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99法會:維護大法是我們的神聖職責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1月11日】我今年24歲,職業是經商,於96年3月得法,短短三年多的時間,深感大法的威力與神聖,大法所給予我的更是無法用語言所能表達的。身體得到了淨化,道德也昇華了,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和人生的真諦,事事處處都要為別人著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更好的人,最後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

我雖然年紀不大,原來也曾患有嚴重的胃病,不能吃生、冷,硬、辣的食物,而且還得少食多餐,痔瘡非常嚴重,一蹲下來血就往出淌,還有關節炎、喉炎等,學大法不長時間,這些病症不翼而飛。在我們那個地方,很多人在沒學大法之前,身患多種病症,學大法之後神奇般的康復,我們這些真修弟子道德的昇華、身體的轉變,使我認識到這是佛法的威力、師父的慈悲。

這麼一部宇宙大法,中央政府卻在7月22日給取締,師父也被通緝,做為一名真修弟子能不站出來說句話嗎?我想如果我們的父母或親人被冤枉,我們會不會去告訴他們實情?這樣我們準備去北京上訪,可在中途就被公安抓了下來,把我們送進了看守所。從看守所出來,環境還是很嚴峻,沒有師父給我們留下的修煉環境(集體學法、集體煉功)。在這段時間裏,我感到很惘然,煉功也不靜,看書也不行。有學員說該是靜靜實修,等待天象的變化,認為上北京是有為,不能改變甚麼。但師父講過:「天象變化下面要是沒有人去動,還不能給常人社會帶來一種狀態,也就不稱其為天象的變化了。」師父還講:「這種場可以糾正一切不正確狀態。」如果我們每一個真修者都是抱著一顆純淨的心態到北京,不正的東西自然就能被糾正過來。師父說:「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 。於是我衝破了重重阻攔,毅然決然地踏上了去北京護法的征程。

9月27號我被關進了朝陽看守所,當時提審人員問:「你想不想回家?」我回答說:「非常想」他們又說真應該謝我們把你抓來,不然你不知道啥時能回家,當時我悟到是師父通過他點化我的,我心裏非常坦然,抓就抓吧,我又沒做壞事,我就向他弘法,聽完之後提審的人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但國家說不能煉,你就自己在家煉吧。我告訴他們說:國家是沒有真正了解我們,被少數壞人所利用。

出來之後,想到憲法還賦予了公民到人大反映情況的權力,我便決定去人大,10.25晚,我就去那裏等代表,當晚公安人員特別多,抓了數千名的學員,我也被抓了三次,由於我不想過早的被抓進去,就從警察的眼皮底下走了出去。

10.27晚我和另幾位同修去了北京郊區的一個學法點,沒想到北京市的公安局已在那等著我們,我想還有更有意義護法的事要做,還沒到進監獄的時候,我就找了個機會從窗戶裏跳了出去,當時一小伙子不讓我跳,我沒搭理,我根本就沒想離地面有多高,感覺人就是飄了下去,連一點皮都沒擦破,後來聽人說離地面有4米多高,我體悟到只要是在純淨心態下去做事,才能真正體現出法的威力。

10月28日,我有緣參加了中國大陸法輪大法新聞發布會。會上,我雙手捧著師父的法像,感到無比的感動和神聖。偉大的師父為眾生耗盡了一切,無私的給予了我們一切。而今師父受污辱、大法遭詆毀的嚴峻環境中,我們衝破了重重阻力,終於有機會告知世人大法的神聖、莊嚴,師父偉大、慈悲,告知世人大法的神聖、莊嚴與師父偉大慈悲,告知世人事實的真象,呼籲國際機構的支持,喚醒著世人的善念,我為能有機會向全世界說一句「大法好,師父好」而感動得淚流滿面;當我們站成兩排集體煉功時,我主動站出來說:「我來喊口令」。我莊嚴地說:「第三套功法,貫通兩極法:淨化本體,法開頂底,心慈意猛,通天徹地」這是在人民日報公布法輪大法是邪教的當天,30位中國法輪大法弟子代表著億萬法輪大法弟子,在北京面向全世界集體煉功,雖然在中國某些人操縱了政治把我們定成邪教,但大法弟子的浩然正氣貫穿天宇。我們一定要將師父給我們留下的大法在人間的弘傳形式-集體煉功,集體學法恢復起來。共同精進,前途光明。

開完新聞發布會後,一個學員告訴我,公安部派出很多警察在追查這件事,說要在七天之內破案。我當時沒在意,抓就抓唄。只要是沒被抓之前我就要盡一切力量弘揚大法,證實大法是正確的。讓更多的人了解真象。

我帶了一些大法的資料準備回家鄉,想從身邊做起,讓黨政機關、讓普通的老百姓看看我們的真實情況;同時也想和當地的學員切磋交流。在火車上我發現身邊的幾位旅客對大法挺感興趣,我就拿出資料給他們看,一位乘客主動想看《轉法輪》,我當時就給他了。就在我們看資料的時候,一個穿制服的公安人員走了過來。一邊沒收資料一邊怒喝道:「是誰發的?!」我說:「是我。」他火了:「你膽子可不小,你不知道你們被定為邪教是非法的嗎?還在我的車上發這些東西。」我非常平靜的告訴他:「政府做出了錯誤的決定,被少數別有用心的壞人所矇騙,這是一部宇宙大法,教人向善,做好人,更好的人,完全為了別人的人,你看了書就會明白了。」他命令我到乘務室,問我身上帶了證件沒有,我說沒有。他就讓我寫了地址和姓名。我覺得也沒甚麼可隱諱的,我便如實地寫了。但我不想讓他扣留,想到護法的神聖使命,出於這一念,我非常坦然地從中途下了車,竟然沒被警察發現。下車後,我給家鄉的一個學員打了個電話,她說,我已被通緝,公安逼我家裏的人拿出五千塊錢到北京抓我,並罰款八千元,還要判刑。我想到大法仍在風雨中遭受著邪惡勢力的詆毀,我不能就這樣被關到監獄裏,我還要在外面堅持護法,我一定要回北京去,這樣我又一次回到了北京。

大法給不同層次的生命開創了不同層次的生存環境,我的生命都是大法給予的。雖然我已被通緝,但絲毫沒有減弱我護法的信念,反而更加堅定,只要我還活在世上,無論在哪裏,即使被判刑,我都要竭盡我的一切乃至生命來捍衛偉大的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