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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華爾街時報》文章中兩項事實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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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親愛的編輯先生:

我給您寫信是想澄清一下貴報在99年11月1日國際版「中國精神領袖找到美國夢」一文中的不正確報導。我叫James Pang, 是您在該文中提到的人。我願在此陳述事實如下:

A.文章中說我用私人信用卡從法輪佛法出版社購買書籍。

我沒有對Craig先生說過這樣的話。事實上,我根本就沒有信用卡,也從沒從法輪佛法出版社直接買過書;當然我也沒有聲稱過$11.25是我買書的價錢。事實上,那些直接從香港買書的學員是以書的標價40港幣(約合5美元多一點)買下,加上快遞郵寄費後,書價僅售9美元左右。在美國的11.25美元標價是美國三聯書店自己定的價,跟法輪功無關。

從Craig先生以前的文章看,Craig先生對三聯書店的存在很了解,但這篇文章中卻忽略了這一點,給人造成的印象是書賣的價錢很高,而錢都被李洪志先生賺了。這完全是誤導。

B.文中還提及我「幫助李先生在皇后區租房」。

我從來沒有幫李先生租過任何住房,也沒有跟Craig先生或任何人說過這樣的話。我對Craig先生說的是在李先生第一次來美時,曾經在學員破舊家具的住房裏住過一段時間(約一星期)。我不會去詳細描述一棟根本不屬於李先生的「豪華住房」,卻對李先生一直住在紐約普普通通地區法拉盛的普通住房這一事實隻字不提。

正如我對Craig先生解釋過的,法輪功學員教人不受任何費用,也沒有任何報酬。我們也沒有任何人用法輪功掙錢,因為這種行為是跟我們的願望和法輪功修煉原則相違背的。我們所有的活動都是免費的,也不接收任何贊助。今年三月份在紐約召開的法輪功心得交流大會就是很好的例證。這些法會由學員自發籌辦,不收任何入場費,也不接收贊助,對全社會開放;義務參加法會籌備工作的學員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專長各自主動承擔一些項目,如翻譯稿件、發布消息、布置會場等,其中包括像John Sun這樣的學員個人為大家租下了會場。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義務服務是提供給希望參加法會的每一個人的,不管他是專程而來的法輪功學員還是過路的聽眾。我們尊敬的老師是各國各地法會都希望請到的貴賓,但學員個人為法會舉辦成功所支付的費用並不是對李洪志先生個人的捐助。這一點在Craig先生的文章中似乎也過於模糊。

簡言之,當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僅僅為了向政府澄清事實,平靜地請求糾正錯誤的指責而被投入監獄、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毒打致死的時候,看到像《華爾街時報》這樣的嚴肅報紙發表職業撰稿人Craig先生這種以捏造的事實為依據的文章,我們感到非常不以為然。希望轉告Craig先生今後多加尊重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

此致

敬禮!

James P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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