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老太太原是遂寧市城北明星電力公司的一名工程師,在修煉前身體很差,修煉後性格變的開朗豁達,身體上所有的疾病不治而癒,一身輕鬆。
一九九九年八月,市公安局國安大隊王大隊長、政委王延文(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晉升為遂寧市中區公安局長,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姜群、鄭大雙、余勇等人對李玲實施非法抓捕,遭威脅並要求說出關於迫害法輪功的一份政府文件的事的來龍去脈。
二零零零年初,李玲被以上不法人員無故抓到北門戒毒所非法關押一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李玲因在戶外煉功被城西派出所(現高升街派出所)的警察抓去威脅半天。
同年五月,又被市國安大隊非法抓去關押四十多天,罰款一萬五千元才放回家。
同年十二月,惡人藉口李玲傳遞法輪功真相資料,把她綁架,非法關押迫害四個多月。在這期間,李玲被惡人強制參加「公判大會」,強制押上大卡車遊街,後被關押到吳家灣看守所。她以絕食的方式來抗議中共對她的這種無理迫害,結果遭到看守所人員對李玲的野蠻灌食。後被非法勞教兩年,經家人多方營救才保釋出獄。獄中每天收費二十元,實際費用只值兩元左右,獄警曾說:「你們吃的還不如我們的狗吃得好。」出獄時李玲的家人被強迫交兩千元生活費,惡人還不給收據。在此次迫害中,李玲的二兒子(研究生)也因邪惡的株連迫害而失去工作。
二零零二年六月,不法人員欲再次對李玲實施綁架,她為了免遭迫害,被逼得離家出走在外兩年多,在此期間,惡警不斷騷擾其家人,並向其施壓,逼家人說出她的下落。
二零零四年六月,李玲流離失所在外,社保局按市政府迫害法輪功文件,停發了她的退休金。
二零一一年,李玲又被不法之徒綁架到洗腦班遭受洗腦迫害。
二零一四年,李玲在裕豐園因向一年輕人發翻牆軟件,遭育才路派出所綁架,被警察強拉住按手印,手指被扭傷。
李玲每次遭受迫害時,其單位保衛科長席先成、居委會主任張甲文多次協助惡警抓人、找人,助紂為虐,犯下了對神佛的滔天大罪。
在中共掀起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身心受到極度摧殘,身體健康惡化,於二零一五年初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