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2023年黑龍江又三名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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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近兩年,自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近日又得知,二零二三年,黑龍江省又有三名中共官員以違法罪行被查。

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一、黑龍江省水利廳原廳長陸兵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消息,黑龍江省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陸兵被查。

'陸兵'
陸兵

陸兵,男,漢族,一九五七年五月生, 河北盧龍人。一九七五年七月開始工作,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歷任牡丹江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市長。陸兵在牡丹江任職期間,對當地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重迫害負有領導責任。其案例主要有:

1、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案例:

◎寧軍,男,五十多歲,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電大畢業,家住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二條路。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送洗腦班,並被拷打、電棍電擊、毒打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下午被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侯麗華,女,四十歲,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多次遭到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等迫害,並遭遇上「老虎凳」、灌芥末油、戴「太空帽」等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其中一次肋骨被打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被迫害致死。

◎郭春英,男,六十六歲,牡丹江寧安市紅城村小學教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由於不放棄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長期遭不法警察騷擾,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霍淑香,女,四十八歲。霍淑香是東寧縣環衛處收費職工。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心健康,在單位工作兢兢業業,不挑不揀。收費幾年間,每年都超額完成任務,有時還幫助沒完成任務的同事收費,在單位是大家公認的好人。霍淑香在家也是個責任心極強的人,家裏蓋房、家庭瑣事都是她一人操持。霍淑香修煉法輪功十年來沒得過病、沒打過針,卻被東寧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毒打、非法拘留、經濟勒索等,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迫害離世。

◎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最少還有:

安鳳花,女,四十七歲;杜士良,男,五十多歲;金宥峰,男,四十歲左右;

劉桂香,女,六十四歲;金春仙,女,六十六歲;沈景娥,女,四十五歲;

肖淑芬,女,六十六歲;王永強,男,六十多歲;金總善,男,四十五歲;

孟憲國,男,年齡未知;魏曉東,男,三十三歲。

2、嚴重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寧豔在海林市遭非人折磨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晚,牡丹江法輪功學員寧豔被海林市海南鄉海南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因拒報姓名住址,遭海南派出所所長瘋狂毆打,左右輪番搧耳光。發洩完了又把寧豔銬在鐵椅子上吊了一夜。一個五十多歲的弱女子就這樣被折磨了一夜。

第二天一上班,一不法警察面目凶殘醜陋,叫囂著「不說我整死你」,用拳頭猛擊寧豔的面部,當時左臉就青紫,腫得老高。見寧豔不屈服,就用玻璃瓶子猛砸寧豔的頭部,瓶子都被震得粉碎,只剩一個瓶把兒握在不法警察手裏,鮮血從寧豔嘴裏直流。寧豔被打得嘔吐、迷糊,被交給海林國保大隊,送往海林看守所繼續迫害。寧豔過去記憶力極佳,然而經過這次迫害,記憶力減退,時常迷糊,經常大腦一片空白,甚麼也想不起來。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寧豔的腳剛邁進海林市看守所大門,當時是光腳站在水泥地上,一女不法警察張英就用她穿的細皮鞋跟狠踩、猛輾寧豔的腳面子。晚上睡覺不讓寧豔蓋被,叫「刻板」。東北的初春都在零度以下,在門窗開著的情況下,寧豔只穿襯衣襯褲睡在看守所的大鋪板上。有好心人求情說:張獄警,她都那麼大歲數了,讓她蓋被吧,張英始終不讓蓋。一個好心的刑事犯看寧豔孤身一人,又沒人管,臨走時把被送給了寧豔,又被張英搶走。寧豔因拒絕做挑松子的奴工,男獄警陳義飛闖進女監室扯著寧豔的膀子往外拖……

◎健身館館主講真相被誣判五年

海林市健身館館主周慧芳質樸、善良,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給申文博等兩高中生講真相,並好意贈送給他們真相小冊子,卻被兩個受邪黨毒害的學生誣告,遭國保科丁玉華與海林市第一派出所原野等人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電腦等個人物品。周惠芳的丈夫霍九先(未修煉法輪功)接連兩天到第一派出所,要求釋放修煉「真、善、忍」的妻子,不法警察要挾霍九先的兒子、兒媳將其帶回。霍九先遂在自家二層樓的門上及牆四週寫滿了「法輪大法好」等標語,並掛上了「法輪大法好」的條幅。

霍九先在文化大革命時曾受過中共嚴重迫害,如今與自己相依為命的老伴又被不法警察綁架。兒子無暇照顧老人,空空落落的兩層樓只有他一人在家,他想起老伴做好人勸善卻遭此厄運,便像孩子一樣痛哭,憤而寫下「妻子的被綁架正好證明不法警察的邪惡」,讓世人清醒。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下午秘密開庭,冤判周慧芳五年刑期。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八十六名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被綁架並被構陷的法輪功學員趙伯亮、張玉華、李永勝、李海峰等,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其中李海峰、李永勝揭露了他們遭到公安局國保不法警察酷刑折磨、刑訊逼供的事實。法庭外,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帶數十名警力強行綁架前去法院旁聽的家屬和黑龍江省各地煉功人,致使三十七人失蹤。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多次慘遭酷刑折磨,公安局國保不法警察彭福明、楊丹蓓、馬群、彭亮等人對他們拳打腳踢、上繩、坐鐵椅子、吊背銬等。之後公安打匿名電話給家屬,公開說拿五千至一萬元往出買人。送錢就放人,不送錢就折磨他們,把人整沒了。近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3、二零一一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與判刑案例

◎法輪功學員劉雪琴,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被先鋒分局治安巡防隊毆打、綁架,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劉輝等誣判四年。

◎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老人張宏藝,家住牡丹江西安區市委黨校宿舍,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先鋒分局不法警察綁架,遭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劉輝等誣判,強行送至哈爾濱監獄。

◎法輪功學員彥(燕)秀華,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牡丹江鐵路公安分處不法警察三、四人綁架,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送哈爾濱女子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張連生是牡丹江鐵路機務段設備車間職工,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在上班時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國保科警察綁架,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誣判張連生五年徒刑,故意不通知家屬。

◎牡丹江市樺林鎮法輪功學員於長蘭,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被牡丹江國保楊丹蓓夥同華電分局警察趙洪森和王振學綁架,公安欲陷害誣判於長蘭,曾被檢察院退回。八月三十日得知於長蘭被誣判四年。

◎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陳雁微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黑龍江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久軍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消息,黑龍江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久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李久軍'
李久軍

李久軍,男,漢族,一九六二年八月生,山東鄆城人,一九八五年八月參加工作, 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二二年十月,歷任黑龍江人民出版社黨組成員、副社長、總社副社長,黑龍江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二零一四年三月起,李久軍任黑龍江東北網絡台黨委書記、台長(兼)。二零二二年退休。

李久軍的落馬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種下的惡果,其案例:

隸屬於黑龍江出版集團的東北網絡台惡意編造《骨灰級法輪功信徒得知學員屍體被扔水溝 迷途知返》節目,並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十四點五十八分鐘在《東北法治》一欄節目播出,誣陷法輪功,毒害眾生,影響極壞。該節目收錄在《東北網2014年8月22日新聞匯總》中 。

三、黑龍江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張成林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消息,黑龍江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張成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張成林'
張成林

張成林,男,漢族,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黑龍江伊春人。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歷任黑河市市長助理、黑河市副市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歷任雞西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張成林對雞西市迫害法輪功負有領導責任。

1、七百二十五人簽名要求釋放,王玉鳳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卻被誣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雞西市密山市黑台鎮法輪功學員王玉鳳、於秀香、國秀華、楊淑賢、尚豔花五人,坐樊明勝的車到太平鄉宏林村給百姓送真相資料,被太平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司機樊明勝被非法拘留十三天後取保釋放回家,其他五人被密山公安局國保警察刑拘、起訴。

親戚、鄰居和善良民眾聽說這件事後,共有七百二十五人先後聯名簽字要求立即釋放王玉鳳等五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密山法院下達判決書:誣判於秀香四年,勒索罰款三萬元;誣判王玉鳳三年,勒索罰款兩萬元;國秀華、楊淑賢、尚衍花三人被判一緩二,每人罰款一萬元。於秀香、王玉鳳請律師上訴到雞西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沒有公開開庭審理情況下,雞西中院秘密下達判決書,非法維持原判。

2、法輪功學員鄭金萍、劉淑雲被誣判四年四個月,並勒索罰金五萬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雞西市法輪功學員鄭金萍(女,五十九歲)、王傳雲、徐樹君、劉淑雲(雞東縣,女,五十六歲)等法輪功學員,在雞東縣銀豐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兩側大樹上懸掛條幅,被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人員通過監控、跟蹤。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鄭金萍、劉淑雲、徐樹君、王傳雲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徐樹君、王傳雲老年夫妻於當晚回到家中,而鄭金萍、劉淑雲被非法關押在雞西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四月,鄭金萍、劉淑雲被雞東縣法院各誣判四年四個月並罰金五萬元。

3、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法輪功學員隋桂蘭被誣判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法輪功學員毛淑芬被誣判四年,馬桂珍、馬翠芝被誣判三年;七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成花被誣判一年,罰金一萬元;法輪功學員常廣軍、張傳勝被誣判兩年;法輪功學員姜亞濱被誣判三年。

法輪功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做好人,是佛法修煉。迫害佛法弟子,天理難容!那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不管是否被曝光出來,或遲或早的都得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去承受、償還。「三尺頭上有神靈」,行惡者唯有真心悔過,並用實際行動去彌補,才是對自己及家人的救贖。

法輪功被迫害已經二十四年了,不但沒被鎮壓倒,反而洪傳全世界,得到世界各族裔人群的廣泛歡迎與喜愛,各階層人士紛紛加入修煉法輪功的行列。為甚麼?只是因為法輪功好,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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