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學員趙明,男,30歲,都柏林三聖學院計算機系研究生,趙明曾於今年1月初回到北京,到政府幾個機構上訪,被遣送回原籍長春,護照被警察無理扣押,他們逼其寫保證書,否則不給護照,被趙明嚴詞拒絕。因護照被扣,趙明無法按期回愛爾蘭進行正常的學業,被逼無奈,3月份他只好回北京謀生,誰知又被警察認做是「法輪功組織者」四處通緝。
5月13日,他來到北京的一位功友家,被跟蹤的特務所抓,後被關到海澱分局看守所,自此沒有了消息。現獲悉他已被勞教多時,關在北京大興縣男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趙明身心備受摧殘,警察和犯人暴打他,用電棍長時間電他,每天只讓他睡兩個小時,逼他寫揭批材料,不寫就往死裏打,他那瘦弱的身體飽受折磨,苦不堪言。所有關在裏面的大法弟子都是這樣的被長期迫害著,勞教所宛如人間地獄,江澤民就是這樣指使其走狗對善良的大法學員做「轉化」工作的,這就是它們所鼓吹的中國人權紀錄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
(2)【北京】愛爾蘭大法弟子趙明於5月13日在一功友家準備去天安門打橫幅證實大法時被跟蹤的公安抓走,同時被抓的還有其他幾個功友。被抓時,趙明問警察:有甚麼理由敢肆無忌憚的抓人,隨便抓人是非法的。警察說等到派出所裏你就知道是合法的了。在派出所和拘留所,趙明對警察的邪惡工作拒不配合,他始終以沉默表示對邪惡的蔑視,警察和預審沒有從趙明嘴裏得到一點消息。在海澱拘留所裏,他拒不照相,但其在拘留所的受虐待情況不得而知。現在趙明可能仍被關押在海澱拘留所裏。
(3)【愛爾蘭】趙明和其他兩位愛爾蘭學員消息:愛爾蘭學員趙明(男,30歲,都柏林三聖大學計算機系研究生)去年聖誕期間回國探親,1月6日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時被抓,後由家裏保釋回家,但護照被警察扣留,要求其寫保證不再對國家打壓法輪功的政策提出異議。因其堅持不寫,護照一直被扣壓,故未能返愛繼續他的學業。當地報紙《愛爾蘭時報》曾有報導。
今年三月份他又去了北京。4月25日去天安門,後見學員沒來得及打開橫幅就被抓走,他就到另外兩個立交橋上,面向交通人流打開橫幅,並向路人介紹大法真相。
趙明從5月13日失蹤至今,無人知其下落。有學員見某派出所牆上貼著一張紙,上寫"逮捕法輪功煉習者頭目趙明"。一名普通的法輪功修煉者,北京公安居然荒唐地把他當成「法輪功頭目」,各個派出所都在通緝他,由此可見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連海外的學員都不放過。
另外兩名愛爾蘭學員楊方和劉鋒的護照也都分別被扣壓在當地的公安機關(自99年12月),都曾去向公安局要,但是警察堅持要他們寫保證,他們不寫,護照繼續被扣壓。
(4)【1月18日愛爾蘭消息】愛爾蘭學員回國上訪被抓現仍在扣押之中
愛爾蘭學員聖誕回國探親期間上訪被抓,至今未歸。
學員劉鋒獨自一人去上書進諫,被拘捕。現在劉鋒已回家,被監視居住。
學員趙明1月5日在北京上訪被抓,現也保釋回家,被監視居住。但目前護照被公安扣留,讓他寫書面保證,保證不再對中央鎮壓法輪功提出異議。
學員楊方同幾位英國學員一起被抓後,被送回當地公安局,現仍被關押(英國學員已被遣送回英國)。
(5)國際聲援
愛爾蘭參議院呼籲愛爾蘭政府
外交關係聯合委員會
下屬人權委員會
列恩斯達宮
都柏林
2000年6月4日
外交關係聯合委員會下屬人權委員會呼籲外交部長:
1. 尋求途徑勸說歐盟各國作美國向日內瓦人權會議提交的決議案的聯署國。
2.提請中國當局關注對以下學員的拘留:趙明,三聖學院(吉林省長春市);楊方女士,丹﹒勞各瑞高級學院(遼寧省瀋陽市);劉鋒,丹﹒勞各瑞進修教育學院(遼寧省大連市)。
(6)來自國際特赦組織愛爾蘭分部的消息
中國副總理李嵐清的訪問凸顯中國政府對人權和國際社會的偽善與蔑視
國際特赦組織今天希望博提/阿和思向中國副總理李嵐清說明:如果中國政府是在認真尋求愛爾蘭政府對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支持的話,那麼中國一定要使其惡劣的人權狀況有明顯改善。尤其在今天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未能通過譴責中國人權狀況的議案的情況下,這顯得尤為重要。
國際特赦組織愛爾蘭分部主任瑪麗勞爾說「無視在過去的一年中對和平抗議者的大範圍鎮壓表明中國人權狀況的明顯惡化,歐盟已無原則地拒絕作為譴責中國人權狀況議案的聯署國。然而在中國,隨意拘留、嚴刑拷打、虐待嫌疑犯和囚犯,及濫用死刑已司空見慣。」
1997年,中國簽署了兩項重要的國際人權條約,然而對異議人士新的鎮壓反映出中國政府對國際人權標準所應履行的義務與其國內政策現實的差距。
儘管中國與其他國家就人權問題廣泛對話,但中國政府對國際人權標準的蔑視也明顯表現在其對中國法律的實施上。
國際特赦組織愛爾蘭分部主任瑪麗勞爾說「歐盟國家繼續相信與中國進行的毫無意義的對話。」國際特赦組織並不反對人權對話,然而對話的目的是使人權確實得以改善。如若不能達到此目的,對話則失去了意義。
酷刑和虐待在中國是常見的。嫌疑犯常常被拳打腳踢、將雙手吊起來、銬成痛苦的姿勢、不讓進食和睡覺及用電擊等。那些在監獄或勞改所服刑的同樣被管教或管教授意下的同室罪犯折磨。
在自1989年以來最嚴重的鎮壓中,中國當局在1999年拘禁了廣大範圍的和平行使言論、集會、信仰自由的公民。他們包括一些中國民主黨成員,如王有才。王有才於1998年以「顛覆政府罪」判以11年監禁。同時許多關心爭取工人權利和反對腐敗的人、基督教徒和法輪功學員也被隨意拘禁。
國際特赦組織持有一份至少2000名被拘禁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單,其中包括3名在愛爾蘭學習的學生。法輪功,一個冥想、呼吸調節的精神運動,在1999年7月22日被中國政府以「危害社會、政治安定」為名而取締。
今年二月,一位60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子秀的家屬在她被拘留4天後,被山東省一家公安局通知去收屍體。屍體滿是青紫,牙齒斷裂,耳朵流血。她是被懷疑去北京為反對取締法輪功上訪而被拘留的。
中國每年處決的人數超出世界其它國家的總和。1998年,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2700個死刑和1769個被處決;它相信這些數字低於實際數字。法律允許處決60多犯罪種類,包括非暴力的犯罪像詐騙、偽造和毒品相關的案件。
(2000年11月7日讀者整理)