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鐳作為西安區主要官員,對該區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以下是部份迫害事件:
張鐳 |
法輪功學員張宏藝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時年72歲的西安區法輪功學員張宏藝因給路人講真相,被西宛小學四名小學生誣告,被先鋒分局(西安區)警察綁架、抄家。因看守所拒收,老人被放回家。同年八月十二日,西安區檢察院將張宏藝非法起訴到西安區法院。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牡丹江西安區法院的劉暉將張宏藝騙到法院,告知她已被判刑三年,遂將其綁架到張宏藝看守所,因她血壓高被拒收後又被綁架到公安醫院。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張宏藝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西安區法輪功學員高一喜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九點三十分左右,西安區法輪功學員高一喜與孫鳳霞夫婦開車回到家中,車剛一停還沒等下車就被牡丹江西安分局先鋒分局立新警務大隊副大隊長呂洪峰等人綁架,並遭非法抄家。十天後,高一喜被迫害致死,年僅45歲。
四月三十日,警察告知家屬高一喜已經死亡,在火葬場,不讓家屬看遺體,卻要家屬簽字解剖、火化。警察不許高一喜的女兒看遺體,直到女孩下跪哀求,才反扳著她的手臂讓她見一見父親遺容,總共不到兩分鐘。高一喜的遺體雙目圓睜,緊握雙拳,雙腕銬痕明顯,且身體已經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別癟,頭部有淤青,小腿有六個明顯的針眼。高一喜的死亡事件存在諸多疑點。
法輪功學員王麗嬿被冤判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上近十點,法輪功學員王麗嬿和另一老年學員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月牙湖附近小區被先鋒公安分局圓明社區警務室副隊長呂洪峰等共五人綁架,兩人被綁架時手裏有四塊揭露江澤民累累罪惡的真相展板。王麗嬿被送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那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出現病業狀態,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劉輝審判長誣判王麗嬿四年零六個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屬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要求公開庭審,接手此案的法官吳德剛一直迴避家屬和律師,非法秘密維持原判。
法輪功學員李鴻森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李鴻森被先鋒公安分局立新社區警務隊(管轄西安區)警察張大偉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鴻森被西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監獄五監區迫害。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