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雲南宗教局長崔茂虎被查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崔茂虎在任職雲南時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二二年六月,其升任中共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不到一年,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崔茂虎涉嫌嚴重違法落馬,被調查。

'崔茂虎'
崔茂虎

崔茂虎,男,一九六五年出生,曾任雲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麗江市委書記,雲南省副省長,雲南省委常委、秘書長等職。

崔茂虎在雲南省二十多年任職期間,尤其是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四年,在任雲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副部長期間,積極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雲南省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省公安廳、民政廳、人事廳、省「610」辦公室,聯合召開迫害法輪功表現突出的表彰大會,被表彰的「先進集體」三十個,「先進」個人一百一十名。

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崔茂虎任麗江市市委書記期間,對付文德、宋南瑜、廖健甫、周富明四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判刑,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他任職期間也是麗江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多的時期,佔67%。

法輪功學員廖建甫等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在麗江市華坪縣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廖建甫、付文德、宋南瑜和麗江市華坪縣法輪功學員周富明。麗江市政法委和司法局公然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濫用職權,無理干預,直接插手構陷法輪功學員。在非法庭審前,麗江市政法委分別給四位辯護律師打了電話,明確要求不作無罪辯護等等。與此同時,麗江市司法局分別約談了三位當地辯護律師,同樣要求律師不作無罪辯護等等。

最後,付文德(七十歲)被判刑三年年半,罰款3000元;宋南瑜(七十歲)被判刑三年半,罰款3000元;廖健甫(六十五歲)被判刑四年,罰款3000元;周富明(六十多歲),被判刑兩年,罰款2000元。

廖健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廖健甫的家屬去監獄探望時,已得知廖健甫的血壓高到240。二零一九年元月二十四日家屬前往探視時,廖健甫已被迫害,血壓仍然高到240,醫生確定為腦梗塞。廖健甫已生命垂危,但是監獄方以不「轉化」為由,不讓保外就醫。

作為時任麗江市市委書記的崔茂虎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歸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罪業,既逃不過人間的法律,也逃不過天譴。看上去,崔茂虎遭遇看上去是中共內部權力爭鬥使然,實質是他參與迫害佛法而遭報應了。

修煉人以慈悲為懷,並不想看到這樣的結果,而是希望所有的官員和民眾都能明善惡,站在正義的一邊,不要追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誰做了甚麼都得償還,做好有好報,做壞有壞報。希望各位官員和鄉親們早日明真相,和家人一起平安幸福,都有美好的未來。

(責任編輯:唐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