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修配合中去執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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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我五十九歲時,正趕上本地同修全力配合解體一個邪惡的洗腦班,參與的幾名同修在異地被非法抓捕。當地同修成立了營救小組,配合中經常需要去外地,這樣就經常需要用車。

協調同修找到我說:你家條件不錯,有能力承擔養車,你學學開車吧,學會了,也好配合整體救人用呀!我聽後心真動了,認為有輛自己的車是方便多了。但顧慮的是:我已經五十九歲了,又沒有多高的文化。我以前也從來沒摸過車,我能學會開車嗎?還有駕駛證我能不能考下來呢?但一想到我是修煉人,是大法弟子,一切都有師父在管,顧慮是人心,助師正法中整體需要我就去做。

有了正念,我就開始學車、考駕駛證。整個過程中,也真是經歷一番磨煉。考試通過了,但考車的證件需要身份證。以前去辦身份證,所在居所派出所一直沒給出證明。這次還是不給出,還威脅、恐嚇。我就加強正念求師父幫我,因為我堅守正念,信師信法,家人的念也上來了,根本不去派出所,而是直接到市局相關部門去辦,他們馬上答應給辦,就這樣憑著信師信法,在師父的呵護下,解體了邪惡的阻擋,順利拿到了駕駛證。

有了車,證實法需要,我就配合,但過程中,執著心就不斷的暴露出來了,例如:

一次,一位同修被迫害,需要用車。我就拉著同修的家屬、律師和參與營救的同修去派出所、檢察院等部門講真相、要人、走程序。邪惡因為得知有律師過來,就派車跟蹤尾隨。我聽說後,怕心就上來了,怕車被暴露,就想打退堂鼓,但看到參與的同修、家屬、律師都盡心盡力,不畏邪惡,頂著壓力往前走,該做甚麼做甚麼,我想我是大法弟子,責無旁貸。我就約束自己放下各種人心,特別是怕心,無條件的配合到最後。家屬、律師非常感動,一再表示感謝,稱讚大法弟子的無私。

還有在使用車的過程中,隱藏的執著不斷的被暴露。當地同修大多數都集中在市中心附近的商店講真相救人。我想我有車,把方便讓給同修吧。我就約幾個同修坐我的車,到遠的一些地方講真相。一次兩次沒甚麼,去的次數多了,我心裏就不平衡了。因為開車用油,還有其它費用。而同修沒有一個提出給我的車加油的,有時想,哪怕有一句話我也高興啊!而且講完真相後,還得把同修都送回家。

回家學法時一想,這哪對呀,這不是利益心嗎?得失心嗎?還有想聽好聽話的心。我問自己:救人還講條件嗎?這不是要我去執著、提高的機會嗎?意識到了,就放下了。

還有一次配合同修去外縣參加葬禮講真相救人。同修的叔叔離世了。她跟我說:她叔叔居住在山區裏,那裏的人都不明白真相,問我能不能去幫講真相。因為路途遙遠開始不太想去,又一想我是大法弟子,我還有車,這車也是為證實大法而來的,師父說:「大法弟子的責任是救度眾生。」[1]我就說:去吧。

我們到那裏後,一開始和他們講真相,只是個別人接受,大部份不理解,不接受,躲著我們,因為他們腦子裏裝的還是電視上的謊言,不明白真相。我和同修裏裏外外幫著忙活,開車為他們服務。過程中,他們看到我們大法弟子的行為,也看到我六十多歲了還開車,他們非常羨慕。這樣我倆再講真相,他們就都接受了,當時就退了有二十多人。

特別有一個六十多歲的人,原來是一個廠的書記。一開始抵觸我們,一點也不接受真相,說不好聽的話。後來坐我們車,我倆詳細的、慈悲的給他講真相,他聽明白了,最後高興的退了黨。後來看到我們總是樂呵呵的主動和我們打招呼!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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