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旭,江蘇射陽人,一九六五年二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二月,任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副處長;二零零四年四月,任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處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江蘇省公安廳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總隊(地鐵公交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任職期間,陳旭參與迫害,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事實:
◇南通啟東市法輪功學員黃紅萍女士,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後,出獄才幾個月,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大年初四)又被綁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到圩角洗腦班。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南通女子監獄遭受近四年的迫害,致使她精神上、身體上遭受嚴重摧殘,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監獄醫院診斷她得了宮頸癌,已屬中晚期,家屬得知後,要求監獄放人,監獄不放,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和姐姐要求見黃紅萍,監獄不允許見,原因就是老母親和姐姐都是煉法輪功的。在再三的交涉下,黃紅萍與兒子和姐夫見了一面。
◇法輪功學員朱麗玲是南通市如東縣掘港鎮商聯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朱麗玲因起訴江澤民,再次被綁架、批捕。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晚九點,家屬突然被通知朱麗玲在南通附屬醫院要做開顱手術。當時有三、四十個警察,有的拿著攝像機,有的看著家屬。家屬被逼迫簽字。手術後,朱麗玲顱骨缺失,塌陷,成植物人。出院後,如東縣國保、「六一零」、居委會、派出所輪番騷擾、拍照。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凌晨一點鐘,朱麗玲突發下身大出血,流下來的是赤豆湯一樣的顏色,量很大,全家人眼看著朱麗玲肚皮貼在後背上,像被下過定期毒藥一樣,毒性發作,突然而亡。
◇南通市崇川區法輪功學員黃如英女士,年近八十,是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黃豔麗的媽媽,二零一八年四月初遭崇川區法院非法庭審,七月七日被崇川區監察局傳喚,後被崇川區法院非法判刑半年,被送到南通女子監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石澤惠二零一七年一月底,在南通市如東縣再次被綁架,次日被太倉不法人員非法抄家。三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石澤惠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冤判,被劫持到蘇州監獄。
◇南通市法輪功學員姜超,自二零一五年七月被當地警察綁架至洗腦班一個月出來後,不知去向,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