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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上海長寧看守所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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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長寧看守所原地址是清池路108號,於二零一八年搬至北翟路1436號(長寧拘留所在同一地址內的另一棟樓裏)。看守所的大樓是新建的,硬件設施看起來有改善,環境比較乾淨,但對人的管制卻非常邪惡;強制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穿黃馬甲,由兩個包夾監視一舉一動。法輪功學員何冰鋼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出現四肢癱瘓、頭暈頭痛、睡不著覺,而且還會大小便失禁。

一、監室的環境與生活

長條形的監室大概有3.5-4米寬,約15米長。朝向走廊的監室門有實心的鐵門和柵欄門。監室內有長通鋪,大概10米長,十幾個人睡在上面,頭對腳,腳對頭式的睡覺。通鋪下的格子裏是儲物空間,大帳箱和臉盆等可以放在裏面。監室內還有毛巾架,水杯架,書架。

監室的牆上有喇叭,獄警可以呼叫通知。一個監室有四個攝像頭,頭頂一個,兩側監室門的牆上各有一個攝像頭,水杯架旁的對講器上還有一個。可以說是進入其中的人,是全方位無死角被監控的。也就是說吃飯,睡覺,上廁所,洗澡都被完全拍攝下來。

監室裏有洗手池、廁所以及淋浴。每週五才能洗一次淋浴,但被認為違規的人是不可以淋浴的,沒有洗澡資格。洗手池裏有冷水和熱水龍頭,熱水龍頭裏可以直接放出供飲用的熱水。因為有規定,熱水只能供飲用,無法洗漱。還好獄警對此是睜隻眼閉隻眼的,否則每天只能用冷水來洗漱了。洗漱的時間是有規定的,大概晚上六點左右,監室有十幾個人的話,平均一個人的洗漱時間只有5-7分鐘。因為時間集中,熱水來不及燒,所以排在晚些的人,常常只能用冷水來洗。在押人員如果被認為表現不好,或因為連坐,隨時都會被取消洗漱的資格,就這樣髒著。洗漱之後是洗衣服。(如果曬的衣服不幹,還有獄警放假,人手少不開放風門,都不可以洗衣服。因此要麼不換衣服,要麼換下來的襪子、短褲等放在坐墊包裏,枕在頭下睡覺。)

看守所的生活是軍事化的。早上6點半左右喇叭呼叫起床,刷牙洗臉後,蹲坐在牆邊吃早飯。早飯是饅頭、鹹菜;隔天多一個白煮蛋。吃幾個饅頭前一天自己報。饅頭要吃完,不許多吃多佔,吃不完想給別人吃也不行,屬於私自饋贈,違反監規,要點票(點票就是記過,一錯記一票,有了票就要受罰)。喝水、上廁所要先報告,也有時間段規定,要經過監內值班人員或者獄警的批准。喝水也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喝。

上午下午都有一段「靜坐」時間,要求盤腿,不能倚靠,要坐直,不許講話。(如果沒被點票,一天靜坐的時間有兩三個小時。如果受罰,取消自由活動,取消洗漱和洗衣,取消看電視,一天的罰坐時間會達到六到近十個小時。)每個人坐在甚麼地方,睡在甚麼地方都有規定,一般按照自己的編號來,不可以隨意變換位置。通常上午「靜坐」期間獄警進監室檢查,點評。坐完畢之後,不受罰的人可以自由活動,可以靠牆坐,看書,吃大帳。(如果家屬給看守所送了錢,一個月可以有一次購買生活用品和食物的機會,叫開大帳。看守所的伙食可以管飽,但伙食標準比較低,吃久了的人經常覺得沒有油水,肚子會餓,所以需要買大帳,來給自己加餐。)下午「靜坐」後的自由活動期間,可以看電視,也可能按照獄警的指令放風,曬衣服。如果不能到放風場去,監室內的人可能可以在監室內繞著走幾圈。當然如果不通知你走,你是不能隨意在監室內走動的。

十一點左右吃中飯,飯後有一個多小時的午睡時間。

面對監室門的實心鐵門(放風門)打開後,可以進入一個大概4米寬,4米長的放風區間。放風場的上空布滿鐵欄杆,放風場裏還有監控和對講機,裏面也有晾衣服的地方和水池。放風場只有不下雨或者不是節假日才能來。節假日因為上班的獄警少,所以不給放風。工作日下午可能有一次放風機會,看看太陽和天空,一次大概十分鐘左右。但放風的權利也隨時可能被剝奪。

在放風門的同一堵牆上有一個電視。如果監室的人沒被取消資格,下午和晚上的時候可以看電視,全是中央一套。下午都是抗日、長征或者打國民黨的片子,接受愛黨教育洗腦。晚上7點開始看《新聞聯播》和《焦點訪談》繼續接受洗腦灌輸,之後,看中央一套的電視劇,到晚上9點半左右關電視睡覺。

二、扭曲人性的監規監紀

遇到節假日,如元旦、過年、五一、十一獄警要放假,看守的人少。在押人員被要求寫承諾書,遵守監規監紀。節前給你做規矩,延長每天靜坐的時間,加深受處罰的印象。放假回來後,根據值班獄警的記錄,監室內人的主動彙報和調取監控,評判節假日期間的表現。被發現表現不好,常常整個監室嚴管。如何處罰,全看獄警了:罰坐或取消看電視,罰不許放風,罰不給洗衣服,罰不許洗漱,罰站等等。

做規矩其實是對人格的侮辱,但獄警覺得完全應該,因為按照他們的話說,裏面只有兩類人:犯罪份子和犯罪嫌疑人。換句話說被歧視對待,侮辱性的對待是你活該,誰讓你進來的,這裏就是懲罰人的地方,要讓你嘗嘗苦頭,非人的對待。

罰坐時間長的,一天能坐近十個小時。因為一天有大量的時間需要坐,而且坐時不許交談,只能都對著牆或都對著空氣說話,不能看向對方。如此詭異的交流方式,在裏面呆了一段時間的人,行為和心理上都少不了扭曲。

監規規定,不經獄警批准,不許互相饋贈,否則就要受罰。看到別人有困難提供幫助,是正常的人性,善的表現。而在長寧看守所,善的行為是被限制和制止的。樂於助人不被倡導,不難看出這樣的監規有多邪惡。

每個在押人員都有一個號,裏面不叫人的姓名,而叫編號。人從此等同於一個編號。人的姓名是父母給的,記錄了父(母)的姓氏,人的輩分以及父母的期望。有時可以通過姓名知道一個人的民族,出生的時代以及父母的文化水平,家庭環境等等,可以說姓名承載了一個人的信息。而被取消姓名,只有編號的人,成為了缺失的人。這樣的做法,其實已經傳遞了一個信息:只要你在裏面,你就甚麼都不是。

監規規定不許打聽他人的案情。在押人員之間叫號,相互不許了解案情。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還不許談論導致這種情況的「案情」。人和人被關押在一起還是沒有交流,和形同陌路差不多。

三、隨意無原則的點票,處罰在押人員

獄警有時會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隨意給人點票。比如:不要你說話的時候你說話了,要被點票; 放風唱歌要被點票;大聲說話、笑也要點票;進門不報告也要點票;一個褲腳高,一個褲腳低要點票;衣服要放在坐墊包裏,包沒有打好,要點票;腿伸的越界要點票;毛巾沒有疊整齊了,點票;架子上放了不該放的東西,點票;沒有坐在規定的位置上點票;不按規定時間上廁所,點票;坐墊包沒有放整齊點票;點名要回答「到」,如果不夠響亮,要點票。各式各樣的規定,不按照做就是點票,罰。可以說不被點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坐要坐成一條直線,否則要被糾正。大帳被要求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吃掉,否則要被扔掉,受罰。背不出監規監紀的人繼續罰坐,等等。

最常見的處罰形式就是罰洗廁所,罰做衛生,罰坐,罰站,罰取消洗漱,限制大帳購買金額,罰不許看電視,罰取消洗澡,有時」連坐」整個監室嚴管。

監規鼓勵相互檢舉揭發(犯罪),獄警也會經常找人談話,了解情況。長期被關押的人,性格和行為會扭曲,要麼不敢說話,要麼喜愛背後告狀。

監規上規定對不合理的做法可以申訴,但是獄警往往都是相互袒護的,對敢於爭辯抗訴的人會找方法來找你的茬。面對隨時被點票的情況,大多數人都選擇了逆來順受。長時間在這樣不正常的環境下生活並被處罰的人,人格和行為往往會被扭曲,會變的不正常。

四、任意凌辱人格和尊嚴

在監室裏隨時被監聽,監視。監室裏有監聽設備,還有四個攝像頭,頭頂一個,監室兩側各一個,牆壁上的對講器上還有一個。可以說是進入其中的人,是全方位被監控的。也就是說吃飯、睡覺、上廁所、洗澡都被完全拍攝下來。說是為了防止新進人員被人毆打,在獄警進入監室講評的時候新人被要求當眾脫光,接受檢查,大概持續三到五天。

一、兩週還要抄監一次,在押人員被要求把所有的物品拿出來給獄警檢查,看有無違禁物品,比如線頭、筆、尖銳物品等。所有人被要求脫光檢查,頭髮披下,襪子脫掉,嘴巴張開,舌頭伸出,跳躍以給獄警檢查。大帳箱內的食品,被子,衣物等被隨意扔擲。有時剛發大帳,剛整理好物品就抄監,不同人的物品都被混在一起,人為的製造了混亂。人格和尊嚴被任意凌辱。

獄警進入監室,要求在押人員面牆蹲下,雙手扶牆。獄警開門的時候,被要求後背朝門蹲下,雙手抱頭。經過一扇門被要求喊報告。被提審的時候,被銬上手銬,要求雙手抱頭行走。

五、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關在哪個監室,和哪些人關在一起,座位和床位的安排都是經過精心考慮的。

一個「主管獄警」負責一到兩個監室,除了親身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外,還教唆、命令同監室犯人(包夾)監視、看管法輪功學員。除了「主管獄警」,還有其他獄警、警長、所長等監視、觀察、分析每個法輪功學員。看守所的獄警定期不定期找法輪功學員談話,所有談話內容被用電腦記錄下來,目的是掌握更多細節與心理活動,反饋給「610」和國保,伺機「破案」或企圖說服「轉化」法輪功學員,讓他們放棄修煉,摧毀修煉人的意志。

普通在押人員穿藍馬甲,沒有專人看管。法輪功學員穿黃馬甲,由兩個包夾負責看管,一舉一動受到監視。如果包夾有事走開了,沒有看住法輪功學員會被點票,受處罰。包夾還被要求彙報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同監室不同的包夾會扮演不同角色,有的唱紅臉,有的唱白臉。(這樣有針對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在看守所非常少見)

不許法輪功學員煉功和做發正念手勢,如果違反,不僅自己受罰,還要「連坐」包夾或同監室的人一起受罰。以直接觸及人的利益的邪惡方式(如:點票;罰站;限制買大帳;不讓全監室看電視;整個監室罰坐;整個監室晚上不許洗漱等等),在獄警權限範圍內,他們可以任意根據喜好來剝奪在押人員的基本權利,將法輪功學員捍衛人權的行為歪曲成自私、不尊重他人、沒有集體觀念等,以達到挑動仇恨,綁架在押人員為其所用,被動甚至主動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如果學員繼續堅持煉功,要上手銬和腳鐐,上廁所也不鬆開,這樣上廁所就要依靠包夾來幫你完成了。學員再堅持,還要關禁閉等等。很多學員在這樣迫害的情況下,出現了身體異常。

二零一六年,法輪功學員屠明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她有嚴重皮膚病症狀,發作時,全身出血。

法輪功學員劉成英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為長期坐板,不允許下來走動,造成她的腰很疼,一直疼到腳下,很難受。

法輪功學員何冰鋼在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出現四肢癱瘓,只能躺著,不能走,頸椎問題導致頭暈頭痛,晚上睡不著覺,而且還會大小便失禁。

法輪功學員張軼博在被非法關押數月後,胸部出現腫塊。律師及家屬要求送醫院做檢查,被看守所以獄醫已經看過為由,聲稱「張軼博身體沒問題」予以敷衍搪塞。律師及家屬也找了相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取保候審。看守所對律師及家屬的要求置之不理。張軼博胸前的腫塊迅速增大,經檢查確診是惡性腫瘤,癌症早期。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送進醫院進行乳腺外科切除手術。這正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肉體上消滅」政策的真實體現。

禁止學員宣傳法輪功,禁止在押人員聽真相。因為沒有原則的任意處罰,僅有的可憐的一點「自由」可以被隨時剝奪,人格和尊嚴被肆意踐踏,在這樣的環境下,因為怕受處罰,在押人員出與自保,根本不敢也不願聽法輪功學員講真相

看守所作為專政機構,中共對獄警們的洗腦和控制也是非常嚴密的,獄警們基本都是黨員或者團員。受邪靈附體控制的獄警們,雖然在私下交談時會顯露出人性的、友善的一面,但在層層嚴密監視,層層組織紀律的管束下,嚴禁法輪功學員煉功、不許講真相,一旦違反就懲罰並大搞株連,手段邪性十足。共產邪靈整人的一套手段被運用的爐火純青。在動輒發脾氣,叫囂,懲罰人的環境下工作,獄警們的身心其實也在遭受著傷害。

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原則,修煉者要從做好人做起,修煉身心,逐漸往高層次上突破。法輪功是佛家功,不能殺生,也不能自殺。「天安門自焚」是為了蓄意抹黑法輪功才出台的,是特意編造的假新聞,在煽動大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後,中共就可以大打出手了。中共的歷次運動也都是這樣搞的。據不完全統計,二十多年來有五千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但卻沒有出現一例法輪功學員以暴制暴的事件。江澤民犯罪團夥和中共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迫害正法,迫害好人的就是邪惡的。

認真閱讀《九評共產黨》能夠幫助認清中共的本質,擺脫附體邪靈,獲得新生。法輪功學員勸三退,講真相,其實是在救人。是在幫助人認清中共,擺脫附體邪靈的控制,其中包括各級公務員們。其實各級獄警們,除了是加害者,還是真正的受害者。

善惡有報。時至今日,讓人明白的因素也越來越多了,參與迫害法輪大法的人遭天譴、遭惡報的也非常多。中共公安部嘉許的「英模」任長霞,因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年僅四十歲就車禍喪命了。

▼原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被判無期徒刑。龔道安死心塌地的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任職期間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

▼原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張本才是中共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之一。

▼上海市公安局數據處原處長沈與辛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上海市長寧區公安分局局長黃輝遭惡報被查。

▼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長楊玉俊遭惡報被查。

▼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副院長唐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唐敏是上海市法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其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把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判刑投入監獄,曾被中共給予許多所謂的「榮譽」。

▼上海市奉賢區公安分局局長唐麗娜遭惡報獲刑12年。

▼原上海市閔行區公安分局局長鄭文斌遭惡報被逮捕。

這些人表面上是以貪腐等名義被查,實際上是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了惡報。了解法輪功真相,停止繼續迫害法輪功,將功贖罪,認清形勢,退黨自救,擺脫中共邪靈的控制才是唯一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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