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當時六十歲的宋淑清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宋淑清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進京上訪遭非法拘留、罰款
二零零零年元月新年前夕,我與當地十五位同修依法進京上訪,在北京火車站下車時被守候那裏的鐵路公安和駐京辦事處人員肖慶果、公安局副局長彭天均、國安隊長侯國松、胡天炯、王琪、劉茂華、趙小勇、戚某等國安攔截,押到餐車清點人數後押至火車站派出所逐個進行登記,沒收了我們所有人的身份證,用專車將我們押送到駐京辦事處所在的那家賓館,全部軟禁在會議廳,然後一個個叫到對面房間查抄所帶的包裹,並強制叫除內衣褲衩外全部脫光搜身,搶走了我隨身現金四百七十多元。當時是國安副大隊長胡天炯登記,國安劉夢華搜的身,被軟禁一夜後第二天押送回閬中,直接送往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沒有任何手續),連續三天遭到胡天炯、何光元對我的提審逼供與辱罵。同時處罰了我所在單位二萬元,要我家人交兩萬元才肯放人。家人四處托人找市長、公安求情,最後交了五千元(並未開出正規收據)才將我釋放。
僅這一次依法上訪,我所在企業遭到國安以罰款為名敲詐現金二萬元,我廠當年已被評定的先進文明單位稱號被取消,廠長被層層作檢討,全廠職工受株連每人三百元的年終文明獎被取消。由此,我成了當地重點迫害的對象,失去了人身自由,行蹤長期被企業指派的專人跟蹤監控,每逢敏感日都會遭到國安、派出所、廠保衛科和居委會人員的騷擾。
遭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我參加了在盤龍山上樹林中與同修的學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時隔半月後國安知道了,在六月份(具體哪天記不清),國安大隊長侯國松連續兩天到我家騷擾,要我說出主持者和所有的參與者,被我決絕。第三天他氣勢洶洶到管菜園街三岔路口我妹門市部來威脅說:你不說出主持者和具體參與人員,老子明天就來抓你關你。果真第二天上午,他帶著胡天炯、王琦、劉夢華、何光元、等多名國安警察開二輛警車來到我家,在未出示搜查證及任何證件的前提下對我家進行非法查抄,翻箱倒櫃、一件件衣服摸包,搬床,搶走了我的一些大法書籍、六盒師父在濟南講法錄像帶、三盤煉功錄音帶、一個mp3播放器等私人財產,沒做任何登記,家中被翻騰的一片狼藉。然後將我押上警車拉到國安辦公室,劉夢華、趙小勇對我刑訊逼供,我拒不配合,下午用警車將我押送到一看守所,非法被處治安拘留十日。交的五千元所謂保釋金,就此被國安找藉口作罰款沒收。
被廠保衛科非法扣押三天
每逢敏感日我都會遭到不同程度的騷擾與迫害。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廠保衛科接「六一零」通知,在國安的監督下,將我與另一法輪功學員軟禁扣押在廠保衛科三日。
被關看守所十八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新年將至,市領導怕再有人上訪自己被撤職、過不了清淨年,對全市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拉網式的大抓捕。政法委責令各單位盤查所有煉過法輪功的人、寫保證。我丈夫在全市領導幹部會議上被市長蔣輔義點名批評,並停了我丈夫的職,對我指派了工作組。
那天大概是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八,民政局叫丈夫把我帶到光榮院會議室,工作組成員有市委辦公室主任、經貿委領導、工業局主任、民政局副局長、我所在企業的書記、保衛科長、光榮院院長、派出所警察等人,他們全都已坐在那裏,對我軟硬兼施的說了不少,目的是要我背叛大法、放棄修煉、過年別再去上訪。我不接受他們的任何說辭,反問了他們一些道理,現身說法向他們講清真相,告訴他們大法的美好,他們理窮詞屈無以對答。商量合計後說叫我寫個不進京上訪的保證他們完成任務就行。但被我拒絕。最後就逼我丈夫寫、局領導擔保簽字後他們才離去。臨走時民政局長對丈夫說:這下沒事了,今天就在這玩一會,放鬆一下。我自己就回家做晚飯了。
可當晚半夜十二點,六名國安夜闖我家,當時我丈夫還沒回家,他們沒有任何分說,進屋直接就把我從床上拖起綁架到停在樓下的警車送進了一看守所,一直無人問津。為了討個說法從第八天開始我絕食抗議五天,獄警向國安彙報,國安隊副大隊長胡天炯說:讓他們死絕,死一個少一個,正好又多個上電視(當時正在滾動式播放「天安門自焚」謊言)。
我被非法關押十八天後,國安隊長侯國松將我叫出說是放我回家,路過看守所值班室,國安何光元拿出一張單子叫我簽字,上面寫的是留置盤查二十四小時,我拒簽字,給了他一頓訓斥後,帶著行李走出了看守所。只見二輛警車等在門外,走出大門就被警察按上警車轉送到了第二看守所。
關洗腦班四個月
我被關押在二看內的洗腦班長達四個月之久,不准我們學法煉功,不准交頭接耳,不准家人接見,不准自由走動到門口觀望,白天由二名退休公安監督看守,晚上各單位派專人守夜監視,不准任何人送食物進來。每天吃的是帶糠皮的霉米飯、鹽菜湯,釋放時強迫我們每天交五元飯錢。看守所門口,有個同修送進來蛋糕、方便麵,被國安劉夢華看見,當著送的人砸在地上,用腳踩的稀爛也不准給我們吃;我妹妹送來一碗臘肉懇求侯國松帶給我,他一下甩的老遠倒在地上;一個叫馮平的單身同修夏天還穿著皮衣,因強烈要求回家拿換洗衣服被戴上腳鐐手銬遭到拳打腳踢。還強迫我們每人自己交一千元洗腦費,不交就由所在單位墊支,從每個人的工資、養老金中扣除,因此單位停發了我半年工資。
遭非法關押三個月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在閬中市保寧鎮城北茶樓二樓聽大法弟子學法修煉心得交流再次被刑事拘留,六月二十九日便對我作出了一年零六個月的勞教判決。這顯然是違反法律程序。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國安多次對我提審逼供,同時遭到獄警的敲詐脅迫與虐待。吃的是掃倉的霉米飯,很大一股農藥味,上面一層糠皮、碗底全是沙子,只能吃中間一層;每頓是犯人在外邊地裏撿豬菜撿回到爛菜桿湯,一週才能看到一頓肉,全是發黑變質的死豬肉。每天還強制必須糊三千至六千個小藥紙盒。經我們集體絕食抗議後方才有所改變。關押三個月後,我被劫持到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遭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勞教所五中隊操場,因我嚴重暈車不能站立聽從王隊長的指使與訓斥而說我頑固,被其指使的四名吸毒犯抓著我頭髮按住拳打腳踢,眾目睽睽之下扒光了我的衣褲毆打、搜身。爾後關入三樓一個無人住的房間遭受精神與肉體折磨。周警官指派四名吸毒犯兩人一班晝夜對我實施包夾迫害,首先剝奪我的睡眠對我晝夜體罰,消磨我的意志,不准閤眼打瞌睡,閤眼就踢、打、扯眼皮、扯頭髮;罰我面壁兩腳並攏雙手高舉、手心貼牆站扒壁、站軍姿,罰面壁坐小板凳等,白天派專人對我洗腦,在被折磨的神智不清的狀態下逼迫接受強制「轉化」。
我在勞教所各中隊親眼所見因拒絕接受「轉化」被嚴管、受酷刑折磨、體罰學員的情形與案例:在五中隊嚴管區三樓,一個被二判姓楊的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絕食,被剝奪睡眠多日吊銬在窗戶上,曾遭到包夾給灌大糞,我見到她是冬天最冷的時候,她已被迫害的神情恍惚,一直被獄警成大字形雙手雙腳銬在只扔了一床棕墊的鋼絲床上,她上身只穿了件白汗衫,下身一條短褲,床上沒有任何可蓋的東西,一根用來固定她頭的繩子卡在她口中,繩的兩頭被拴在兩邊床沿,嘴上還被貼上了一層黃色的封膠布,由四名犯人包夾,兩人一班晝夜輪流看管折磨,接受強制洗腦灌輸,從一百多斤折磨的只剩五六十斤奄奄一息時,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派二名吸毒犯用木板抬出去丟在大操場邊的路上,她弟弟來了背走的;在九中隊,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也是因為堅決不接受「轉化」,被關在一樓不足六平方米的小黑屋中吃喝拉撒,一年多不見天日;在七中隊,張隊長將煉功的多名學員雙手舉著銬在窗戶與兩個床頭中間,一個老太太因集合時隊長叫坐下不配合,一直站立,被張隊長用手銬銬在院壩樹下體罰兩天,不准吃飯、喝水、拉撒,致使一次次昏倒,屎尿拉在身上流到地上就叫犯人拿該學員的被單擦;在八中隊,被二判的高燕、趙忠玲被長期剝奪睡眠體罰,我被解教時,高燕已被折磨的精神崩潰,精神失常,高惠芳全身已潰爛,後來在明慧網上看到這三位同修都已先後被迫害致死。還有一位不知姓名的學員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四個包夾拖進廁所,用洗廁所的髒布堵住嘴暴打,幾個人捂住她的嘴連拽帶踢將她拖出,致其休克,差點窒息死亡。
遭非法抄家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國安大隊副隊長楊川帶領西城派出所的一名女警、一名網警、一名國安警察共四人,早上六點多假借問人為名,欺騙我丈夫打開了房門,一擁而上闖入我家直衝我媳婦臥室,找有沒有打印機,用儀器檢測我家電腦,楊川將我控制在客廳,其他警察對我家進行查抄,頂棚、廁所、床底都被翻了個遍,並錄了像,沒找到他們想要找的東西,以檢查為名搶走了我家的一台電腦主機、兩部手機、一個mp3播放器、一本大法書籍《轉法輪》,一同將我綁架到西城派出所,女警負責看管,男警負責提審。我一直給他們講真相,兩個小時後他們找不到任何理由最終將我放回。
回家後第三天我到國安隊要電腦和所搶走的私人財物,他們以種種藉口互相推諉,我就每週二或週五到國安隊去要,一直去了四個月他們找不到任何理由了,副大隊長岳永牧才將電腦主機、二部手機還給了我,而大法書籍與mp3他們拒還,被沒收。
家人也受魔難
由於當地警察的經常騷擾,我的丈夫常遭到市、局部門的層層高壓與大小會點名訓斥曾幾次被停職,國安常以要將我上大學的兒子退學恐嚇威逼,十多年來他一直生活在精神高度緊張與驚恐狀態之中,以淚洗面、失眠、消沉、憂慮成疾,突發腦梗,中風偏癱,身體一直處於高危狀態。在這場浩劫中,我的所在企業、企業領導與全廠職工也受到了株連迫害。
我只因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便遭受了以上這些肉體上、精神上的折磨和經濟上的損失與迫害,而這些也並非我所經歷的全部,個人所經歷的相對同修來講也只是冰山的小小一角。那些被酷刑迫害致殘、致死的,被藥物迫害致精神失常、致瘋致傻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中共邪黨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