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六十五歲的李豔榮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李豔榮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和丈夫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的事實:
我的丈夫汪志謙,今年(二零一五年)七十歲。修煉前,汪志謙曾患有胃、腎病,吃甚麼藥都不行。1996年他修煉法輪功後,半年就身體健康了。汪志謙修煉後非常熱心幫助別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金山屯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遭到嚴重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看到電視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謊言,我們全家人心情非常不好受,全家大法弟子都上北京向國家反映法輪功真相,從北京回來後,汪志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片警到我家說,沒收的東西按法律可以要回。我丈夫聽後立即去公安局去要東西,卻被非法拘留,十月十八日被劫持到伊春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金山屯公安分局警察還覺得迫害的太輕,又到伊春勞教所毒打他,編造一些藉口,對他加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在伊春勞教所,當時五十多歲的汪志謙遭「轉化」迫害,經常被毒打、體罰。有一次一個獄警將汪志謙帶到三樓檯球室,用手銬把他吊起來,只有腳尖著地。這種吊刑,許多人連十分鐘都堅持不了,長時間會導致人胳膊、腿殘廢,可汪志謙被連續吊銬八個小時,一連吊了三天,才把他放回到集訓隊。
鐵籠子示意圖 |
第二天,汪志謙又被關進了鐵籠子,站不直,躺不直,每天只有兩碗玉米粥,稀的跟水似的。一關就是十五天。包夾犯人不許他說話,經常罵他。有一次,汪志謙被包夾刁勝利一腳踢在心口上,跌倒在地十幾分鐘起不來。
伊春勞教所還逼迫法輪功學員無休止的幹苦工,每天幹活到半夜,定額很高,質量要求也很高。法輪功學員每天都挨打挨罵,吃不飽,睡不好,苦不堪言。
二零零一年九月汪志謙被轉到綏化勞教所。二零零二年汪志謙因為拒絕洗腦,遭獄警電棍電擊。二零零二年綏化勞教所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動用了各種酷刑,如電刑、上大掛、所有警械、手指甲釘竹籤。在新建的專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大樓浴室內,開始用酷刑逐個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迫他們寫放棄信仰的「三書」。汪志謙被吊打致昏死 過去,同時大、小便失禁。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半夜兩點,公安局「六一零」警察肖靖宇、公安局副局長董德林等四人跳牆進入我家,拳打腳踢綁架了汪志謙。在看守所期間,汪志謙遭受種種酷刑,被打昏死過去一次。後他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綏化勞教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汪志謙在省勞教局來檢查的時候,兩次向檢查人員反映綏化勞教所警察打人一事,無人管,隨後汪志謙遭警察刁雪松報復性毒打。汪志謙之後向獄政所長孟岩反映情況,孟說:誰看見打你了。隨後汪志謙被送到嚴管大隊關押。於二零零三年十月釋放,二零零四年三月又被警察騙走,威脅說:「你不是要調查陸誠林的死因嗎?」然後把汪志謙綁架到伊春洗腦班,強制轉換放棄信仰,被非法拘禁了七十天,之後又被轉到哈爾濱戒毒所洗腦班繼續迫害六十天,才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早晨,六十五歲的汪志謙去法輪功學員聶淑梅、國慶安家時被闖入的警察綁架。四月十二日晚,金山屯刑警隊隊長張偉、王志成等警察把汪志謙的頭蒙上,拉到刑警隊一小屋進行刑訊逼供,用手銬將汪志謙反銬在背後,拳打腳踢,直到把汪志謙打得快出現生命危險才停止。汪志謙從被綁架到關看守所前一直被禁錮在鐵椅子上,臀部開始長疥瘡,最後傳染到全身,簡直是生死掙扎。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金山屯區法院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汪志謙、聶淑梅、國慶安分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年、七年。汪志謙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迫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