酒店用品涉及商家範圍廣,按現實行規,商家會自動讓出回扣,每到此時我首先想到自己是修煉人,告訴他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大法弟子不拿回扣,跟他們講法輪大法的真相,他們都很佩服、認同大法,有的說沒人能做到你這樣,我說不!大法弟子都這樣,他們感慨地說:如果社會提倡信仰法輪功而不是打擊,我們的買賣得多好做啊。以後我再去的時候,不用我跟他們討價還價,他們會自動把價格讓到最低,還說這個價格只對你一人。酒店布草商給負責人回扣是潛規則,他們每到年底都會給我五千元,我都如數上繳公司。自己買自己記賬,沒有一個老闆提出疑義,找他們查賬都沒人來。

酒店老闆有的說,看你這麼辛苦,工資又不高,你的採購價低,你加到正常價格我們也能接受,我說我們修煉人不幹背後的事,如果你們覺得我辛苦就漲工資加獎金,我要明明白白的錢,以至我的工資都是五百、一千的往上長。

我是法輪大法弟子,我的一言一行在常人看來都代表著大法的形像,我們做好的同時也改變了世人對大法的認識,所以在工作中告誡自己按大法的要求做人。

我來公司四年了,公司的各項工作都已走入了正軌,我的工資加獎金平均每月五~六千元,每天從早忙到晚看似充實,每到夜深人靜時,心裏感覺很空虛,無數次的問自己:從大法洪傳到被迫害,到大法弟子講真相救眾生,我做了甚麼?

師父說每個大法弟子都要兌現自己的誓約,完成自己的使命。我在做甚麼?我無數次的問自己,你究竟要甚麼?我已有退休工資,家裏已不需要這筆收入,猶豫徘徊是因為利益心和面子心還沒放下。通過深入學法,果斷做出決定,辭掉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證實大法中來,當真正放下一些東西的時候,真像師父說的「柳暗花明又一村」[1],現在我每天沐浴在佛光中,心情無比幸福和快樂。

在我的工作和生活中,跟大法的要求比,我只做到了一點點,就贏得了老闆、商家、員工對大法的認可,他們認為修大法的人誠實、可信,所以我對自己提出要求:以後無論在家庭和社會,嚴格按大法的要求去做,放下對名利情的執著,事事為他人著想。做一合格的大法弟子,讓師父放心。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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