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日蘇家屯法院對李黎明進行了非法開庭,面對公訴人羅列的可笑罪名,李黎明自己做了堂堂正正的無罪辯護,並勸法官、公訴人和所有在場人員順天意,守正義,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未來。
當庭沒有宣判。法官原本向中院申請做鑑定,變更監視居住(李黎明乳房腫脹流膿血),後經多方協調說少判幾天,而定為六個月,五月二十~二十三號李黎明冤獄到期直接回家。
事件回放: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左右,李黎明女士在瀋陽市火車站買票時,被和平區吳淞區派出所警察檢查身份證,之後翻包,包裏有三本法輪大法書、手機、優盤,警察藉口有法輪大法內容,把她扣押,並進行構陷。
李黎明女士是瀋陽市蘇家屯區八一鎮政府農業技術學校專職副校長,一九九六年六月修煉法輪功後,一心利用技術為當地人謀福利,她引進了台灣碧全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陳先生來瀋陽講學傳授「碧全有機栽培法」技術,並一直將此作為主推項目,希望能夠應用生物技術,讓被化肥摧殘的失去生機的土壤進入良性循環,讓農作物遠離農藥的毒害,讓人們吃到真正對健康有益的蔬菜和水果。
為了這個項目的成功,李黎明女士幾乎是沒有週末、沒有節假日,起早貪黑,全身心的投入。許多農民們說:「機關幹部要都像你這樣該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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